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桫椤:带到城里的故乡

1

要迁徙到另外一座城市里生活了,而且是我一个人。

中国人爱讲“树挪死,人挪活”,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也像一棵已经扎根的树,不宜轻易挪动。万般无奈下的迁移,往往会带来精神的创伤,甚至累及身体。

我父亲就是一个例证。当年我把他和母亲从唐县县城接来保定安家,在路上,父亲不停流泪,仿佛不是跟我来城里过好日子,倒是要陪我去什么莫测的战场。我为二老安置了一个小两居,在老护城河的拐角处,两个大公园环绕,超市、医院皆可步行而至,可谓黄金地段。父亲嘴上夸了又夸,但每天都会给县城的亲友和老同事打电话,聊些陈年往事家长里短;周末我休息,他便要我开车送他回去看看;听说县里谁来了市里,也总想跟着回去。父亲脾性耿直,这也导致他必然固执,他试图在新地方建立起新的生活秩序,但他社交圈子有限,仅有几位熟悉的老乡和同学,而除了母亲,谁又有大把时间陪他呢?他的融入便全然地失败了。

就这样,他县城生活养成的习惯完全错乱了,但又久久不能适应新环境,不过十年便撒手人寰。临终前,我把父亲送回乡下的老家,那年他还不满六十五岁。

中国人安土重迁,根源在于骨子里对生活贫苦、生存艰难和生命不易的恐惧。这使得我们倍加珍惜已经耕熟的土地、建在土地上的房子、亲情化的邻里,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活方式。因此,安家向来是一件大事,需要庄重的仪式感来寄托希望、表达喜悦和营造气氛,比如需要看一个黄道吉日,做一顿特殊的饭食,等等。我老家在冀西太行山区,搬家的乡俗是要在家里开火蒸一锅馒头,邀亲朋好友前来吃饭,寓意着今后的生活会蒸蒸日上、团团圆圆;如果是新房子,正式入住前的一晚,还要请老人来住,既表达对长辈的尊重,也表示年轻人“不改父之道”,会在老人的指点下稳妥地生活,不断圆满人生。

当然,各地的风俗并不相同,作家李浩跟我一样是河北人,他曾同我聊起他老家沧州盐山,是个靠海的地方,搬家时乔迁宴上要有鱼、要有烙饼,是取其“连年有余”和“翻身”的象征。而无论哪一种仪式,其实都饱含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期待。

于是,当我独自在距离“老家”一百五十公里外的另一座城市里安家,我试图省略一些仪式,却发现这想法并不现实。

未来的生活毕竟不可见,在乡下,这些仪式除了可以让人吃一顿美食,它们隐没在山石草木缠杂着鸡鸣狗吠的日子里,变得波澜不惊。而现在,想到我要从租住的地方搬到产权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里,这些仪式先是挥之不去,进而成了必须考虑的环节。首先是母亲、妻子和姐姐的提醒,她们早早看好了“吉日吉时”,然后就在电话中一遍遍重复:蒸馒头的面怎么和,和好后多长时间就能发起来,揉面时放多少碱面,几点到几点间要上锅蒸;一定要叫上几个好朋友前来“稳锅”,开火炒菜做饭动动烟火。这些叮嘱犹如代表故乡的先贤在耳提面命,我只有遵守的义务而毫无反抗的理由和能力。又想到,在知悉我工作调动之后,我的恩师和被我称作二姐的师母先就转来一大笔钱,让我在买房付首付款时救急——但当时我并没有说过要买房的事;已经退休、亲如家人的老同事五哥和五嫂夫妇,细致到买好一应床品和厨具差遣女儿送来;不善言谈的郭哥郭嫂更是随时应急……能主动借钱给你且不问期限和利息,竭尽所能为你做好一切他们所能做的事,连一句表达感谢的话都会让他们觉得生分的亲情,浸透着传统乡村文明的道德和价值观,感动之余不断勾起我对故乡的记忆。

在一座总高有三十四层之多的城市楼房里,我一个人遵从乡俗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完成了入住仪式,这些仪式与楼外的环境格格不入,甚至充满违和感,但我分明从每一个细节中看到了故乡的注视。因为在两座城之间的迁徙,故乡找到了重新回到我生命里的契机。尽管已经在城市里生活了近三十年,我仍然没有能力遗忘她,更没有办法逃离她——俗话说离开家乡的人才有故乡,但在乡下长大的人,所谓对家乡的逃离只是身体上的,灵魂和精神早已扎根在那里,永远无法搬离。

2

有些东西不能带了,比如一张写字台。

师范毕业后我留在城里工作,当时正是房改过渡期,资历太浅分不到房子,家境贫寒也买不起房子,只能住到三人一间的办公室里。直到结婚之后,妻子所在的学校提供了单身教工宿舍,我们才算是有了一个被称作“家”的地方。可以安顿一些物件了,父亲就让我把老家的一张写字台拉来,这件家具成了我的小家最早的“固定资产”。由于材质是槐木板,宽大的写字台分量极重,两个人都无法抬动;在以后的历次搬家中,如何将它搬到楼上都是一个大难题。而这些槐木板的“前世”,是曾经生长在老家院子里的一棵大槐树,它曾经见证过我的成长,听到过我和弟弟、妹妹们的欢声笑语,我的肚皮上至今还留有攀爬它时划伤的疤痕……由于院子要改造,父亲和叔叔商量后将它刨掉,又请村子里的老木匠解成板材,才有了这张写字台。由于时间久远加之使用频率高,透明的漆面上已有包浆的质感,但趴伏在上面写字读书,仿佛每次都能在年轮的纹路中看到我幼年的身影。

那位打写字台的老木匠,差点成了我师父。

木匠是村子里辈分最大的人,连我父母辈的人都喊他爷爷。乡下有一个说法叫“穷大辈”,意思是说辈分大的家族有可能过去是穷苦人家,因为穷人总是结婚成家晚,自然孩子也生得晚,子女跟别人家的同龄人就会差出代际来,久而久之,便熬到了大辈的位置上。这位老木匠祖上是否穷苦我是不敢问的,只知道想打家具的人把木头送到他家里,盖房子的人会请他去“砍房架”——过去乡下盖房子要先请木匠用木柱支撑起檩条、顶梁和椽栿搭成房架,再请泥瓦匠在四周砌砖石、在顶棚铺上苇箔和灰土压成房顶。常言说“大木匠的斧,小木匠的锯”,意思是说干“砍房架”这种粗活的木匠会用斧头就行了,而做家具这种细致活需要擅使锯子的木匠才能做好,而这位老木匠是粗细活计都能干的全才。不仅如此,他还带出了自己的小儿子跟他一起做活,因为那时锛凿斧锯这些木工工具全是手动,诸如解板拉锯之类的重活一个人是做不成的。后来他的小儿子继承了他的手艺,现在也已经由小木匠变成了老木匠。尽管我没有做过调查,但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估摸全村所有人家的柜橱、桌椅、高凳矮凳都出自他们父子俩之手,因为在村子里,只有他们是木匠。

少年时我顽劣成性,放学后天天与伙伴们在山间和河边来无影去无踪。父母十分担心我考不上学,就想让我提前学些手艺,以免成人后不能养活自己。有一年放麦假(麦收季节放的农忙假),我被打发到老木匠家里当学徒。入门第一课是学拉锯,老木匠先是演示了一遍,然后就将位置让给我。那是一段很厚的方木,需要解成薄木板。方木被架在架子上,他的儿子在架上,我则在地上站着,我们只有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能拉得动那把锯齿有狗牙般尖宽的大锯——都说“千日斧子百日锛,大锯只用一早晨”,但我却没有这个本事,大概当时只起到了扶锯的作用,主要是木匠的儿子在用力。尽管这样,我却没少受罪:拉扯之间锯条变得发烫,锯末向下飘落,落到我脸上又掉进满是汗水的衣领里……我只干了这一天,第二天胳膊再也无法抬起来了,无论母亲怎样劝说,我坚决不再去学木匠。也许就是被这次学徒经历刺激了,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最终在师范招生预选中胜出。老木匠到了晚年腿脚不灵便,经常赶着驴车从我家门前经过,每次看到我都要问问我在哪里工作、挣多少钱,不管我怎样回答,他都会说这总是比当木匠强,可见他始终没有忘记这个临阵脱逃的赖徒弟。如今老木匠已经故去了,他的儿子早已由做木工改成了做室内装潢。我家那张沉重的写字台,仍旧摆在父母住过的房子里,它是辗转四次之后才被安放到那里的。

这张写字台不能再随着我搬迁了。一是它太重了,桌身好像不是木质的,而是用故乡的泥土和沙石铸成的;桌斗里仿佛装满了这些年来我所经历的所有悲欢,才使得它如此沉重。二是它陈旧的款式与现在居所的装修风格完全不搭,假如把它放进更时尚、现代的新房里,我担心它会因为自己的简陋而哀伤,就像我站在繁华的城市街头,时常反躬自身不合时宜的存在一样。我已经想好了它的去处:在某个适当的时候,将它送回老家的祖屋里,让它与那些旧式的八仙桌、长条凳们站在一起,找回它自己的尊严。

3

除了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之物,我还是要把一些老物件带进新居里,以便它们代替能“压重”但又不能前来住第一晚的老人,让我未来的生活变得安稳。

我选定的是两只木头盒子。一只是父母结婚后父亲给母亲买的“梳头匣子”,匣子有三块砖头摞在一起那样大,表面没有任何雕饰,髹着暗紫色的大漆——或许最初是鲜艳的红色,只是时间让它变得黯淡无光;内里则是原木表面,看得出来是硬度并不高的松木,至今散发着一股松脂的香味。据母亲讲,说是梳头匣子,非但劳动人家并无脂粉钗环可供存放,而且就连梳头的基本功能也不具备:梳头匣子顶盖的内侧应该是一面镜子,掀开盖后便可“对镜贴花黄”,而父亲买的这只匣子却没有镶嵌那面最有用的镜子!因此,它并没有被母亲当作梳头匣子用,而是一直用来存放针头线脑,也放过我的泥模、瓷鸡口哨等小玩具。乡下人的情感内敛而羞涩,每次说起这只匣子,母亲脸上都会有一种幸福的光芒。我相信,里面曾经装过母亲与父亲的感情,也许那就是他们的爱。

与母亲的梳头匣子一起被我带进新房的,还有一只上下两分的长方形套盒,形状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装过两块“上海牌”香皂的盒子相仿。上面一只口径略小,正好嵌套进下面的盒子中,犹如现在的俄罗斯套娃;下面部分中间有竖挡板一分为二,挡板也正好撑住上面的一只;上面一只也被一片竖挡板分为两部分。尽管结构精巧,但实在是一只做工粗糙、相貌丑陋的盒子,表面连漆都没有涂,白茬软松木已经被时间浸染成了褐灰色;底部有脱落过的痕迹,四周被细钢钉重新钉住,钉帽布满铁锈。这只盒子是父亲从县城带回来的,它的原初用途已不得而知,从我记事起,就用来盛放自行车上的小螺丝、小螺母和气门芯。父亲最早在县交通局工作,后来转到县政府办公室,一辆飞鸽牌二八加重自行车是他的“坐骑”。他骑着它出入工地,也与骑车的县长一道下乡调研,甚至每周末骑着它从县城往返乡下的家里一趟。当时山区路况差,上坡下岭不说,沙石路面更是能把人颠簸得散了架,因此自行车常常损坏,父亲到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行车“体检”。我常蹲在旁边,看他用螺丝刀或钳子拧紧松动的地方,遇有挡泥板或链盒上的螺丝缺失或者气门芯失去弹性,就从这只小盒子里翻找出新件换上。在我眼里,这只模样难看的盒子就像一只百宝箱,里面装着父亲想要的任何零件,大概也装着父亲的人生信念和生活憧憬。

当我将两只盒子拿给母亲看,告诉她这是我将要带到新房子里的“宝物”时,母亲哈哈大笑着说,你这是从哪翻出来的?都快朽烂的东西了,扔到灶膛里恐怕连火都烧不旺,还是什么宝物?!母亲不识字,她在乡下生活了五十年,直到我师范毕业那年才过起了“两栖”生活:天暖时自己在乡下,天冷了到城里过冬,如今年届八旬依然如此。长期的辛劳虽然使她养成了吃苦耐劳、坚韧刚强的性格,但她考虑问题也多从实用角度出发。况且她又不善言辞,虽然明白所有的道理但说不出来,我也就不去跟她讨论这两只盒子的意义。

新居整面墙的书柜是一款知名品牌产品,有着明亮的色泽,虽然简洁但却有着鲜明的设计感,看上去很是高级的样子。而我从乡下带来的这两只简陋到有些丑的旧盒子,被放在书橱里最显眼的位置。这种混乱的搭配完全出自我的情感偏好,虽然没有丝毫的美学根据,但我却觉得这是世间最和谐的画面。我站在书橱前凝目注视,它们就像乡俗中的某种圣物,供我膜拜,令我敬畏,我的从前和将来的命运仿佛都投射在它们暗淡的光泽中——尽管盒子里只装了些文具、硬币和小徽章等零零碎碎的东西。

4

就像农民种庄稼,我爱种绿植。刚参加工作那几年居无定所,但到哪里都要在屋子里种绿植,仿佛这样就能在那里扎根,但我终究没能把故乡种在城里。

这次搬进新房子,最早种的是两盆绿萝。植物是人类的朋友,也在远古时代为人类族群提供了最早的安全庇佑,独特的生长习性更使其成为直观的生命象征。当它们中的一些被驯化后,人类才拥有了稳定的粮食来源。农民珍视庄稼,除了那是他们的生计所系,也包含着它们对生命和自然的敬重。在北方,冬去春来,哪怕是一些草芥的幼芽在满目荒寒的田野中破土而出,也会给人带来强烈的内心震撼。

城里人爱美,小区附近的花店生意兴隆;每到傍晚,院门口也会有卖花人摆摊。我喜欢的则是有生命的绿植,尽管它们不一定都开花,哪怕是最普通的绿萝,也被我待若琼花;它们并不需要精心侍弄,就能枝繁叶茂,葳蕤生长。后来我又种了球兰,藤蔓顺着窗框向上攀爬,将一扇玻璃窗装点成了一幅风景画。我总觉得,屋子里有了绿植就有了生机,因为有会呼吸、会生长或许还能开花的植物做伴;哪怕是花盆里会生出一些不知名的小飞虫飞来飞去,但它们像微尘一样小的身体对世界并不构成任何伤害,反倒展示出一种生命的灵动,不是也可以愉悦心情吗?我常对在城市里长大的朋友们讲养花种草的好,但她们还是喜欢去花店或街边买鲜切花,等到花束失了水分与新鲜便被当作垃圾扔掉。起先对此十分不解,后来我终于明白,因为没有过耕种的经历,植物并没有在她们的生命成长中扮演过角色。

我相信,我对植物的亲近来自童年,乡村像植物的种子一样在我的身上生根、发芽。俗话说“生活是最好的老师”,乡村显然是最有亲和力的,因为那里的一切讲究的都是“天人合一”,久在其中会是“物我两忘”,润物无声地影响着生命的成长。

老家的院子里有一棵桃树,长出来的果实是未经嫁接的毛桃,味道甜中带酸。按照母亲的说法,这种桃子的味道才是真正的“桃味”,不像嫁接成“久保”之类的水蜜桃以后的“水味”。这棵桃树是我的儿子小鱼栽的。小鱼在城里出生,但却是在“两栖”生活中长大的:从入幼儿园到高中毕业,每年的暑假都是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度过,因此从小就比城里大部分同龄的孩子多了关于乡村的知识和体验。例如每次给奶奶打电话,都能迅速地从普通话转换成一口流利的家乡方言;回到村子里,早晨还没起床就有乡下的小伙伴在床头等着。春天周末回乡下,少不得要去田间走走。当时他读小学一年级,像小鸟出笼一般在山野间跑来跑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时而采野花,时而又捉蚂蚱,仿佛对萌发着春天气息的万物都保有兴趣。在一片解冻后翻耕过的地块上,他发现了一株刚刚从土里探出头、只顶着两片叶子的幼苗。我告诉他这是一株小桃苗,移栽到院子里也能成活。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将它挖出,像捧着珍宝一样带回家来,栽在西南角靠院墙的空地上。寒来暑往,三年之后,昔日的桃苗开始开花结果。十五年后的今天,这株桃树已是一棵枝干粗壮、冠盖阔达的大树,春天桃花灼灼,夏末则果实累累。

不记得是哪一年了,我曾问爬到树上的小鱼,还记不记得这棵树是你栽的?他早已忘记了——男孩子都是猴子脾性,对于喜好的东西向来朝三暮四,回城就把小桃苗忘得一干二净了——但这并不妨碍他用浓重的家乡话去和奶奶讨论,最甜的桃子为什么都是鸟儿先发现。

今年中元节回村里上坟,桃子虽未熟软但已有很高的甜度,我摘了许多,本打算送给城里的朋友,但看着比乒乓球大不了多少的个头,终究是没好意思拿出手。我将它们封装进塑料袋放在冰箱里,不承想一直吃了两个月都汁水饱满、酸甜味美。开冰箱的时候看到这些红中带着些许绿色的毛桃子,每次我都会想到那棵树,以及它还是一株娇嫩的幼苗时被小鱼捧在手中的样子。

5

带到城里的还有两块只有鹌鹑蛋大小的卵石,常常被我当作镇纸。它们是我从故乡的河滩上捡来的。

在城市里对故乡心心念念,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父母双亲,乡亲邻里,以及睡在坟茔里的祖先们,甚至一切有着相同脾性的人。但在“形而上”的乡愁里,他们已经幻化成故乡的一花一草、一事一物、一山一石。借助这些符号,人仿佛能踏进一条还乡河,可以游回故乡,游回自己的童年时代。

唐河自山西浑源县发源后一路向东,穿越崇山峻岭后流入华北平原,并最终汇入白洋淀。狭窄的河道在唐县和曲阳县的交界处流经两山间的开阔地带,太行山东麓最后的余脉又在河口处围拢起天然的屏障,使这里成为修水库的绝佳地带。新中国成立后,在上世纪50年代“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壮举中,党和政府发动四县十万民工在这里修起一座库容近十二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我的故乡,就在这座水库的东南角上。多山的地形使水库周边交通不便,人均耕地少且土地贫瘠,长期以来,这里的人民都挣扎在贫困线上。计划经济时代,尽管因为属于库区移民村而免交农业税,但每年也只能靠国家调拨返销粮维持基本的口粮。我的头脑中存留的最早关于远方的记忆,就是小时候随母亲和叔叔去公社粮库里买返销粮的经历。其实,从家到粮站驻地只有三公里多,在当时却感觉要走到天边去。我上初中时已是80年代初,但在学校里从未吃过纯白面的馒头,要么是玉米面窝头,要么是玉米面、红薯面和白面掺在一起的三合面馒头。因为是定量供应,食量如虎的少年吃不饱肚子的感受,一直铭刻到今天。

这个三面环山、一面濒水的小山村,制造和承载了我少年时喜怒与哀乐的全部情绪。村东和村南的坡地上长满了枣树,因为红枣是当时唯一可以“变现”的林果,所以每家每户都看得极重,好像每一颗果实上都挂着一枚金币。尽管凭借这点红枣换钱致富是天方夜谭,但“打枣”仍然是整个秋天最令人兴奋的事。农谚说“七月十五红圈,八月十五落竿”,每到七月下旬以后红枣将熟季节,家家户户都要派人去地里“看枣”,以防止经过的路人伸手摘食影响收成——说来惭愧,能从这里路过的不过是同村或三里五乡的乡邻,却被当“贼”防着,实在是特殊年月里才有的尴尬。现在想来,即便真有人摘几个枣子,也远与道德牵扯不上,只不过是在饥苦岁月里想尝一口鲜味罢了。

正值秋忙,专门抽出一个人在枣林下看住“可能有”的“贼”,对于劳力少的人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于是老弱病残和像我这样的半大男孩子成为首选——其实我们起到的不过是一个稻草人的作用,假如真有人摘枣子,恐怕我连喊一声的勇气都没有。但我从未因为害怕而拒绝过这件差使,只把那里当作玩耍的天堂——毛毛躁躁的年纪哪里肯守规矩待在自家地块上?常常呼朋唤友跑到山顶又下到谷涧,又转眼消失在树林里……也许那时我就知道,即便只有一个人影在,任谁也不会再“偷”枣,因为在乡下,人都是要脸面的。

这几年秋天回乡,偶尔也到枣林里走走,但从前的情景早已不见。过去枣树下会间作谷子和红豆、绿豆、芝麻之类的庄稼,如今却只有没膝的荒草,靠近河沟的地方草比人还高。枣树枝头上稀稀落落的几颗果实多是瘦小干瘪,缺乏修剪的枝杈横逸斜出,稍密一点的地方都架着乌鸦或喜鹊的窝;更有一些树患上一种“枣疯病”,只疯长叶子不开花结果,搞得枣林有点原始森林的味道了。缘何曾经的经济支柱落到了被遗弃的下场?与乡亲们攀谈得知,由于物流快捷,邻近如阜平县、远如新疆和田等地的优质红枣哪里都可以买到,本地红枣已经无人问津了。况且管理枣树费工费力,再加上对病虫害的防治使成本增加,经营枣树早已是个赔本的买卖。再说了,如今老人们的养老保险金按月发放,看病吃药有合作医疗保障;青壮年去外地打工,留在村里的也办起养殖场、加工厂,哪家也不缺红枣换的那几个钱了!

我家院墙外有两棵枣树,母亲虽未对它们加以特意照料,但因有人气就少了虫害,仍然结了不少果子,中秋节时收获了,吃在嘴里仍然脆甜可口。

【桫椤,1972年生于河北唐县,作家、文学评论家;有散文作品见于《四川文学》《散文百家》等媒体,入选多种散文年选,河北散文年度综述主持人;曾获第二届孙犁文学奖、第六届《芳草》文学杂志女评委奖等。现为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小说学会理事、河北作家协会研究员、《诗选刊》杂志主编。】

来源:广西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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