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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历史上的欧洲海盗都是“绞刑”,而不是斩首示众?

如果你看过《加勒比海盗3》的话,一定对开场的“海盗之歌”印象深刻。

为什么历史上的欧洲海盗都是“绞刑”,而不是斩首示众?

《加勒比海盗》中的绞刑

几个“海盗”戴着脚镣,慢腾腾的走上高台,其中还有一个小孩。当孩子开始唱歌之后,即将被吊死的人们一起唱起了歌,连士兵们都被吓得连连后退……如果你多看几部海盗电影的话,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欧洲海盗如果被士兵们抓住,几乎都是绞刑吊死的,为什么不是斩首示众呢?

我们要想了解海盗为什么是绞刑,就要先普及一下欧洲的死刑方式。

在中世纪的早期,由于封建领主才是封地内的实际统治者,所以大量生活在庄园中的人,都要遵循庄园法律才行。而领主们因为需要雇农为自己耕种土地和生产其他生活必需品,所以很少会施行严厉的刑罚。大多数情况下,庄园法律都不会执行死刑——一般都是采用罚款的方式,最多再施加鞭刑。

直到公元11世纪之后,商人们开始建设城市。商业性城市很大程度上不受领主的管辖,所以聚拢了很多不愿受到剥削的无地农民。然而,城市聚集的人越多,越容易发生混乱,当底层市民无法养活自己的时候,各种犯罪活动就开始了。

城市管理者才不会像庄园主那样“仁慈”,对于他们来说,商业性城市的根本就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严厉打击偷盗者,才能震慑犯罪,稳定城市秩序。所以,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开始制定各种严厉的刑罚,尤其是针对偷盗者的刑罚。


欧洲城市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绞刑、斩首、轮刑、火刑、水刑、分解四肢……

为什么历史上的欧洲海盗都是“绞刑”,而不是斩首示众?

中世纪欧洲处刑方式众多

这其中最残忍是分解四肢,但很少使用,一般都是针对叛国罪的。有明确记载的“分解四肢”并不多,其中一例就是1584年尼德兰发动了独立运动,意图脱离西班牙王室。其运动领袖威廉一世被一位狂热的天主教徒刺杀。4天之后,刺杀者巴瑟萨·杰拉德在阿姆斯特丹被残忍的处死了。

施刑者将杰拉德绑在市政厅的一个木架子上,然后用烙铁将他的右手烫的血肉模糊。之后,杰拉德的身体又被多处烫伤,行刑者紧接着把他分成了四块,剖开肚子,挖出心脏抽打脸部……为了警示众人,他的尸体被分别挂在了阿姆斯特丹四个城门旁边。

分解四肢确实是过于残忍了,教会当然也会表示反对。所以对于罪大恶极者,最常用的死刑方式是轮刑和斩首。

轮刑是欧洲非常有特色的处刑方式:将犯人绑在一个大轮子上,然后用锤子砸断他的四肢,让其痛苦而死,这个过程很可能持续几天之久。1435年,一次非常详细的轮刑记载描述,一个犯人先被刽子手从背面连续砸了右腿6次,紧接着又砸了背部16次……刽子手会小心翼翼的不把犯人折磨死。

为什么历史上的欧洲海盗都是“绞刑”,而不是斩首示众?

轮刑

14世纪的一位骑士犯了重罪,轮刑让他四肢的骨头全部被砸碎了。他在轮子上又撑了几天时间才死去,而他的妻子就在下面跪着哭泣。1518年,一位名叫约翰·布兰特的双重杀人犯被科隆法院判处死刑,他在遭遇轮刑之后又活了24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死去。

至于斩首,在中世纪的欧洲被认为是最简单、最正派的死刑方式,必须是有一定地位的人才能“享用”剑刑。根据后世学者的分析,剑刑最早起源于军队,而中世纪军队大多由贵族子弟和他们的随从组成,执行死刑也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剑刑简洁了当,不会有过多的痛苦。

更重要的是,剑刑对刽子手的要求极高,不熟练的刽子手很可能无法一剑砍下犯人的脑袋,太血腥的场面是不被接受的。根据现在留存的相关证据,学者们推断中世纪的行刑剑约为7磅重,没有经过大量训练是很难掌握的……所以,中世纪很多城市都没有能执行剑刑的刽子手,有时候还需要从邻近城市聘请才行。


大量处决罪犯的话,剑刑、轮刑、分解四肢,显然都不太合适,只能绞刑了。

为什么历史上的欧洲海盗都是“绞刑”,而不是斩首示众?

恐怖的绞刑架

欧洲城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盗窃者毫不宽容。有些人仅仅是偷窃几个面包,都可能被拉上绞刑架——正如我们最开始所说,早期的欧洲城市对私有财产极度重视。

数百年时间内,欧洲城市必不可少的就是绞刑场。犯人们的处决时间早就被公示出来,全城人都会涌过来观看。18世纪以前,绞刑的方式比较简单:罪犯会爬上一个梯子,刽子手将绳索套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撤掉梯子。罪犯常常会挣扎一段时间,才慢慢死去。

18世纪以后,英国人发明了“长坠落”式的绞刑,也就是我们在电影中常常看到的:犯人被套上绳索之后,刽子手拉动机关,犯人脚下的木板打开,其身体就会迅速下坠,犯人会因为颈椎折断而快速死亡。

大多数的罪犯尸体会继续挂在绞刑架上,直到腐烂发臭,以此震慑民众。

为什么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海盗都是绞刑呢?现在大家应该能得出答案了。

为什么历史上的欧洲海盗都是“绞刑”,而不是斩首示众?

猎巫运动中常常使用火刑

首先就是绞刑的技术性不强,不用找专门的刽子手来执行,尤其是抓到的海盗数量众多的话,绞刑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早期的城市议会和执法者看来,海盗的最主要罪行就是劫掠人们的财物。他们的行为本质上和偷盗者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侵占别人的私人财产,按惯例使用绞刑最合适。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绞刑对于犯人也足够痛苦。而且当时的欧洲人普遍认为,除了轮刑之外,绞刑是最耻辱的死法了。

最后补充一点,上面提到的水刑和火刑,主要是中世纪后期,教会对付异教徒采取的处刑方式。比如在著名的猎巫运动中,水刑就是一种折磨方式,而火刑,则是杀死“被恶魔附身”者最合适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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