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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毛姆:司汤达​和《红与黑》

文丨毛姆

他的名声主要来自《论爱》和两部长篇小说,其中《巴玛修道院》或许更有可读性,人物形象也富有魅力,尤其是对滑铁卢战役的那段描写,可谓脍炙人口。但是,《红与黑》却更加激动人心,更有独创性,也更具深刻意义。正是由于这部小说,左拉称他为自然主义之父,而布尔热和安德烈·纪德则(不正确地)称他为心理小说的创始人。《红与黑》确实是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司汤达对自己比对别人更感兴趣,他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往往就是他自己。《红与黑》中的于连,就是司汤达很想、然而又无法成为的那种人。他让于连具有吸引女性的魅力,女人一见他就会神魂颠倒,这正是他自己一直热衷想做而又做不到的事情。他让他一次次赢得女人的爱情,所用的正是那些他为自己设计、结果却总是失败的办法。他还说他是个口若悬河的健谈者,不过他很明智地从不具体写到他是如何健谈的,只是断定他有这种才华。他把自己的记性、勇气、羞怯、自卑、野心、敏感、心计、多疑、虚荣、易怒等性格特点,以及肆行无忌和不知感恩的行为特征,全都给了于连。我觉得,从来没有哪个作家会像司汤达这样,在把自己的性格赋予人物的同时又描绘出这样一幅可憎、可鄙、可恶的人物肖像。

散文|毛姆:司汤达​和《红与黑》

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除了滑铁卢战役(他其实并未参加),司汤达好像从不采用他为拿破仑效劳时的生活经验作为小说题材。人们本以为,他至少是那些历史事件的目击者,是完全可以从中提炼出某些重要主题来的。为什么他不这样做呢?我们记起来了,当初他想写剧本时也是从自己看过的戏里面去寻找题材的;看来,司汤达生来就没有虚构故事的才能。《红与黑》里的故事情节,就是他从当时引起全社会轰动的一个刑事案件的有关报道中获取的。我在评论小说时一般都不谈小说的故事来源,不过关于这部小说,我想还是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司汤达借用的是这样一个案件:一个名叫安东尼·伯尔岱的神学院学生,先是在一个叫M.米舒的人家里当家庭教师,后来又到另一个叫M.德·高尔东的人家里当牧师。在米舒家里,他企图勾引或者说确实勾引了米舒太太,而在高尔东家里,他又勾引了高尔东的女儿。为此他被主人辞退。他想回神学院,可是他名声太坏,没有一所神学院愿意接受他。他走投无路,就把怨恨发泄在米舒一家人身上,到教堂去向在那里做礼拜的米舒太太开了枪,然后自杀。但他的伤势并不致命,于是受到审判;在法庭上他还想把罪责都推到不幸的米舒太太身上,以此为自己开脱,但最后还是被判处死刑。

就是这个既丑恶又卑劣的刑事犯吸引了司汤达;在他看来,伯尔岱的所作所为是一种“美好的罪恶”,是一个具有反叛个性的人对社会所作的反抗。于是,他在小说中把那些受害者的身份拔高,以此使事件具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同时他又把主人公于连写得比现实案件中的那个恶棍伯尔岱更聪明,更有个性,也更有勇气。

当然,这个故事仍然是令人厌恶的,于连也仍然是个卑劣的家伙;但是,在司汤达笔下,他却显得非常生动,整部小说也富有深刻的含义。

于连,一个出身于贫苦家庭的孩子,对那些出身于特权阶层的人充满嫉恨——他是个在各个时代都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如果我们想对他有一个最初印象的话,那就只要看看司汤达对他的描写就行了:

“他是一个18岁到19岁的少年,表面看来,文弱,清秀,面貌不同寻常。他的鼻子好像鹰嘴,两眼又大又黑。在宁静的时候,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好像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是在一转瞬间,他的眼睛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的表情。他的头发是深栗色的,垂得很低,只看得见一点儿额头,在他生气的时候,更显得他有的是坏性情。……他那细长匀称的身材使人感到的,与其说是活力,不如说是轻盈。”

散文|毛姆:司汤达​和《红与黑》

这不是一幅优美的画像,却是一幅出色的画像,因为它一开始就使读者对这个人物没有好感。小说家一般总希望读者能同情小说主人公,但司汤达由于是选择了一个恶棍作为小说主人公,就不得不从一开始就留神,不能让读者过分同情他。另一方面,他又必须使读者对人物感兴趣,所以又不能让读者过分厌恶他。因此,他就不厌其烦地详细描写于连的漂亮的眼睛、优雅的身材和精巧的双手,以此作为对刚才那一番描写的补充。他时不时地告诉读者,于连确实长得很漂亮,但他也从不忘记提醒读者注意到于连周围的人对他的反感,注意到所有的人——除了那些从未相信过他的人——其实对他都很怀疑。

德·瑞那夫人,即于连教他们读书的那几个孩子的母亲,则是一幅最难描绘的优雅的性格画像。她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人,她很迷人,有德行,为人真挚;小说中写到她对于连如何产生爱情,这爱情如何加强,她又如何感到恐惧和犹豫,以及她的爱情是如何变成炽热的激情的,所有这些描写都非常出色。她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形象之一。出身高贵的玛蒂尔德·德·拉·莫勒却写得不可信。司汤达从来就没有对上流社会有过深入的了解,他并不知道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会有怎样的行为举止。以为出身高贵的人总要摆出一副高贵的样子,那只是暴发户的理解。司汤达把德·拉·莫勒小姐的傲慢当作贵族气派来写,实在是粗俗不堪。她的许多行为都写得不合情理。

司汤达很讨厌那种由夏多布里昂使之风行、后来又由数以百计的次等作家拼命加以摹仿的华而不实的风格。他只是尽可能朴素、准确地写下他非说不可的话,没有虚饰,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那些形式化的赘语。他说(也许并不十分真实),他每次动笔写作前都要读一页罗马法典,以此保持用语的纯正。他从不跟随当时的流行写法,矫揉造作地描写风景和其他装饰物。他出色地运用一种冷静、明晰、节制的文体来增强故事的感染力,使之更加引人入胜。我觉得,于连在德·瑞那家里和在神学院里的那些章节写得好得不可能再好了;不过,当场景改换成巴黎和德·拉·莫勒府邸时,我觉得,好像写得有点不可信。他要我接受那些不真实的描写,同时要我相信那些空洞无物的情节,而且超过了我所能容忍的程度。司汤达虽以现实主义风格著称,但不管怎么样,他毕竟不可能完全不受时代潮流的影响。当时浪漫主义还方兴未艾。司汤达尽管有纯正的鉴赏力,对18世纪的写实文学也很欣赏,但还是受到了浪漫主义的影响。他很赞赏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那种无视道德的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和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者为了荣誉和复仇,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即使为此犯罪也在所不惜。他崇尚他们所谓的坚强意志,崇尚他们对习俗的蔑视和对灵魂自由的追求,而正是这种对传统浪漫倾向的崇尚,使《红与黑》的后半部写得有点荒诞不经。

散文|毛姆:司汤达​和《红与黑》

正当于连使用伪装、欺骗和自我克制等手段将要实现他蓄谋已久的野心时,司汤达却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只能这么说)。他在前面告诉我们,于连是绝顶聪明和极端狡猾的,而到了后面,他为了使德·莫勒侯爵同意于连娶他的女儿,竟然让于连到德·瑞那夫人那里去求取品行鉴定书。这可能吗?因为于连完全应该知道,德·瑞那夫人曾受到过他的伤害,很可能很恨他,因而她除了泄恨是不会为他做任何事的;当然,也可能她仍然爱着他,但这样的话,她就更加不会帮助他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我们知道,德·瑞那夫人是个诚实的女人。于连也应该想到,她完全有可能如实地揭露他的种种丑行。实际上,她正是这样做的。她写了一封信,坦率地讲出了他的真实情况。他呢,既没有否认,也没有自我辩解(比如,说那完全是一个因被弃而愤怒的女人编造的),而是拿着手枪赶到她的住地,并向她开了枪。对此,司汤达没有作任何解释,所以我们只能把它理解为是于连的一时冲动。我们知道司汤达是很赞赏感情冲动的——他认为这是激情的表现——这没错;但问题是,我们从小说一开始就看到,于连的性格力量恰恰在于他有极强的自我克制能力。各种各样的感情如妒忌、仇恨、骄傲和虚荣,尽管他都有,但从来就没有支配过他,就连情欲——这种最强烈的感情——也从未胜过他一心想实现野心的阴谋。然而,在小说的紧要关头,于连却做出了一件使小说致命的事情;他的举动完全背离了他的性格。

司汤达是紧跟安东尼·伯尔岱的案情来构思《红与黑》的,毫无疑问他是一跟到底了。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第一,他已经把于连写成了一个和原型伯尔岱完全不同的人;第二,伯尔岱是认为米舒太太毁了他的前程,这才满怀怨恨地朝她开了枪,而于连对德·瑞那夫人是不应该有这种怨恨的。如果说,德·瑞那夫人确实使他实现其勃勃野心的希望落了空,那也只能怪他自己的愚蠢举动,而按他的性格,这样愚蠢的举动原本是不可能做的;因为他完全可以用自己拿手的方法加以应付,根本就没有必要造成这样一种简直令人费解的错误后果。然而,事实是,司汤达好像没有这方面的创造才能,他没法为这部小说设计出一个能使读者比较信服的结尾。不过,话得说回来,世上毕竟没有一部小说是十全十美的,因为除小说家都有缺陷外,小说这一体裁本身也有缺陷。

所以,不管怎么说,《红与黑》仍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小说,你不妨一读,相信它一定会给你一种独特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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