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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丨陈继明:三个爱情故事

左行三百米,右行三百米

他去上课,他走到哪儿,臭味就尾随到哪儿,如果从后门走进教室,去第一排听课,教室里的脑袋会歪倒一大片,像一道风景。

他喜欢坐在第一排,而且听课极为认真,拒绝拷课件,拒绝用手机,喜欢用老式钢笔,用墨水在厚厚的本子上记笔记。记笔记基本不用低头,大部分时间抬着头,左手按着本子,右手疾速盲写,几分钟就写满一张纸,翻纸的动作很快很夸张,每一次翻纸,声音都很响。全班同学,尤其是那些低头看手机的同学,总是等着他下一次翻纸的一刻,大家会在那个瞬间一同抬起头四下望望,然后再低头各干各的。同学们用手机购物、直播或看直播、玩儿游戏、赌球、赌六合彩,或者说话、打闹、睡觉,不会感到很愧疚。因为老师讲课,有些明摆着只讲给他一个人,有些本来是讲给大家的,但讲着讲着就被他一个人牵走了。他能把老师在课堂上说的每一句话都一字不落地记下来,包括废话、闲话、出格的话、跑题的话、挑拨是非的话、拉家常的话、骂老婆的话。

他倒是没有打小报告的爱好。

他一节课能举几十次手,任何问题都举手,每个问题都会刨根问底,好在他从来不会过于为难老师,老师如果真的答不出,也能不了了之。

他向来坐在第一排靠右侧的第一个座位上,因为讲台在偏右的位置;整个前三排总是只坐着他一个人。第四排是一个女生,一个对他怀有同情心的女生,全班就她一个人愿意离他近一些,有时候她甚至在第二排或第三排。

他想,有她在,我还没有被大家抛弃……后来,他不洗澡似乎是为了她,看看她到底能坚持多久。他想,她难道能坚持四年吗?

他没有考虑过用任何别的办法接近她。

他心里只有感动,没有爱。

那么,她呢?

在校园里碰着,她根本不理他,就像不认识。

他也不觉得奇怪。

有一次,他们在校外的一条大街上碰着了,除了他和她,没有别人。她睁大眼睛,蛮诚恳地说:“你就不能洗洗澡吗?洗澡能死人吗?”

他并没有生她的气。

他只觉得那个瞬间她真是美极了!

她一扭头就快快走开了。

回到学校,他仍然不洗澡,像以前那样去上课。

同学们的意见闹大了,学校跟他商量,所有的课都可以给他开绿灯,办免听手续,只参加考试就行。他同意一部分课可以免听,一部分课不能不听。学校说,要听就得勤洗澡勤换衣服。他说洗澡不可能。学校说不洗澡是你的自由,但影响了别人,学校不能不管,要么洗澡要么退学,由你挑。他提出一个折中方案,某些课,他站在窗外听,无论天多热或多冷,窗户得开着。但是,天热的时候开窗户,教室里的冷气会跑掉;天冷的时候,教室里的热气会跑掉,还是影响了别人。最后,学校还是通知家长,把他先领回去。家长深明事理,没有与学校争吵,无声无息把他领走了。

他很听话地离开了学校。

他多少有些留恋,留恋那个女生,但也不要紧。

后来他又回来了。

他不敢走进校门,每天提着几十个垃圾袋,围着学校转圈。那是好几十个垃圾袋,像人一样,一个跟着一个,排成长队,这一头看不到那一头,一个和另一个之间隔了三米宽,袋子有大有小,有纸袋有布袋,奇形怪状。

他当然知道,垃圾袋里并没有珍贵物品,不过是他的全部家当,还有从垃圾筒里捡来的一些零碎,一个袋子里只有一样东西。包括被褥、衣服、食物、锅碗、书籍、笔记本、注射器、香烟、香水、唇膏、手机、U盘……还有抄写工整装订考究的哲学笔记,至少有十本厚厚的手稿……

他发明了一种行走方式,不让任何一个袋子掉队,也不使用任何工具,包括较大的容器。那真是一种简单又奇特的方式,他心里充满得意。

每一次,他总是把最后一个袋子提起来,从右侧向前方走去,放在最前面那个袋子的前方三米处;然后从左侧回到最后一个袋子旁边,提起一个袋子,再从右侧回到最前面。每前行三米,要付出六百米的代价(左行三百米,右行三百米),循环往复,乐此不疲,累了就休息一下。 他心想,这就是哲学的方式。

他始终绕着学校的围墙在转,转完一圈,又转一圈,不舍昼夜,始终在转。他计算过,这样围着学校转一圈,大约需要五个小时。

他成了名人,被自媒体广泛传播。

他走路的方式被拍成短视频,让他差不多成了网红。

他想,我对成为网红毫无兴趣。

中间他病了几天,粉丝们要疯了,到处找他。

于是他又回来了。

还是那样,数不清的袋子,排成长队,他手上提着一个,缓缓走向前方,步态疲乏却沉稳。他的影子一直忠诚地跟在他后面,变幻着形象。每一个袋子被提起时都留下了一堆蚂蚁。留在地上的蚂蚁极为慌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蚂蚁们用触须相互碰撞,几乎能听见它们的尖叫,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啦?有不少人驻足观看。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孩,不顾妈妈的阻拦,前去帮忙,也模仿他的办法,把最后一个袋子提起来,送向前方。一个举着相机的女生在给那个小女孩拍照,咔咔咔拍个不停。

他看清了,拍照的女生正是那位女同学。

他想,她终于露面了。

他放下袋子,返回来时,从小女孩手中接过袋子,对小女孩恭恭敬敬鞠了一躬,说了声“谢谢”。他看见举着相机的女同学没理会她,表情没任何变化,只顾着干自己的事。他也丝毫没有假装没认出她。他觉得他并没有在等她,她的出现反而让他为难,似乎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等她走出校门。他心里有点委屈。

他还想,他也不是给学校示威。他只是愿意这样,喜欢这样,非常简单。停顿了几天后,他几乎遗忘了先前的体会。今天的感觉真是好极了,双腿被地面拉伸得感觉好舒服,那种舒服感均匀地分散到了每一块肌肉上,麻酥酥的,爬过屁股,传到心脏。以前他从来没觉得地面是一个存在,就像没觉得空气是存在、声音是存在。今天还有个特别之处,上半身会不由自主地摇晃,就像走在泥坑里,得把身体拔出来。地球上好像就剩下他一个人,整个地球都在等他用这种方式走一遍。他发现很多袋子里装的东西太少了,提在手上轻飘飘的,就像空着手。这让他有些羞愧,一下子看清了自己的真货色,自己原来也是一个华而不实的人,一个沉醉于仪式感的人,一个喜欢用形式抒情的人,一句话,自己也是个骗子。所以,他决定下一次一定要把袋子装满,决不弄虚作假。

那位女同学一直在拍照,而不是拍视频。这是她和其他同学的区别,他心里清楚。她拍了很多照片,有行人的,有他的,有全景,有特写。但是,看得出来,她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那张脸,那张被单一信念所驱使的脸。还有他的影子,变幻不定的影子。他替她想(心里是她的声音): 他的影子是更高意义上的他。

他再度转回来时,警察出现了。

很明显,警察只关心袋子里装着什么,这让他一下子放心了。几个警察开始仔细检查那些袋子,只检查了三分之一,就扔下不管了。

他回过头时,所有人都不见了。

那个女同学也不知所踪。

慕士塔格峰的那枚月亮

五一小长假,他在飞机上,从乌鲁木齐飞往喀什。她的座位在他的左前方,她右边的座位上有三个男孩,是一所大学的同班同学。他听出她和他们认识不到半小时,是刚刚在机场才认识的。因为都要去塔什库尔干的某个杏花村看杏花,所以一转眼就亲热起来,看上去像一伙的。他的目标则是同样在塔县的慕士塔格峰,所以他也主动和他们套近乎。他毕竟是后来者,在他们眼里,又是大叔级别,他们对他多少有些排斥,待搭不理的。飞行途中,他们有说有笑,声音很大,显得有些疯头疯脑、缺乏教养,引起周围不满,大家极力忍着。她应该比他们大几岁,有时心不在焉,不像陷入沉思和回忆,也不像在考虑未来几天的计划。那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心不在焉。她有一句话,也被他牢牢记住了。她说,她的两个眉毛是可近可远的,在城市,两个眉毛就近了,就不由自主挤在一起;一旦离开城市,两个眉毛就离远了。三个大学生并没有完全听懂她的话,他绝对听懂了。于是他心里就有了一个想法,把她抱在怀里肯定有感觉。飞机落地后,三个男生提议,各自吃完晚饭后,去县城附近的某个温泉见面,不见不散。因为是网上预订的酒店,三方住在不同的地方,各自吃完饭再见面,也不错。

巧的是,他在一家小餐馆遇见了三个男生,他主动凑过去,说,我请客,我请客。他们一听有人请客,自然高兴。吃饭喝酒的过程中,他发现,三个男生比在飞机上狂多了,满嘴污言秽语,甚至还打赌,看谁能把那位漂亮姐姐怎样怎样。他不禁动了歪心眼,心想,干脆把三个家伙灌趴下,我单独去温泉见她。他知道自己酒量并不大,不过那天晚上他有如神助,真的就把三个人灌得满地找牙。

然后他一个人来到温泉。

他好不容易才找见她。

空荡荡的池子里,穿着泳衣的她,还是心不在焉的样子。

“你一个人吗?”她问。

“是呀。”他说。

“三个小屁孩呢?”

“都叫我灌醉了!”

“三个,都醉了?”

“都醉了,烂醉如泥。”

“厉害厉害!”

听得出她的称赞并无恶意。

“好酒量。”她微微想了想,又说。

他猜,她肯定在琢磨他这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第一次喝这么多酒。”

“第一次?真的?”

“真的,第一次。一直上学,没机会喝酒。”

她盯着他,在想象他的年龄。

“本硕博一路读下来,就有点老了。”

“不老啊,谁说老啦。”

这时两人都注意到了头顶的月亮,它像第三个人,想落下来掺和掺和。

“你的眉毛现在变宽了?”

她笑了,对他能记住这句话感到惊讶又开心。

他凝视她月光下的眉毛,心里一热。

“我没出息,大学毕业后,多一天学都不想上了,也不想上班。”

“喜欢摄影?”

“你怎么知道?”

“飞机上聊天的时候,你说过。”

“其实我是学会计的。”

他看见,这个瞬间她的眉毛又拉近了,近了一半。

“我是以摄影为借口四处走走。”她抬头看看那枚月亮,两个眉毛又松开了。

“一直在行走?”

“三年了,大部分时间在外面。”

“羡慕,羡慕。”

“你去慕士塔格峰,是打算登顶吗?”

“这次没时间,先看看冰川。”

“那里有全世界最古老最美丽的冰川。”

“你去过?”

“我登过顶。”

他想顺便邀她再去一次,没敢说出口。

两个人又聊了聊就上岸了。

在温泉门外两个人又站了一会儿。

“你猜,我为什么要灌醉他们?”他笑着问。

她装样子想了想,并一笑。

“我想和你单独见面,他们实在太闹了!”他说,注意看她的眼神。

“好感动哟!”她笑着说。

“那么,能不能拥抱一下?”他做出想拥抱她的姿势。

她立即伸开双臂迎向他。

他就真的抱住她,渐渐抱紧。

然后,两人松开手,用变了的声调道别。

“晚安!”

“晚安!”

显然是酒精的作用,他很快就睡着了,早早又醒了。之后就一直在回味那个拥抱,还有那些眼神,同时还在辨别,自己是不是爱上她了。天没亮他就起床,走出酒店。他不让自己错过任何一次日出,尤其是异地他乡的日出。

他凭直觉朝酒店一侧走去,在一个不大的广场上,他看见了她。她在拍照。他停下来偷偷观察她。她穿着一身米色的运动服,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辫,左右肩膀各挎着一架相机,手上还是一个相机。她拍照的速度很快,以抓拍为主,对象总是人:两个正在窃窃私语的老人,一个跳舞的女孩,端坐在长椅上的中年妇女,眉头紧皱的游客,拉二胡的乞丐夫妇。一边走路一边抓拍,做出各种专业动作,却那么自然流畅,就像没做任何事情。看得出,她的精神高度集中,情绪处在半狂热状态,如同她身上揣着一块磁铁,广场上的每一张普通的脸,每一个昙花一现的瞬间,都被她吸引过来,进入她的镜头也进入她的内心。他把自己想象成她,甚至只是她的眼睛,体会她为什么在某个时刻按了快门。他完全忘了看日出。他看见她终于停下了,点上烟抽起来。他走过去。

“我一直在观察你。”

“呵呵,够阴的!”

他闻见她的烟味里有一种陌生的香味。

“好香啊!”

“来一根?”

她直接把烟盒给了他。是女士香烟。

他刚抽出一支,她就给他点着了。

他连吸两口,说:“不是薄荷味儿,也不是水果味儿。”

她有些撒娇地说:“秘密!”

他又吸了一小口,细细品尝着。

她学他的口气说:“不是薄荷味儿,也不是水果味儿。”

两个人一起吃了早餐,退了房。

“那三个?”他问。

“不管他们了。”她说。

到了杏花村,在一户人家落了脚,立即就去看杏花。其实一路上已经看够了杏花,满河谷都是杏花,没想到最好的杏花真的在杏花村。杏花村的杏花,是杏花里的绝品,有不同凡俗的神韵。跟随带着城市气味的人流,走进杏花丛中,人的存在一时变得有些尴尬了,人只能快快放下傲慢和自大,去做一个陶醉者。

她在拍杏花,更在拍人,拍杏花里的人。她好像坚信参照物变了,人也就变了。此刻,看杏花的人和早晨广场上的人绝对不同。在她眼里,人似乎永远是新的,人的表情永远是新的。人的表情就是人的灵魂。脸才是灵魂。她对人有深长的兴趣,显然不只是因为她习惯于拍人像,而是因为,她的眼光与别人不同。持续观察她的时候,他也在不由自主用她的眼光看人,看每一个人,包括那三个不在眼前的男孩。

这样一来,他对杏花村的杏花也有了新的看法。他想,此地的杏花之所以独具魅力,令人叫绝,原因或许不在杏花,而在别处。比如,遥远,距离每一个游客生活的地方都十分遥远,越遥远越珍贵;比如,冰川,据说再有几十里路就能看到冰川,在幻觉里,冰川让一切变得晶莹剔透;比如,阳光,河谷两侧的高山先把阳光压缩了,再被河谷里的风清洗过,在这样的阳光照耀下,样样都是田园风光,更别说杏花;比如,时间,在这里,时间无比苍老,像一个盲人一样动作迟缓,离过去更近,离未来更远,自包自含,完完整整,任何人进入这样的时间感受里,就像回到胎儿时期……

那三个男孩还是来了,天黑前才笑眯眯走进村子。他们说实在喝多了,睡到中午才醒。他们丝毫没怀疑他是故意把他们灌醉的。

晚上,二三十个陌生人聚在一起喝酒吃肉。酒是伊利特,肉是烤全羊。他和三个男孩再一次拼酒,却有点招架不住了,而且她和他们又成一伙了。她公然替他们挡酒,还帮他们说话,他猜这可能是她和他调情的方式。她甚至跑来揪住他的鼻子,给他嘴里灌酒。她的胸部久久压在他肩膀上,令他心里直喊,完了完了!同时他还在分辨自己醉了没有。结论是还行,因为他竟然还有精力偷看她的两条长腿。

酒足饭饱,然后跳舞。

几十个人围着篝火跳舞。整个村子在旋转。杏树林里的无数种小生命飞过来,在人丛中窜来窜去。甚至有鬼魂也来凑热闹。天空被火光点亮,星星聚集在村庄的上空,在音乐的抖音里一颤一颤。她来到他身边,自信地炫耀着她的舞姿。她完全放开了,在喊,在笑。她的笑声很难与别人的笑声相混淆,深沉又悦耳。他明显喝多了,反应慢了许多。所有人的舞姿,都是那么慢。疯狂的扭动和抖动分解成一个一个的慢动作,懒散地进入他的大脑。动作和动作之间以近乎静止的速度相互融合。裙子和裤子靠拢又分离。男人和女人的眼神交流,让他想起接通长途电话的感受。火光和火焰似乎是雕塑,动感很好的雕塑。整个气氛,好像并不快乐,而是充满忧伤。有人在对面尖叫,那尖叫传入他耳朵的过程就像穿越了整个宇宙。她不见了,又出现了。她突然抢走了他的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于是他和她的视力同时下降。就在这个瞬间,她像风一样倒在他怀里。他吻了她。她昂着头让他吻个够。

“奖赏你的。”她大声说。

“为什么奖赏我?”他大声问。

吻够了之后,再去跳舞。

跳了几圈又抱在一起,没完没了。

他们的吻可能太热烈,触犯了某些看不见的东西,一眨眼,雷声大作,天上阴云密布,大雨将至的样子。篝火舞会只好被迫停止。

主人宣布女人留下,男人到河谷对面的一户人家休息。十几个男人仓促拎起行李,跟着主人朝河谷对岸有微弱灯光的地方跑去。

刚进屋,雨声就响起来。

前半夜是大雨,后半夜是暴雨,河谷上游的雨肯定更大,百年不遇的巨大山洪裹挟着牛羊树木农具,一直延续到次日下午。整个杏花村不见了,只留下一些残垣断壁。好在听说所有的村民和游客已成功转移,没有伤亡。

三个男孩回学校了,他也不打算去慕士塔格峰看冰川了,但是,他不能不找见她,不是和她作别,而是向她求爱。他相信这也是她的意思,他相信她百分之百在撤离点等他。意外的是,她已经离开了,连一张纸条都没留下。他甚至说不出她的名字,只记得三个大学生叫她“姐姐”。电话和住址,更是完全不知道。

两个康拜因

中午,村庄昏昏欲睡,乌鸦叫个不停,在他姑姑家的后院里,在一大堆斜立在墙上的玉米秆后面,他和小迎嘴对嘴吻了好几分钟。

要不是附近的火车突然发出吓人的轰隆声,他们肯定还会吻下去的。火车的轰隆声像一种永远也挥霍不完的东西,久久不停。他和小迎不能不相互松开,仍旧躲在霉味很重的玉米秆后面一声不吭,后来他灵机一动,伸手摸了摸她的鼻子。小迎有一个好看的鹰钩鼻子,每次看见她,他总是想不通她为什么走哪儿都带着她的鼻子?鼻子为什么总是比她更早到达某个地方?好像她是她鼻子的跟屁虫,她要是偶尔把鼻子放在家里的某个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偷偷溜进她家摸摸它。现在他终于摸着了,他觉得这比亲嘴还有趣,亲嘴其实没多大意思。火车的轰隆声后来开始移动,向陕西方向一路响过去,令他心生自卑。火车的巨大轰鸣说明姑姑家是一个大地方,大得足以容得下一列火车和它的轰鸣。他早就想过,他家的山沟沟里能和火车相提并论的东西只有防空洞。防空洞也许比火车还要长,里面除了阴森的黑暗就是潮湿的空气,再什么都没有,还不允许孩子们进去。他一直想,火车可能也是空的,徒有其表,发明火车和发明防空洞一样,是为了炫耀精力旺盛,或者炫耀地方大。火车声渐渐远去之后,他和小迎突然有些紧张,也不知道接下来还能做什么,嘴亲了,鼻子摸了,实在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就躬了身一前一后走出来,各回各家了。他的半个向日葵现在在小迎的手里,可是,用向日葵换来的吻在哪儿?他觉得自己吃亏了,而小迎已经揪着葵花籽吃起来,动作夸张,故意把瓜子皮吐在他身上,仿佛在说,呸呸呸,你真够坏的你真够坏的。他还在想亲嘴和摸鼻子的事,他认为亲嘴和摸鼻子并不比登天还难,甚至简单极了,正像大人们说的,简单得像一,却被他们搞得神神秘秘,要死要活。

没多久他就回他家那个小地方了,回到那个只有防空洞的小山村了。第二年暑假他又去了县城边上的姑姑家。这次,发生了一件大事情。

村庄附近的车站上停着一列看不见头和尾的货车,黑乎乎的敞篷车厢,没完没了的四方形。早晨在,中午还在,一直不见开走。

“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这个比喻是小迎说的,到底是大地方人,口气很大。他试过,他打死也不敢把火车比喻成死猪。在火车这么一种庞然大物面前,他很难不自卑,火车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时,他的自卑会像气球一样成倍放大。而且他已经发现,火车不是空的,每一节车厢里总是满满当当,比如眼下这列货车,中间的几节车厢里是那种吓人的大型联合收割机,土红色,名字好像叫“康拜因”。很难想象,多大多宽多平的地方,才用得着这种大家伙。这足以说明,还有比姑姑家更大的地方。据说南有陕西、四川,北有青海、新疆,都是村里那些见过世面的老人嘴里念叨的大地方。他禁不住就有些羡慕康拜因了,因为它们显然要去那些大地方。另一些敞篷车厢里不是大大的石头就是细细的沙子。“哼,这些东西不怕人偷!”这也是小迎的话,是对火车停下不走的嘲讽。他又想,姑姑家真是大地方,大地方的孩子说话都老气得很。

到了下午,火车还停在老地方,乌鸦不断从车厢里飞出来,又落回去。八九个孩子正准备在村子里藏猫猫。他冲着火车站的方向问小迎,能不能去火车上藏?小迎歪着脑袋故意掩饰着自己的惊喜,说,可以。小迎是组长,他也是组长,一个组藏,另一个组找。藏在不同的车厢里,藏在康拜因和大石头后面,藏和找都要爬上爬下,费尽周折,又麻烦又刺激,四五轮过后两个组的兴趣仍然有增无减。该小迎那个组藏了,他那个小组的几个人背对着火车,听见小迎快速喊了两个字:好了!他们故意不急,慢悠悠地转过身,正准备去找,看见火车突然一抖,又一抖,就像是沉默太久后车厢自己做出的生理反应,哐当,哐当,连续两下,所有车厢一起向前,再一起向后;再向前,再向后,很松弛,但很有力,震动传向了很远的地方。火车重新安静下来后,他们仍然不敢贸然出击,打算等一等再说。直到躲在车厢里的几个人没耐心藏下去了,纷纷探出头,骂他们耍赖。唯独不见小迎,他抬起头冲着高大的康拜因喊,小迎,快出来,不耍了!小迎很反常,不吭声,也不出来。不知是谁最先发现,白光光的铁轨上有红红的东西一闪一闪,像秘密盛开的小红花,匆匆开了又匆匆败了。紧接着大家一致发现不是别的,是血,血点子由小变大,接着变成一条线,拉在车厢和铁轨之间的一条线。他攀住车厢自带的梯子爬上去,一露头就看见了可怕的一幕——其实他什么也没看见,只闻见了血腥味,从两个康拜因之间的狭窄缝隙里喷出来,就像一个老手,仅仅凭着血腥味他就知道小迎死了,小迎再也回不来了。血腥味所代表的死亡,甚至比死亡本身还要逼真。他明白,小迎死了,包括她的嘴和鼻子,还有她的老气。他也迅速成长为一个老气的孩子,跳下车厢,拼命喊:出事了!出事了!

随后就是静静展开的混乱。

他记得,当时他只能看见混乱的场面,却听不到丝毫声音。不过,这就够了。大人们出现后,他们的混乱和他们的镇定,从两方面共同证明了他的判断,小迎死了,两个康拜因撞在一起,把小迎撞扁了。小迎,包括她的嘴巴、鼻子和老气,一下子都“没了”。总之,那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死。准确地说,是听见死。关于两个康拜因之间的血肉模样的小迎,人们有各种各样的描述。结果只有一个,小迎死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匆匆坐车回自己家了。

姑姑急于打发他走,是因为她听到了一些议论:去火车上藏猫猫是他的主意。姑姑问他是不是这样?

他没有撒谎,承认是自己的主意。

陈继明,1963年生,甘肃甘谷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授,广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任《朔方》小说编辑、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主要作品有《一人一个天堂》《七步镇》《平安批》等。作品曾获中国好书奖、华语传媒奖年度小说家奖、十月文学奖、中篇小说选刊奖、小说选刊奖、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奖、中华文学选刊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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