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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01

唐明皇开元(公元713年—741年)年间,在繁华之都长安城内,有一富豪姓杨名崇义,绝对是个腰缠万贯、挥金如土的主儿。

兜里不差钱,人又仗义,自然,抱大腿者众。

据传,彼时许多文人骚客来到长安,皆会慕名拜访。

而杨崇义素爱交朋好友,亦会带他们东游西逛,赏景观花。

压轴项目,则是前往北里平康坊吃酒。

长安一百零八坊,不得不说平康坊。

长安城坊规划整齐,制度严密,以贯通南北的朱雀大街为中轴,分东西两区。

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平康坊位于东区第三街(自北向南)第五坊,东邻东市,北与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宣阳坊,均为集娱乐与享受为一体的“要闹坊曲”。

说白了,也便是现代的酒吧。

素有“诗窑”之名的唐末文学家王仁裕,便在其所著《开元天宝遗事》中如是载:

“长安有平康坊者,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

尽管唐风开放,去平康里喝个酒听个曲,对男人来说压根就不叫事儿,可经常在这里喝的不省人事,夜不归宿,难免会闹矛盾,生嫌怨,甚至招惹来杀身之祸。

你别不信,这等祸事儿,便让杨崇义给摊上了。

02

杨崇义整日混迹平康里,吃喝玩乐,自然冷落了妻子刘氏。

且说是夜,又是孤枕难眠。

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辗转反侧中,刘氏脑中突然闪出一个俊秀男子来。

这个男子,就住隔壁,但不姓王,所以没隔壁老王啥事。

姓李,叫李弇(yǎn)。

李弇尚未婚配,光棍一条,漫漫长夜同样难熬。

是小嫂子的动静。

显然,有钱的杨大哥又出去耍了,没在家。

渐渐的两人有了感情。

战国《尉缭子·治本》中有言:“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

刘氏与李弇如胶似漆,片刻都不想分开。

但,春宵苦短,天亮就得说分手;

且杨崇义仗义疏财,脚踩黑白两道。

官府那儿吃得开,身边亦围着一帮小弟。

万一被其获知,要饶过他们才怪。

那咋整?李弇怕了,胆突突问。

但见刘氏粉脸一凛,一字一顿道:干脆弄死他,咱俩也做一对长久夫妻!

要不说,千万别惹女人呢。女人要狠起来,真真胜似黄蜂尾上针。

03

迟则生变,说做就做。

一日傍晚,又在平康里喝得醉眼马哈的杨崇义,摇摇晃晃回了家。

前脚刚跨进宅门,身后一道人影闪过。

是隔壁李弇。

在快速关门的同时,又将一根绳套勒上了杨崇义的脖颈。

杨崇义正欲回头,刘氏紧跟上前,打了他的闷棍。

猝不及防,醉意酩酊,杨崇义尚未反应过来是咋回事,便一命呜呼,挂了。

按照事先安排,刘氏和李弇一个抱头,一个抬脚,将杨崇义拖至后院,扔进了一口废弃枯井。

为防天热,尸体腐臭引人猜疑,两人又掘土填井,埋尸其下。

接着洒扫庭除,将前院后院收拾得利利索索,也把所有罪证痕迹给处理得干干净净。

即便神探狄仁杰起死回生来查案,也甭想寻到半点蛛丝马迹。

不得不说,这桩因奸情而起的害命重案,做的当谓天衣无缝,滴水不漏。

次日,刘氏还假惺惺借口家中有事,派人前去平康里,逐坊到处寻找老公杨崇义。

结果不消说,没找到。

若能找到,那才叫活见了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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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老公失踪了。

老公兜里,真金白银不少,该不是他那帮狐朋狗友图谋钱财,把人给害了吧?

刘氏忧色满面,哭哭啼啼报了官。

京兆尹接案,因平时与杨崇义私交甚好,遂遣出一众捕快,满城寻找杨崇义。

然而,一连数日,忙忙活活,几乎将平康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发现杨崇义的影儿。

贴出悬赏告示征集线索,亦一无所获。

真是奇了怪了,一个大活人,怎地凭空蒸发般说没就没?

就在京兆尹眉头紧蹙,一筹莫展之际,有个女子开了腔:杨哥失踪那日,喝了酒,没留宿,说是回家陪妻子。

你确定,他回了家?

京兆尹追问。

进没进家门,小女子不清楚,但他的确顺着回家路走了。

京兆尹一听,愈觉案情蹊跷,便命捕快把杨家所有的人,以及相熟朋友,统统抓进官衙,一个个过起了筛子。

审来问去,一丝儿有价值的线索都没得到。

平康里女子声称,杨崇义回了家;

而杨崇义的妻子刘氏,则坚称没见着人。

这两位,究竟谁没说实话?

心下盘算着,京兆尹带上两个捕快,沿杨崇义所走之路,兜兜转转,来到了杨家宅门前。

推门入院,四下寻望,突然,一阵尖声尖气的喊叫撞入了耳鼓:

大人,冤枉哇。

05

寻声找去,京兆尹和挤在门口瞧热闹的街坊邻居,顷刻间全惊得呆住了。

一同惊呆的,还有杨崇义的妻子刘氏,与趴墙听动静的隔壁奸夫兼凶手李弇。

你猜,喊冤者谁?

此非鬼怪奇谭,自然不是杨崇义的冤魂。

刘氏与李弇做得干净利落,自然也没有目击者。

不,有,目击鸟。

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没错,冲着京兆尹发声的,是一只鹦鹉!

原来,杨崇义生前喜欢养鸟,特别是鹦鹉。

家中所养鹦鹉已调教数年,聪明伶俐且巧舌如簧,甚是讨人欢心。

杨崇义对其宠爱有加,视为珍宝。

且说京兆尹闻声,讶异不已:鸟,是你在说话?

嘿,鹦鹉还真听得懂人言,答曰:是我。主人死的冤啊。

京兆尹:莫非,你知道他在哪儿?是谁害了他?

鹦鹉:杀家主者,刘与李也。

而此时,一墙之隔的李弇顿觉腿软,噗通,跌坐在地。

京兆尹既惊又喜,忙遣捕快逮人。

押回公堂一审,没用重刑,刘氏和李弇便互咬对方,全撂了。

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及至案情具结,害命真凶刘氏与李弇皆处以斩立决。

因此案过于离奇,京兆尹据实奏报唐明皇。

万没想到,揭破奸情命案的,居然是一只鹦鹉

​唐明皇大呼惊奇,连赞鹦鹉为“义鸟”,并差人带回后宫精心饲养,赐封“绿衣使者”。

这,便是“绿衣使者”这一成语典故的由来。

而后宫众妃听闻此鸟如此牛掰,能道破不轨奸情,一个个敬而远之,皆绕着走。

哈哈,此乃小编瞎掰,没那事儿。

说正经的,这桩关于“绿衣使者”的唐时轶事,至少告诉我们四个道理:

第一,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第二,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鹦鹉,不,有神明;

第三,没事早点回家,陪陪老婆孩子,别总在外面吃吃喝喝瞎扯淡;

第四,养只鹦鹉很重要。

你记住了没?

附:

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鹦鹉告事》

唐明皇时,长安杨崇义妻刘氏与邻人李氏私通,欲杀崇义,崇义喜鹦鹉,常自喂之。

一日,崇义醉归,刘与李谋而杀之,埋枯井中。童仆皆不知之,惟鹦鹉见之。

刘氏故令童仆觅夫,并告官。官日夜捕贼不得,诣家索。架上鹦鹉忽曰:“杀家主者,刘与李也。”

官收二人拷问,具招实情。遂置二人于法,并奏明皇。

明皇称鹦鹉义,遂喂于宫中,封为“绿衣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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