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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长安:最好的我们

“那就是文艺片咯?”
老范气笑了:“我他妈就知道你语文老师死得早。”
我瞪他:“别胡说!我语文老师去年真的去世了。”
张老太去年心梗去世了。这个消息还是简单打电话告诉我的。
虽然高中毕业后我就没有再回过学校,张老太这样与我关系并不亲密的老师,这辈子本来也很难有机会再见到了。
然而见不到是一回事,离世了是另一回事。
比如我见不到的余淮。
我曾经发狠,告诉自己这个人死了。可真的死了是不一样的,张老太去世的消息让我心里特别难受。
简单无意中提起,说:“欸,你记不记得,以前余准还被张老太罚站过呢。”
她说完就后悔了。
我笑笑,闭上眼睛平复了一下心情,装作不介意地接卞去说:“是啊,他老跟张老太作对。不过如果他听说,也会非常难过吧。”
我跟老范赶到了国贸的星巴克,找了个沙发座
“怎么不到好点儿的环境拍?”我先对着周围人和老范都拍了几张。
“人家自己要求的,这个地方对她有特殊意义。这个编剧好想家境挺苦 的,一路奋斗上来不容易,大学时候打工,总路过这家星巴克,当时觉得要是能进来抱着笔记本喝咖啡,真幸福死了。”
“作家记性就是好,”我笑,“这故事真励志,改改就能去湖南台选秀了。”
老范笑了: “这个故事可以当切入点,好写稿子。”
“行吧,环境不重要,就是光线差点儿,得好好修图,不过重要的还是人本身。”我低头浏览了几张照片的效果。
“是啊,”老范伸了个懒腰,“所以你看我这个人,怎么样?”
“话题转得太生硬了吧。”我笑。
“那是你不想接,”老范看着我,没有笑“要是你想接,连个由头都不需要,可以直接聊。”
我看着他,脑子在飞速运转着,嘴里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他哈哈笑着,摇摇头,示意这话题可以过去了。
我记不清这是老范第几次在表白这件事情上打擦边球了。他没有正经表白过,正经表白很傻,我们所有人这么觉得。如果两个人彼此都有意
思,几番暗示就水到渠成了;有一方没这个没意思,那也不尴尬,不耽误继续插科打诨当朋友。
比如我和老范。我是没意思的那一方,我感谢他的点到即止,更感谢 他想得开
锐利的告白只造合少男少女,急着将自已剖开给对方看,容不得模棱 两可,给不了转园空间。只有他们才在乎一句话的力量,放在眼神里、放在动作里都不行,必须说出来,必须。
所以没说出来的,就什么都不算了。
比如七年前的我和余准。
老范看我又发呆了,捏起桌上的杂志在栽眼前晃了晃。
“哦,”我回到状态,刚才说了那么半天,我都忘了问,这人叫什么? ”
我这话题转换得更生硬,老范笑了,没继续揶揄我。
“叫潘巧珍。”
“什么? ”
我震惊的表情还挂在脸上,就看门口穿着白T恤、黑裤子的女 生,挎着天蓝色的巴黎世家机车包走进来。
圆圆的脸比之前消瘦了些,露出尖尖的小下巴、,朝我们笑起来还是当年的模样。
程巧珍没有认出我。
很尽职地拍完了几张照片之后,老范和她聊得火热,我就在一边玩手机。
他们采访结束的时候,有男生过来和我搭讪。
“不好意思,请问……”他指了一下我的桌上。
老范转头朝我笑:“行啊你,屡试不爽。,’
我把桌上的东西递给男生,说了句不用谢。
“什么?”程巧珍还和当年一样活泼热情,“什么屡试不爽? ”
“我同事,”老范指指我,“教过我一个在星巴克被搭讪的快捷方式,就是把iPhone充电器立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
程巧珍笑起来。
“这个经验真不错,太有生活了,我要记下来,以后写剧本的时候 有用。”
她竟然真的拿出笔在本上写了起来,真勤奋。
我本能地拿起相机把她歪头写字的样子拍了下来。这么多年了,抓拍 的习惯还是没改。
“对了,”我说,“程您看看刚才拍的照片,有没有满意的?我们选 一张配合专访发出去。” 程巧珍看了我一眼,挑好了照片。一张是正面照,一张是我刚才的抓拍。 “你拍人真的很有天赋……我能不能问一下,你是不是叫耿耿? ”她问。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点点头:“刚才没好意思套近乎。” “你们认识啊?”老范指了指我们,“那好,我有点儿事儿回公司了,先撤,耿耿你们聊着。” 老范走了,我和程巧珍坐到她刚刚釆访的沙发座上。 “果然是你! ”她惊喜地叫道,“我听声音才听出来,你变了好多。” 我本能地转头朝旁边玻璃看了 一下自己。 头发长长了,用-根笔随随便便地盘在脑后,掉下来不少碎发,老范还说这个范儿挺随意的,好看。这几年东跑西颠地拍片,皮肤晒黑了,人也瘦了很多,五官立体了点儿,好像的确不一样了 “不只是长相,还有气质,”程巧珍沉吟了一会儿,“你真的变了很多,不像当初那个小孩了。” 我回想了一下,明白她的意思。 当年站在程巧珍面前的我,躲在爸妈身后,做什么都不在状祝中,和程巧珍一比,可不就是个孩子。 “恭喜你啊,熬出头了。”我客套。 “做喜欢的事情,不算熬。”她摇头,说得坦诚。 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我也是这两年才终于明白这个道理的。 高中的耿耿就很煎熬。 后来髙考分数却很理想,志愿也报得出彩,考上了北京一所不错的理 工类大学,学生物制药。这个专业在我入学那年还是大热,出国容易,也适合在国内深造,制药企业研发部门收入普遍不错,又稳定。 我爸妈都说,耿耿就是这一点好,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中考也是,髙考也是。 然而上了大学之后,那些专业课让我比在髙中的时候还痛苦,还煎熬。 我本来就没什么自制力,本性又爱逃避,第一学期就有好几门功课是60分,低空飞过。 这种GPA就甭想出国了,除非找中介砸钱。 我爸说的对,耿耿同学的确在大事儿从不掉链子。 可是每次我的短暂幸运,给自己制造的都是更大的痛苦。我在命运的十字路口掷色子,总能投中大家心目中最火热光明的那条路。 却走得鲜血淋漓。 毕业前实在没有毅力考研了,投了一些世界500强的跨国企业,兢兢业业地填网申表格,写了无数opening questions (开放式问题),每一次的 自我介绍回答的都不一样。 谁让我连自己什么德行都越活越不清楚了。 很多外企的网站都不好登录,为了抢带宽,我有时候会在凌晨两三点 的时候拿出笔记本在宿舍上网,一直写到天亮。 闭着眼睛睡不着,脑子里转悠的都是那些问题和self-introduction (自我介绍)。 这时候,脑海深处总会响起一个声音,带着笑意,穿过教室闹哄哄的人声音浪,千里迢适到达我耳边。 他说,耿耿,你真有趣。 很多工作申请连简历关都没过,看来都是成绩的错。 所以我在我爸的期望下,拫考了北京市公务员。 竟然又中彩了。 它意味着铁饭碗,意味着北京户口,意味着一种没有恐慌的人生 然后就在我入职三个月整的那天早上,我辞职了。 没发生任何大事儿。我自己都有点儿记不清了,那天早上好像是在下雨,我躺在床上思考我们科长那篇讲稿到底要怎么改,忽然听见和我合租那姑娘起床刷牙的声音。 身体深处有另一个耿耿忽然活了过来,她拒绝这样活下去。 我很难形容清楚这种感觉。 大学的时候,我就在业余时间帮学生会、各社团拍照赚外快,找我的人越来越多,熟人介绍熟人,朋友搭线朋友,大四的时候,我已经 帮很多淘宝模特儿和红不了的三线小艺人拍过不少写真,零零碎碎赚了几笔小钱。 辞职后,我就正式到了现在的时尚杂志工作,到这个月正好一年时间。 现在我又有了新的想法。 我和程巧珍在咖啡馆坐到天渐渐黑下来。 “所以你要离开北京了? ” “嗯,回我家乡去。” “舍得北京吗?” 我耸耸肩:“有什么舍不得的。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小地市有小城市的妙处。” 她若有所思地揽动着手中的咖啡:“那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觉得很有趣。” “什么? ” “在小城市工作,就像收到一张五十年后的死亡通知;而在大城市,则像是攥着一张虚构的藏宝图。” 我琢磨了一下这句话,笑笑。在不上不下之同徘徊的人有很多,可有时候再美妙的句子,拆开看也不过是更精致的抱怨罢了。 我已经抱怨得足够多了,我不想再抱怨下去。 “你回去想做什么? ”程巧珍问。 “开个最俗气的婚纱照和艺术写真的影楼。伹是是没店面的那种,私房摄影师。” “什么叫没店面的那种? ”程巧珍来了兴趣,又习惯性地拿起了她的笔。 “节约成本啊,”我讲起自己的计划,免不了兴奋得有些手舞足蹈,“我是要和去年釆访的一个网络红人合开店的,利用她的粉丝和号召力,主打特色摄影,反正我拍人虽然不专业,但是还算有一套,用样片吸引第—批顾客,我还是很有信心的。后面的东西就靠网络和人际间的口碑传播了, 这是要凭本事说话的。” 程巧珍瞪大眼睛听着,笑意越来越浓。 “没有店面就节约了很多成本,拍情侣之间有故事的特色写真其实也花不了多少钱,取景大多在校园或者两个人交往过程中有纪念意义的地点, 所以很有得赚。而且每次拍摄都不一样,作为摄影师我可以飞来飞去,对 我来说也不乏味。” 我一口气说完,喝了一口红茶,突然听到程巧珍说;“咔嚓”。 “什么?” 锆程巧珍托腮看着我:“我要是会照相,真的好想把你刚才那个样子拍下来。你的眼睛都在发光。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年轻人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眼睛里就已经没有光芒了?” 我有点儿尴尬:“名编剧说话就是不一样。我就是说起赚钱开始两眼发绿光而已。”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我相信你也有过眼睛里没光芒的时候。人能有勇气找到自己想从事的事业,不被其他虚浮的东西绑架,是很艰难,很幸运的。” 我这次没有再用插科打诨掩盖我的羞涩。 一面之缘,谢谢你懂得。 “欸,对了,我能不能入股啊?我钱也不多,你要不乐意就算了,需要什么帮助,一定找我。” 我眼前一亮,今天真走运。 这件事情要是真做起来,当然需要钱。 我和程巧珍又聊了一个多小时,把合作的框架大致确定了一下。我们都是刚毕业才一两年的女生,到底还是嫩得很,尤其是做生意,谁都没有经验,所以策划得格外谨慎。 但是到底会如何,还要看未来。 程巧珍又重复着感慨说我变了,变得风风火火了,不再是个迷茫地地去听从爸妈的要求跑去北京考编导的小女孩了。 是吗。我笑。 随便吃了几口饭,走出饭馆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既然自己背着器材,不如顺便去“扫街”。拍路人始终是我闲着无聊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听说在日本这样做是会被抓进警察局的,幸亏我生在中国。 我坐在鼓楼大街的马路边,背对着国家图书馆古籍馆,低头一张张翻看刚才照的路人。这个点儿都是从北海公园出来的大爷大妈,每个太都带着点儿怡然自得的骄矜,跟年轻人一比较,显得特别有精气神儿。 某一张里面,大妈和大爷两个人并排走,大爷手里还拎着一个小马扎, 笑嘻嘻的,大妈却刻意跟他隔开一点儿距离,在旁边朝他翻白眼。 吵架了?还是快要吵架了?老头儿在公园里下棋下得忘回家了?还是跟哪个老太太搭讪被抓包了 我喜欢拿着一张陌生人的照片而编造背后的故事,这让我短暂地忘记了自己的生活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故事了。 关于我的故事,好像都发生在过去。 我忽然想起程巧珍跟我道别的时候,挥着手,轻轻地说了一句:“加油,耿耿。” 加油,耿耿。 是这四个字猝不及防,击中了我以为已经坚不可摧的心脏。 有多久没有人跟我说过这四个了? 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是不是五年前的某个晚上,华灯初上?短发微胖的耿耿,站在自己家的楼门口,听着某个男生对她说:“耿耿,加油。” 他有话要说,却没有开口 。 他说算了吧,以后有的是机会说。 可我什么都没有等到。 有些话没有说,那就算了吧。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也就算了吧。 第五十八章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也就算了吧 (N0.315 一 No.319) 我记得高考的那两天,全市大雨。 那段时间又多了很多的哥免费搭送迟到考生的感人新闻,也多了很多因为暴雨误事而被考场拒之门外的悲剧。我和其他同学都不在同一个考点, 所以考试中没有遇见任何一个同学。 关于那场我用了前十九年来奋战的考试,我已有些记不清了。印象中最深刻的事情,是考完最后一门理综之后,我随着人潮往外走,看到一个 瘦瘦的女孩子蹲在某个教室门口哭,抱着一个监考老师的腿说,她再有半分钟就涂完答题卡了,只要半分钟,求求你,否则我的人生都毁了。 那是个看起来很羞涩的女孩子,却当着来往的人哭得那么滑稽,那么无所顾忌。她的眼镜滑下鼻梁,我至今仍然记得她的眼睛,淸澈的,泛红的,绝望的。
她只是蹲在门口,不出去,好像这样髙考就没有结束,她还有机会回头补救。
“求求你,否则我的人生都毁了。”
我没能多做停留,人潮裹挟着我向外走。
连续两天的暴雨在髙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放晴。电台报道,很多髙中生都在今晚各大饭店聚餐狂欢庆祝,可是我没听说振华有这样的事情。
明天就能到学校去拿标准参考答案了,没有确定结果之前,谁愿意过 早地狂欢,留给自己一场可笑的乐极生悲
晚上,我给余淮打了个电话,相约明天同一个时间去学校拿答案。
我说我很紧张,比髙考的时候还紧张一万倍,说着说着在电话里已经有了哭腔。
因为我的脑海中,那个女生哭泣的样子挥之不去,我发现我回忆起来的时候手竟然会抖,嗓子也因为紧张而变得很痛很痛。
余淮在电话那边安慰我说:“别怕,明天我在你旁边壮胆儿,要是不髙兴就掐我胳膊,往死里掐。”
我始终记得,他那时候对我讲话的语气多了一层平时没有的亲昵,还有一点点放肆。
他问我:“你胳膊上的对号没有洗掉吧? ”我说:“没有。”余淮就笑了,
说:“我也没有。”
他说:“这就对了,还有我呢。”
我忽然就不怕了。
我吿诉自己,无论如何高考结束了,它都不会毁了我的人生,因为我本来就没太大可能考出很好的成绩。
但是随着它的结束,还有些更美好的人和事情在等着我,比如余淮的语气,那到底预兆着什么,我可能知道,却不愿意想太深,生怕透支了那重喜悦。
虽然他还什么都没有说。
我说过我会等。
领答案的时间在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我和余淮约定的时间在九点半,他说半个小时内肯定该领的都领完了,那个时间不用排队。
可我的手机没电了,早上闹钟没有响齐阿姨来叫我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
我连忙给手机充上电,跳下床去洗漱。我爸告诉我不要慌,吃个早饭,他会开车送我去领答案。
他话还没说完,我已经拎着书包叼着手机冲出了门。
我在路上给余淮打了好几个电话,想告诉他我会晚到一会儿,可是他都没有接电话。
我冲到收发室的时候已经十点十五分了。我拿好答案,在表格上签好自己的名字,看到余淮已经签过了,于是再次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还是没有人接。
我坐在晚秋高地旁边体育馆的树荫下等了很久。
我们种的那棵树居然顽强地活着,我在髙考前最后的复习阶段时常会跑去轻轻地摇动一下它的树干,发现它扎根扎得很稳,没什么好担心。真好。
手中的答案迟迟不敢翻开。手机本来就没充满,只剩下一点点电,我不敢乱打电话,怕他回来的时候找不到我。
我最后发了一条短信,说我在晚秋高地。
刚发出去,手机就没电了。
我猜余淮也睡过头了,像我一样;转念又想到,名册上已经有他的签字了。
但是也有可能没带手机啊,所以才找不到我的。我想。
所以我不应该着急。他刚答应我要陪我一起对答案,他就一定会来。
?
我的屁股都坐麻了,晒的头晕,只好站起身回教学楼里躲一躲。
我在收发室门口,看到徐延亮正在拿着我们班领答案的签名册进行核对。
“诶,耿耿,”徐延亮朝我笑了一下,“你已经领了对吧?嗯,我看一下,那就差三个人没有拿答案。”
“你看见余淮了吗?”
“他早就走了,”徐延亮说,“他九点就领了答案,我们一起对了一下,他看得很快,看完之后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呀。”
“出校门了?”
“当然,我看着他打车的,”徐延亮诧异“怎么了?”
没怎么,我摇摇头。
?
那几天的事情我真的记不大清了。
对答案没什么好怕的,我坐在家里很快就算出了总分的范围,出乎意料的好。我爸不肯相信,非要拿着我自己做出的那份答案去学校再让张平帮我估一遍,还把我默背写下来的英语和语文作文都拿到他认识的市教研员那里去估分。
结果估算出来仍然不错,比去年的重点本科线高出好几十分。
我爸妈小心翼翼地琢磨了很久,在给我报志愿的问题上不知道操碎了多少心,招生会去了无数个,我爸把脑子里还记得的那点儿博弈论的知识都用上了,我只是无动于衷地坐在家里。
他们问我自己想去哪儿,我说都行。
只要是北京。
谁都不知道余淮的情况,我问过朱瑶,也问过徐延亮,没有任何人听说过。
上交志愿表的那天,我走进张平的办公室,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将表交给他,然后一直站在办公室角落等着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家长和同学们一波一拨地来,一拨一拨地散去。
他的忙碌终于告一段落,将志愿表理了又理,临出门才看见我。
“耿耿,你怎么没走?”
“张老师,”我努力让自己不要显得情绪太激动,“我想问一下,你知道余淮去哪儿了吗?”
张平垂下眼睛。
“余淮复读了。”他说。
即使我猜到了,真的听到这句话时,还是有锤子砸在心里的感觉,疼。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声音不要抖:“那他在哪儿?”
张平叹口气:“他已经不在振华了。余淮也属于高分复读生,他的成绩上清华肯定没戏了,他又不想报其他学校,所以咱们邻市的实验中学就重金把他挖走了。你也知道的,那个实验中学最喜欢花钱挖振华的高分复读生,为了帮他们学校冲击清、北名额,说不定还能捞到一个状元呢。余淮去那边是个好选择,复读班是住校全封闭的,他可能已经入住了。”
我说:“我知道了,谢谢老师。”
张平点点头,有些担心地看着我。
他说:“耿耿,别难过。”
你知道什么啊,就让我别难过!
我忍着没有掉一滴眼泪,但直到今天,闭上眼睛都还能记得起那一刻张平的眼神。
确切地说,是他不忍心看我的那种眼神。
?
我忍着没有哭,本来就已经穿的这么文青了,还坐在鼓楼大街马路沿儿上抹眼泪,估计不出五分钟,就有流浪歌手过来给我唱《北京,北京》
所以我没哭。我只是笑话自己。
我在西藏的时候,为什么没和老范说这个结局呢?
可能就是因为我自己都觉得丢人吧。
我给余淮写过信,但因为不知道具体班号,所以收件人一律写“实验中学复读班余淮收”;还有那些午夜里一个字一个字打好的长长的鼓励短信,那些我后来深恶痛绝、当时却精心收集好手抄给他的心灵鸡汤励志故事,那些被按掉的电话……最后,都收获了同一个结局。
那个“座机”号码后来不知道是不是不堪骚扰,干脆停机了。
多丢人啊,耿耿。
当然,一个人是不会真正消失的,我后来到底还是辗转听说了他的一些消息。余淮第二次高考就考了全省第三名,如愿以偿进了清华,三年就修满了全部学分,和我们同年毕业,拿奖学金去美国读博,和林扬,余周周在同一个州读书,顺畅地走在振华历届理科尖子生的康庄大道上。
只要他没死,就不会真正消失。如果我真的想找到他,其实还是不难得。
可是我没有,正如我们共同在北京读书的这三年间,他也没有来找过我。
我曾经给自己编织幻想,当年的余淮遭遇了重大挫折,不肯理任何人,包括我在内,可是后来呢?他又没死。
我渐渐地明白,也许余淮从来就没想过要跟我说什么,一切都是我的一场幻觉。
人长大了之后,比高中的时候自由了很多,没有那个教室的围困,想往哪里逃就可以往哪里逃。很多难过的坎儿,只要绕开就好了。
我唯一绕不开的,只有余淮。
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整整七年时间,都没有办法将它挪走。
我是不可能跟老范讲起这样一个结局的。
他会哈哈笑着说:“你的初恋终结于男生复读啊?那你现在多大了?二十六了吧?多大点儿事儿啊,我还以为他得白血病或者出车祸死了呢。他可能早就有了女朋友,甚至在美国结了婚。二十六岁还对高考和七年前的一个男生耿耿于怀,有意思吗你?”
是啊,有什么好耿耿于怀的。
这四个字原本的含义就是如此,我当年竟会觉得这是种缘分。
当年亲手种下的那棵树,终于还是带着耿耿于怀,长在了我自己的心里。
第五十九章 落花时节又逢君(NO?320-NO?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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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心中的郁结都留给了北京,离开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丁点儿惆怅的感觉。
我曾经开玩笑说我爸妈不靠谱,随便结婚随便生孩子随便离婚,实际上他们比我重承诺。
当年他们帮我研究高考志愿,所有的学校都挑在北京,就因为我随便一句“我要去北京”。
可反过来呢?β说大家要在北京聚,自己却被爸妈塞去了英国;我说要和余淮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却成了对方生活中的死人。
如果世界上的孩子都把真相说给家长听,会伤了多少大人的心。
又一年在忙碌中匆匆过去,转眼又是夏天。
写真的生意开展得很不错,我租了一个很大的loft,楼下充当库房,楼上自己住。平均每个月都会有六到七单生意,有婚纱照也有个人摄影,我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又招了两个摄影助手、一个化妆师和一个客服。相比大影楼,我的工作室的拍摄价格不算搞,但是成本低,所以总体来说利润还不错。
我用年底给自己的分红,分期贷款买了辆笑Polo。上路第一天就把一辆路虎给蹭了。
我爸严禁我再开车。他觉得是为了我的安全,但我觉得,他这么高风亮节的人怎么可能这么狭隘,他一定是为了全社会的安全。
在我大学的时候,我妈妈结婚了,对方比她小了整整六岁,如果不是那个叔叔挺有钱,我还以为我妈被小白脸盯上了呢。她调去了我们省城旁边一个地级市的分行,升职做了副行长,忙得很,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见过她了。
我也不想见她。
她和我爸继QQ空间偷菜之后,又迷上了微信。我大学玩校内网时,就很瞧不上的那些点名游戏和心灵鸡汤故事,我爸妈这种大龄网民们都喜欢得很,这种在朋友圈疯狂刷屏的行为让我颇为嫌弃,只好屏蔽了他们。我爸妈发现我再不在他们转发的东西下面点赞和回复了,就开始用短消息骚扰我。
“耿耿,去看看爸爸转的那一条 ,很有道理,你们年轻人应该多看看。”
“耿耿,妈妈转了一条中医养生的知识,你去看看,不要总是昼夜颠倒。”
我怎么都回忆不起来,我曾经的爸妈到底去了哪里,现在的他们横看竖看都和广场上跳舞的老头老太没有本质区别,可在我心里,放佛上一秒钟他们还是中年人,说一不二,雷厉风行,从不问我的意见,更不会给我发这种短信。
这种改变好像就是一瞬间。
是我长大了还是他们变老了?
我抱着齐阿姨用乐扣碗装好的汤,从我爸家楼里出来,在家门口坐上了开往市一院的公交车。
林帆两个星期前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后结伴去踢球,把锁骨摔骨折了,刚刚手术完毕 ,里面打了两根钢钉。我得去医院把陪了一白天的我爸换回来。反正我的工作是家里蹲,白天可以睡觉,所以往往是我来值夜。
虽然饭盒扣得很严,可每次急刹车的时候,我还是会神经质地查看好多次。这路公交车的路线很绕,几乎是拿自己当旅游巴士在开,活得很有理想。
经过振华的时候,我故意低头去看袋子里的饭盒,没想到,这个红绿灯格外地长,窗外的振华像是长了眼睛,我似乎能感觉到它在笑着注视我。
可我还是没抬头。工作室开起来整整一年,我都没有回过学校。
坐在我前面的一对小情侣一直在讲年底世界末日的事,小伙子说到玛雅人算历法只算到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是因为石板上写不下了,女友就咯咯笑,特别给男友面子。
我在后面听着,不知为什么一个念头浮上心头。
世界末日那天,正好是我二十六岁生日。
反正是冬天。冬天那么悲观的季节,毁灭了也无所谓。
可是不能在夏天。
耿耿同学很早就说过的,如果世界真的会末日,那一定不是发生在夏天。
这句话的记忆漂浮在摇晃的街灯和扭成一团的霓虹灯中,被街上飞驰而过的车扯远,又飘回来。
那时候的我,应该是喝醉了吧。
医院的走廊里依旧飘着让我习惯性腿软的消毒水味儿。我虽然从小是个病秧子,但没住过院,家里人身体也大多健康,所以对隹院处的印象停留在美好的电视剧里。整洁肃穆,装饰得跟天堂似的,来往的医生护士都是一身整洁挺括的白制服,病房里窗明几净,白纱窗帘会随着风飘荡,病人孤独地躺在单间里,身上的病号服松垮有型,病床边有大桌子,花瓶里插着不败的鲜花……
可惜林帆住的不是这么高级的病房,一个大开间里面六张病床,而且很吵,家属们进进出出聊着闲话,放暖水瓶也能弄出好大动静;病房里没有鲜花,倒是常常弥漫着韭菜合子的味道,每张桌子上都堆满了杂物;脸膛紫红的大爷身着病号服却敞着胸露着怀,趿拉着拖鞋坐在床沿儿上呼噜呼噜吃西瓜。
每次进病房,我都会一个头两个大。
“你赶紧出院吧,我要受不了了。”我进门就冲着林帆说。
他已经能坐起来玩iPad游戏了,看到我进门,眼皮都不抬一下。
我爸从门外提着暖水瓶进来,我转着催他赶紧回家休息。
“老来值夜,最近没耽误你的生意吧?”我爸问。
他和我妈都这样,像是记性不大好,每天都问一遍的事情,还总是“最近”“最近”的。
“非常耽误,”我瞟了一眼还在打游戏的林帆,“唉,说你呢,还不起来给我唱首《感恩的心》?”
林帆哼了一声:“你最近又没有外地的生意,有什么好耽误的。”
“怎么不出差?”我爸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笑眯眯地问:“没生意了?”
我无语了。
“你怎么一天到晚老盼着我公司倒闭啊。”
我知道他关心我,可是每次问出来的问题都让我火大。
“最近的几个客户都是咱们本市的,不用去外地拍。”我解释道。
林帆坐在床上喝汤,我爸非要拉我出去转转。
“医院里有啥好转的,”我和他一起坐在楼下的长椅上,“到处都是病菌。”
“你老大不小了,也考虑考虑实际的问题。”他直奔主题。
“比如呢?”
我爸叹口气,一副很不好开口的样子。
“你看林帆,女朋友都交过两个了。”他似乎觉得这样说已经是最委婉的方式了。
林帆,我能和他比吗?
前几天晚上,我趴在床上睡到一半,隐约听见他在悄悄地和女朋友facetime(视频聊天),远程指导女朋友修电脑。女生不知道是装笨还是真笨,一点点简单的操作都要林帆教,两人个腻腻歪歪了足足有半小时。
“你怎么什么都会有呀,”女生嗲嗲地轻声说道,“这世界上有你不会的事情吗?”
“有啊,”林帆的声音昂扬又温柔,“我不会离开你。”
趴在一边儿的我彻底石化了。
恋爱这种事情就是这样,对于无法置身其中的旁观者来说,它是如此的恶心又动人。
我爸看我又走神儿,就敲敲我的手。
我赶紧集中注意力。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爸放低了声音,“你妈也跟我说过,她很担心。我们都怕你是因为我俩,所以对婚姻有恐惧,你要是真有这些想法,别藏在心里,跟爸爸妈妈说说……”
我觉得事态越来越不受控制了。
“爸!”我打断他,“你可别闹了。我好着呢,我特别相信爱情,特别向往婚姻,我就是太忙了,再说也没遇见什么合适的人,这种事情要靠缘分的,你明白的,别瞎联想。”
“你说说你,不该有别的心思的时候吧,倒还挺机灵的,到年纪了反倒不着急了。你们这一代年轻人就是胡闹,什么事儿都反着来。”
“爸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
“我说你高中时候还知道喜欢个人,现在怎么天天窝在家里,都不出去多接触点儿同龄人……”
我脑袋嗡嗡响:“你说什么?”
“你高中不是对你同桌有意思吗?那小子叫什么来着?你当我看不出来?我跟他一起吃饭的时候,你看看你,那叫一个护着他呀,跟他一块儿走呗我发现了还假装刚碰见,你当你爸傻啊?……”
我抬起头,太阳早已不知踪影,可天还没有黑,冰激凌似的天空层层渲染,让人分不清头顶到底是什么颜色。
我爸就这样在人来人往的住院处的大门口提起一个遥远的少年,我心底汹涌的情绪冲破了乱糟糟的环境,像一盆冰倒进了火锅炉,不知道是谁制服了谁。
我爸走了以后,我去买了一听可乐,自己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
我不是没谈过恋爱,只是他们不知道。
大二的末尾,不知道是不是等余淮等绝望了,我忽然就答应了一个追我的学长和他交往。那时候,我刚加入轮滑社,和他们在期末考试后集体刷夜去唱KTV,然后再集体穿着轮滑鞋滑回学校。他们不说“滑”,说“刷”,还说这才叫真真正正的“刷夜”呢。
静谧的深夜里,大家一边笑一边在宽阔的大马路上滑行。我滑得不好,甚至还没学会转弯和急刹,只会直挺挺地往前飘,即使路上没车我也很害怕。学长过来牵我的手,想要带着我滑,抓到我的手时,被我手心的冷汗震惊了,笑着说:“冰死我了,下不为例啊。”
就在我已经等到绝望的时候,有人牵着我的手,穿过一个又一个路灯投下的橙色光晕,说着余淮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在我面对下发的考卷时,本能地用冰冷的手抓住他时,说过的一句话。
我跟着学长刷过黎明前的夜,忽然觉得他也很好。
和余淮不也只不过是三年的陪伴吗?再给我三年,再给我陪伴,一段记忆怎么就不能覆盖上一段呢?
可是这段记忆只持续了一个星期。学长在宿舍楼下靠过来要吻我的时候,我推开了他。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我喝光了一罐可乐,扔进垃圾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说到底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在适合结婚的年龄以结婚为目的去和陌生人同床共枕。陌生人的气息倾覆过来的时候,不会恶心吗?不会怕吗?不会觉得不甘心吗?
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妥协,也会放弃这些矫情的心思。
可我并不盼望那一天的到来。
凌晨两点的时候,林帆终于打完了今天的吊瓶,我扶他去了趟厕所,帮助他洗脸刷牙,然后就可以在他入睡后回家睡觉了。
这个时候的医院还是有些吓人的,五楼走廊的灯都关了,时不时会遇见病人自己举着输液瓶去上厕所,步伐一挪一顿,面无表情,配上那身病号服,我会错觉自己误闯了《行尸走肉》的片场。
林帆看到我怕成那个样子,会忍不住哈哈笑,一笑就牵动胸前的伤口,疼得嘶哑咧嘴。
我在厕所门口等他,一回头就看到一个瘦得两颊凹陷的老婆婆正恶狠狠地在女厕所门口等着我,走廊窗外是门诊处的红十字标志,夜晚时发出的红光正打在她的脸上,更衬得眼珠漆黑如无底洞。
我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这种时候人根本就叫不出来,只觉得耳朵“轰”地一声,我腿一软就靠着墙缓缓滑坐到了地上。
她的目光追着我,从恶狠狠的仰视变成缓缓地下滑,变成冷冰冰的俯视。
有人从不远处跑过来,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回荡。那个人努力把散架了的我搀起来,带着温和笑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姑娘,你没事儿吧?这老婆婆是我们这个病房的,就是喜欢凶人,你别怕。”
这个声音几乎把我的世界都按成了暂停。
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听到这个声音,是在电话里,对害怕对的耿耿说,还有我呢,你别怕。 我缓缓转过头去。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原因,我看不到岁月的痕迹,还是那个毛茸茸的寸头,那张小麦色的脸庞,甚至还是那件黑色的T恤,穿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换一件。 他一开始没有认出我,面对我汹涌的目光,表情有几秒钟的迷茫。 然后眼神一滞,呆住了。 “耿耿。”他说。 大二的时候,我闲着没事儿就喜欢瞎想。如果余淮忽然出现在我们宿舍楼下,我会是什么反应?如果他没来找我,而是出现在高中同学聚会里呢?如果连聚会都没参加,我只是在北京街头忽然偶遇他了呢? 方案总体分为两种,“甩一巴掌告别青春”和“若无其事就是最大的报复”。有时候又会为自己的意淫而悲哀,因为其实我和余淮什么都不算,他没有跟我说出口的话甚至可能是“你愿不愿意帮我把这封情书递给凌翔茜”。电话听过听筒传过来的那些亲昵的放肆,真相也许是我自己的想象力放肆。 β她们就不会因为余淮的不告而别感到愤懑,我又凭什么。 就这样躺在宿舍床上翻来覆去地想,没有空调的夏天晚上,一瞬间因为一个乐观的念头激动出一身黏腻的汗,下一个瞬间又因为一个悲观的设想而冷得透心凉。 想多了也会累,累到想不起。 然而时隔多年,毫无准备地看到他,我突然什么反应都做不出来了。 连“余淮”两个字都喊不出来。 “姐?”林帆从男厕所出来,在背后喊我。 我从来没有这么庆幸我爸妈离婚了。否则哪儿来的林帆? 林帆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呆站在原地的余淮,突然压低声音问我:“换个地方重新认识一下吧,否则以后婚礼上没法儿说啊,跟新郎初次见面是在男厕所门口?多丢人啊。” “你是不是脑袋里也打了两根钢钉?”我气笑了。 笑过之后,终于重新活过来。 我最终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笑着朝余淮点点头,就扶着林帆往我们的病房走过去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林帆走得太慢了,我总放假有道目光,烧得背后热腾腾的。 我没回头。不是怕看见他,而是怕他其实没再看我。 “姐,怎么回事儿啊?你的春天来了?”林帆坐在病床上,迟迟不肯躺下。 “给我睡觉。” “那男的长得不错啊吗,不过看着好像跟我一样是大学生,你千万问清楚了,否则比较难办。女的赚的比男的多,老的比男的快,这样家庭可不稳定。” 我伸出手,轻轻地戳了一下他锁骨处的纱布。 林帆疼得直挺挺地倒下了。 终于安顿好了这个臭小子,我舒展了一下筋骨,拎起装着空汤碗的袋子往外走。 余淮就站在门口。 我们面对面傻站了一会儿,他穿着黑T恤我穿着白衬衫,形势看起来很像天使挡在病房门口坚决不让死神进门。 到底还是我先客套地开了口,声音很轻,怕吵醒病房里的其他人。 “我听说你去美国了呀,怎么回来啦?” 七年不见,第一句话竟然这么拉家常。 是啊,否则还能怎么样,又不是演电视剧。 我们做到了下午我跟我爸聊天的长椅上。夜晚的医院里显得文静许多,白天的喧嚣芜杂掩盖了它生死桥的本质,让人严肃不起来。 所以晚上仰头看着红十字的时候,会格外体会到自己的渺小。 “我放暑假,”余淮说,“一年多没回过家了,我妈病了,我放心不下,回来看看。” 不知怎么,我感觉他有点儿紧张。 “什么病?严重吗?” “尿毒症。” 我呆住了,却发现自己有点儿想不起来那位只有一面之缘的阿姨。 “那怎么办,每周透析吗?” 余淮点头:“其实已经换过一次肾了。” 我眨眨眼:“那不是会好转吗?我听说好多人排队好几年都等不到肾源,你妈妈这样真的挺幸运的,天无绝人之路,这只说明未来会越来越好的,你别担心。” 他转头看我,可我读不懂他的眼神。 余淮看了我一会儿,忽然笑了,说:“是,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我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短暂的沉默。 “我记得高中的时候,你爸爸好像一直在非洲工作,现在回来了?”我开始找话题。 “是,年纪大了,申请调回来了。落下一身病,上个月也住院了。” 他怎么这么倒霉? 我都有点儿不敢问下去了:“严重吗?” “没事儿,没有什么大病,就是太累了,晕了一次,休息一下就好了,早就出院了。” 我长出一口气,点点头。 好像没什么话说了。 又或者是,有太多的话,却因为每句话都沉淀太久,字与字之间分崩离析,堆叠在一起,乱了一丝。它们都软绵绵的,即使在五脏六腑沸腾,也根本戳不穿我这七年间练就的微笑面皮。 “我听说你开了个工作室。挺有一套的嘛,你。”余淮突然拍了拍我。 拍得我浑身一激灵。闷热的夏天,手掌温热,我却没有躲开。 我摇头,笑着谦虚:“你听谁说的?小打小闹,糊口而已,这不是在北京混不下去了才回来的嘛,不啃老就不错了。” 余淮欲言又止,刚刚要说什么,像是被我那番话给堵回去了。 这是话题第几次断掉了? 当年无话不谈的两个高中生,现在都接近奔三的年纪了,隔了这么多年,多想询问彼此的故事,恐怕都会担心对方懒得讲了吧。 何况,他真的想问我吗?我笑笑。 “你回来呆多久啊?” 他闷头盯着自己的篮球鞋,像是在思考什么,半晌才回答说:“下周,下周就走。” “这么着急啊,挺辛苦的。美国生活还好吗?” “好。很好。” 我点点头。 我知道接下来我应该说什么。 我应该说,有空一起吃饭吧,祝你妈妈早日康复。 我应该说,保重,那我先走了,再联络。 可我说不出口。 我竟然贪恋起并肩坐着的感觉,舍不得硬气地离开。曾经那么平常的事情,此时却如此稀罕。 是他的手机先响了。他不好意思地接起来,电话里面可能是他的爸爸,问他在哪里。 我示意他赶紧回去,他一边听着电话,一边看着我,像是有什么话要说,最后都化成了转身离开。 我坐在长椅上,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消失在住院大楼里。 现在的我还是变了很多的,比如不再好奇他想说什么。 只是我再淡定,回家时也还是第一时间冲到了大衣柜前照镜子。 我今天居然穿了一身深蓝色的比睡衣还难看的运动服!裤线带白杠杠的那种!这头发又是怎么回事?还有这一脸的汗和油! 幸亏已经太困太乏,没力气沮丧。我匆匆洗了个澡,头发都来不及吹就倒在了床上。 半梦半醒间,和他的这段枯燥对话在我的脑海里重复播放了很多遍:他复杂的表情,干巴巴的话……还有那个突如其来的、拍后背的夸奖。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余淮的消失像楼上砸下来的第一只靴子。他的重新出现,则扔下来第二只靴子。一种难以言说的安定席卷了我。 我上午十一点才醒过来,吃了两口饭就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人忙起来的时候比较不容易胡思乱想,天日昭昭,专治多愁善感。 修片时助理打电话来,说接了一个新单子,婚纱照,客户下周会从北京飞过来洽谈,留在这里拍完再走。 “从北京过来,在这儿拍?咱们这儿有什么好景啊,他们是本市人?” “我没问。人家说来了以后见面聊。” “这也不问那也不问,我要你有什么用啊,当传声筒吗?”我差点儿摔电话。 她也不害怕,还在那边笑。我妈居然还说算命的语言我是个帅才,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算命的大都眼瞎了。在别人骂他们之前,自己先要把事情做绝。 白天是齐阿姨在陪护,所以晚上吃饭的就只剩下我和我爸。 由于昨晚余淮这个话题遭到我的激烈反弹,我爸今天见到我的时候都有点儿六神无主。 我俩面对面往嘴里扒着稀饭,我爸忽然找到了一个话题:“林帆出院后差不多也该回学校去了,新房子那边装修得差不多了,他一走我们就搬家了。你屋里那些以前的卷子、课本什么的,那么厚一大摞,前几天我和你齐爱意收拾了一下午才整理好。” “唔。”我点点头。 “你留了不少你同桌的东西啊。”我爸笑了。 我一愣,瞬间恼羞成怒。 “谁让你们动我东西了!”我像被踩了尾巴一样跳起来,“都快退休的人了多歇歇不行吗?收拾东西就收拾东西,怎么还翻着看啊!您闲得慌就下楼打打太极拳、跳跳《伤不起》行吗?!” 我不顾我爸的反应,以光速冲进我的那个小房间。 我塞进 床底下箱子里乱糟糟的东西,都被他们理得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抽屉里和柜子里。 这么多年,我的抽屉里到底也没有钻出过一只哆啦a梦。 当我拉开抽屉,却看到了最上面躺着的一本包好皮的数学课本。 边角已经磨破泛黄,书皮快要挂不住了,又被我用胶带仔仔细细地贴好。 只因为上面那六个字。四个是对的,两个是误写错的“ “一年五班 余淮”。 我的手轻轻拂过书皮。 “还用我翻吗,那不都写在明面儿上了吗?”我爸在门口非常委屈地申辩道。 本来明天我爸休息,今晚应该是他去跟齐爱意交接班的。可是我坚持要去。 我不是犯贱地想要去见余淮。我是真心疼我爸。 真的。 我拎着我爸新煲的黄豆脊骨汤走进病房的时候,林帆的表情明显是要吐了。 “大夏天的这一顿一顿油腻腻的汤,你们是真心想让我快点儿死啊。”林帆还没说完,就被齐阿姨敲在了脑门儿上。 “骨头汤对你有好处,愈合地快,你以为我乐意给你送,想让你死有的是办法,我犯不上跟自己过不去。”我把饭盒放在桌上。 “妈,有我姐这么说话的吗,你评评理。” “说得哪儿不对?你活该。”齐阿姨瞪他一眼,转头问我,“今天晚上不应该是你爸爸来吗?我听林帆说,你昨天快两点才回家。我今天跟护士打招呼了,让他们早点儿开始输液,你也早点儿回家睡觉。” “没事,我闲着也是闲着,你快回家吧,都累一天了。” 齐阿姨又叮嘱了林帆半天才离开医院。我盯着林帆把一饭盒的汤喝完,在他开始输液以后才走出病房。 其实我都不知道应该上哪儿去找余淮,但是总觉得也许还可以再偶遇一次。昨天没有留电话,留了我也不会再主动打了,但是偶尔一次总归不过分吧? 我这样想着,就在门口拦下了一个护士,正要问问她尿毒症的患者住在哪几个病房,忽然有人从背后敲了敲我的头。 是余淮,好像刚洗过澡,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脸有些红,看着就清爽。 对啊,我笑了。他知道林帆的病房,他来找我远比我找他容易。 现在如此,以前也是如此。 他问我吃饭没有,我想了想,说没有。 我们在医院对面的一家兰州拉面馆坐下,各点了一碗面和几个小菜。 “我好久都没吃过兰州拉面了。”我说。 “我也是。”他很认真很认真地想了想,“上一次吃……好像还是咱们俩一起吧。” “啊?” “上新东方啊,记得吗,医大旁边那家。” 我抬眼看了看他。他现在的每句话我都会琢磨一遍,比如这样轻描淡写地提起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事情,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我点头:“那家比较好吃,比现在的这个好吃。” 余淮倒是很疑惑:“有吗?” 有。因为现在这家我撑得吃不下了。 我转换了话题:“你在美国的时候和咱们同学有联系吗?” “没有。”余淮摇头。 “为什么?” 他刚吃了一大口面,垂下眼睛闭着嘴嚼,不知道为什么嚼得那么慢。 “不为什么。没什么联系的必要呗,”他有点儿不自然地笑,“不过,我猜你肯定和简单、β关系依然很好。她们现在怎么样?” “徐延亮考了公务员去青岛,现在在做市委办公厅的科员,向着腐化堕落的道路大步进发了。简单当年走了狗屎运,居然真上了中国政法,现在在读研究生,明年也该毕业了。β还在英国读书呢,和韩叙一样都在伦敦。张平的儿子都四岁了,她终于死心了。” 我一股脑儿地将我知道的事情都说给他听了。 余淮点点头,丝毫没有挑某个人继续深入问问近况的想法。我不知他是不关心,还是压根儿早就知道了。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开摄影工作室?听谁说的?” 余淮忽然有点儿不自在。 “google。” 然后我应该说什么?嗯? “你搜索我的名字?” “……嗯。” “为什么?” 他抬眼看着我,忽然盯上了我剩下的大半碗面:“你不饿吗?” “不是很饿。” “拿给我吃吧,最近很累,特别容易饿。” 我没来得及阻止,他就把我的碗拖了过去,毫不嫌弃地继续吃起来。 在西藏的时候,老范也吃掉了我已经咬过一口的青稞饼,但是我的脸可没红成现在这样。 我的情商又回到高中时期。这很不妙。 吃完饭,余淮抢着结了账,我也没跟他抢。他接了个电话,之后就匆匆回住院处去了。 临走前他问我要手机号。我看着他掏出iphone,突然一股火冲上天灵盖。 “小灵通不用了?” “早换了。”余淮先是笑了笑,好像我问了一个多傻的问题,然后慢慢地反应过来。 他紧紧地抿着嘴唇,不发一言,看向我的眼神里,流动着我完全陌生的情绪。 竟然有些可怜。我怎么可能会觉得余淮可怜?这种认知让我有些难过,关于那些石沉大海的短信和电话的疑问,忽然就问不出口了。 我迅速地报出了一串数字。他对数字的记忆力依旧很好,解锁、按键,没有停下来再问我一遍。 其实我高中也做得到,初中不用手机的时候甚至能把十几个常用的座机号码都倒背如流。但是现在完全不行了,一串号码过脑就忘,常常攥着手机找手机,盖着镜头盖儿找镜头盖儿。 时间对他真是宽容。 转念一想,人家在美国是天天泡实验室的,脑袋不好使可怎么办,说不定会出人命。 他朝我笑了一下,推开店门刚迈出一步,又转过身,问:“你最近拍片吗?” 我点点头:“后天,去雕塑公园,给三个刚毕业的高中女生拍闺蜜照。” “我能去看看吗?” “干吗,想泡妹子?” “泡那些妹子还不如泡……”他明明已经咧嘴笑起来了,突然意识到自己本能地说了什么,整个表情都僵住了。 都不如泡什么?泡什么?说啊!!! “那电话联系。告诉我时间、地点,我去看你。”他说完就走了。 我盯着来回哐当的们,又有点儿控制不住地想要傻笑。 可是我不能。 我到底是在做什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像两个老同学重逢一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聊天,在内心回忆一下当年的懵懂青涩,意淫一下未完待续的暧昧,记吃不记打,然后呢?下个星期人家高材生飞回美利坚深造,我干吗?沉浸在往事中苦守寒窑十八载吗?王宝钏好歹也是个已婚妇女,领了证的!我又算什么? 虽然当年不告而别和杳无音讯给我带来的难过,在七年之后已经淡得咂摸不出原味,但是至少,我不再是傻傻地在他背后亦步亦趋,把身边少年的小感动和小邪恶都无限放大的少女了。 时光放过了他,却没有放过我。 第六十一章 最好的我(NO.333-NO.337) 就当我矫情吧,我没有主动给余淮发拍摄的地点和时间,一起吃饭的第二天,我爸代替我去值夜。 我在家修图修到深夜,这样可以少想一些事情。 他说要来看我拍片,可我已经不敢期待了。虽然我一直在等他打给我,或者发一条短信——可关机开机许多次,依旧没有消息。 我说我不抱期望了,可为什么还是会失望? 下午两点我赶到了雕塑公园,化妆师提前半小时到的,在门口的咖啡厅给三个小姑娘化好了妆。 我没急着给她们拍,这个时候的阳光不好,不如大家先聊聊天,等夕阳。 我带了电脑,为了给她们看我高中的照片。 “你们哪个有照相恐惧症来着?”我问。 两个女生同时指着中间那个带牙套的短发姑娘。 “她一照相就喜欢乱动,非要在人家按快门的时候拨一下头发,挠一下鼻子,每张都会糊掉。” 应该是牙套造成的紧张感吧,我想。 “欸,这张好看!”一个姑娘指着简单和β穿着民国女生装大笑着打闹追逐的照片,“我也想穿成这样。” “还真就给你们准备了民国女学生装。”我笑了。 这是我的恶趣味。我们仨青春不在了,但是她们仨清纯正茂。 没人永远年轻,可永远有人年轻。 为了克服那个姑娘的紧张感,我特意给她拍了几张半侧身回眸,眼睛特写、抬起手掌心朝外挡住嘴巴的逆光小清新照,回放给她看。 人都是这样,只要看到自己好看的照片,本能地就会学习成功的经验,自信心慢慢地也就来了。 牙套妹眼睛亮亮地看着照片,捂嘴一笑。 这三个女孩子真是我拍过最配合的对象,嬉笑打闹,宜动宜静,一丁点儿都不费劲儿,我也被带动着青春起来。 风吹动裙裾,吹乱头发,却遮不住三双明亮的眼睛。 我忽然好想念我的少年时代。 真的很奇怪,那本来不应该是我最开心的时期。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选择是否回到高中,我一定选择否。我喜欢现在的自由,喜欢从事现在的工作,现在现在的我自己,喜欢把一切牢牢抓在手里的感觉,因为这才叫做强大。 可在我的脑海里,真正清晰得纤毫毕现的回忆,却都在高中,我可以记得一段对话中的微妙语气和每一次停顿,也可以记得那些一闪而过的表情,微不足道的小事,发生小事时的天气…… 是的,我更喜欢现在的耿耿,我是最好的耿耿。 但是,那些挥之不去的、最深刻的记忆和最炙热的感情,是不是我难以忘记余淮的原因呢? 现在的耿耿,是不是还喜欢着当年的余淮呢? 我放下相机,看了看将沉的落日,找了一个入画的好角度。 “来,我们排最后一组镜头。画面效果就是我躺倒,仰拍你们三个,你们要一起抬起脚朝我的镜头踩过去——别真踩啊,赔死你们!就是做个样子,上半身爱怎么摆姿势都行,别担心,我要拍好多张呢,总能挑到一张大家都美的。” 给姑娘照相,讲究太多都没有用,重点就一条——拍得胸大脸小显白显瘦,只要自己好看,甭管什么背景什么主题,她们都不在乎。 “来,来个凶狠的,就把我当仇人!” “当数学!”牙套妹说。 其他两个立刻来状态了,三个人都凶神恶煞地踩过来,半途却忍不住要笑。 我连拍了许多张,到最后因为腹肌无力了,才撑不住,彻底倒在了地上。 爬起来的时候,竟然在眼前看到了余淮,他站在三个穿水手服的女高中生旁边,笑看着我,意外地和谐。 我顾不得拍打身上,立刻拿起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 我到底是不是还爱着当年的余淮?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女学生走了以后,我坐在广场中央的地上收器材,他也一屁股坐到了我旁边,饶有兴 致地看着。 我有点心虚。我故意没告诉他,可他来了,现在错的人是我。 “我妈妈前天晚上病危了,昨天晚上才彻底脱离危险。我已经两天晚上没睡了,”余 淮捏捏鼻梁,努力眨了眨眼,“忽然想起我都忘了你在哪里拍片,所以就往你们工作室 的联络电话拨了过去,你的小助理说你在这里。” 我很惭愧,赶紧加快了收东西的速度。 “我......我能去你那里休息一会吗?”余淮抬起满是血丝的眼睛看着我。 我忽然很心疼,这个眼神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唤起了我的母性,看来真是老了。 余淮一把抢过我死沉死沉的摄影包背在了他自己身上,说:“你带路吧。” 他是真累着了。我让他上二楼,在沙发上稍微坐一下,给他倒杯水。端着水再进来 的时候。看到他已经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可搬不动他,也不想吵醒他,索性就让他躺在沙发上。去卧室拿了一条毯子正准 备铺在他身上,忽然看到他半掀起的T恤短袖子下面,有一小片奇怪的黑渍。 我把毯子放在一边,很轻很轻地把他的袖子再往上翻了一翻。 那是一个黑色的对号文身。 我咬住嘴唇,轻轻地用手碰了碰,温热的触感传递到我冰凉的指尖。 这不是文身师随便设计的什么对号,这就是高考那年我给他画的那 个,转角是尖尖的,尾巴上扬到最后还要做作地微微向下一点 点 只有我这样画对号。 他一定是去复读之前,把这个对号文在了身上。 文身都有了岁月的痕迹,他却没有,像只大虾一样蜷缩在我小小的 沙发上,睡得像个孩子。我盯着这张再熟悉不过的侧脸和他手臂上的 文身,忽然鼻酸。 余淮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我给他煮了点水饺,然后就心 不在焉地坐回电脑前继续修图。 他吃完后,就自己去水池把碗洗了。 “耿耿,你就是这么过日子的?”他阴阳怪气的大叫,“你这水池 里堆了多少碗了?” “吃完夜宵懒得洗嘛,”我说。“你看不过眼就帮忙洗一下!” “这个社会未来进化的趋势就是,有节操的人第一批灭绝。”余 淮大声嘟囔。 听着那边传来的碗筷碰撞的清脆响动和潺潺的流水声,我盯着电 脑屏幕,心却剧烈地跳动起来。 这样,是不是就是过日子? 自打我高中毕业,就一个人生活,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在家里听到 另一个人的动静了?刷盘子洗碗,吸尘打扫,细细碎碎地过着正常的生活? 我什么时候开始向往这样的每一天了?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没什么。重新见到你,才觉得还是两个人的时光更好。 余淮甩着手上的水珠走过来,被我的样子吓到了,露出小媳妇一样的惊慌。 “你为什么对我虎视眈眈?” “老婆辛苦了,”我大笑,“帮我再把桌子抹一下。” 余淮挑了眉:“一个家里,—般数学不大好的那个是老婆吧?” 我们尴尬地沉默了几秒钟。 这只是个玩笑,可我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被这个玩笑带出来了。 就在我忍不住要开口问他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来,指着我电视柜上面的一个格子储物间说:“你家也有红白机?” 我整理了一下情绪。 “哦,淘宝回来的,怀个旧。” “我们公寓也有。哦,我现在和林杨夫妇合住在一个大公寓,每天都当电灯泡,生活压力很大的。”他开了个玩笑。 “你也谈恋爱不就好了 。”我笑笑。 余淮尴尬地沉默了一下,继续说:“我们仨经常一起联机打游戏,他俩都打得特别烂。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两个人对红白机情有独钟,总是一起玩《松鼠大作战》,也不嫌腻烦。” “谈恋爱的人都不嫌腻烦。”我说。 我发现,我咬紧什么亊儿的时候也很像一只王八。 “我们也一起玩吧。” 余淮忽然说。 以什么身份跟你玩?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无比自来熟地开始把红白机的几根连接线往我家 电视上插。 “哦,你这里有这个版本的《坦克大战》啊。哦,《松鼠大作战》《双截龙》你喜欢玩吗?你肯定不行,打排球都手眼不协调。” “玩这个吧! ”我忽然挤到沙发上,坐在他的左边,抢过主手柄调到了一个游戏。 “《赤色要塞》。” 第六十二章 陪我到最后 (No.338 一 No.342) “我特别喜欢这个游戏。”我一边玩一边跟他说。 第一关是沙漠,第二关是古城,第三关是机械城,第四关是沼泽地, 第五关又是—座奇怪的古城,第六关是格外复杂的机械城…… 一红一绿两辆越野车,一边前进,消灭所有拦路的敌人和机械装备, 一边解救人质,在机场放生,然后与BOSS决一死战。 “我是半年前买这台机器的,玩到这个游戏的时候特别激动。我三四岁的时候家里也有一台红白机,我爸妈经常一起玩,《坦克大战》啦,《松鼠大作战》啦,《魂斗罗》啦,配合得特别好。我妈急躁,打冲锋,我爸稳妥,在后面掩护,”我一心二用已经是极限,没有注意余淮是不是在听,“小心,那里会有滚石落下来! ” 余淮操纵的棕红色越野车灵活地躲避开了。 他没有吹牛,游戏果然玩得好。 这种熟练是我专门练了半年才有的,而且只针对这一个游戏。 “不过呢,我还是最喜欢看我爸妈玩这个游戏,觉得特别刺激。我一直想象这两辆车上坐的狙击手是史泰龙和施瓦辛格一家子,看打游像看大片。小孩子嘛,本能地喜欢看到自己爸妈特别和睦般配的样子,他俩也只有打游戏的时候不吵架。” 我讲得有点儿动情,一分神,就被一个小兵的子弹击中了,车爆炸了,刚才好不容易吃到的十字炮白费了,又得重新攒。 余淮呵呵地笑起来:“你爸妈打游戏的时候不吵架很正常,可是我跟你打的时候很想吵架。” “死一条命很正常嘛! ”我瞥他一眼。 “是啊,多傻的事儿你干起来都正常。” 我忽然发现,随着这个游戏的进行,那个髙中时候臭屁又毒舌的余淮, 毫无预兆地回来了。 “我妈刚结婚那会儿也就二十三岁,我三岁的时候她二十六,正好是我 现在的年纪。可我现在游戏竟然没她打得好。” “你抓重点的方式真是风采不减当年,”余淮笑了,“正常人都应该检讨的是为什么你妈那时候都有你爸了,而你还是自己一个人打游戏。” ………… 我们再次一起沉默了一分钟。 我看了余淮一眼。他目光紧盯着屏幕,脸却红得可疑。 我不动声色地笑了,继续说:“其实我小时候一直希望有一天能有个人陪我一起打这个游戏,因为我爸妈一直没有打到最后过。他们还没来得及打穿这款游戏,就离婚了,所以我从来都不知道最后的BOSS到底长什么样子。” 余淮看了我一眼。 “你能陪我打到最后吗? ”我问。 很久之后,余淮轻轻地说:“好。” 我们第一次死在了第四关,第二次集体把所有命耗到了最后—关。 已经十二点了 我说:“再打最后一次吧。” 他还是说:“好 这一次我们都投入了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余淮玩过两次之后就把所有陷阱和敌人的位置记得牢牢的,反应极快,以一己之力消灭了大部分敌人,护送我这个废柴绿车往前走,我目瞪口呆。 我看向他,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嘴角带着骄傲的笑,像个孩子。 我的目光又落在了他的左臂上。 “耿耿,你看哪儿呢?作死是不是啊你! ”他突然大叫起来,我连忙回 过神儿,差点儿又被小兵一枪毙了。 这样才是余淮啊。 髙中的岁月,像是被他用一个叫骂的咒语,随随便便就呼唤了回来。 我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沉浸在这种气氛中,但是放任了自己,任他把我指挥得团团转,玩着玩着,竟然真的越来越紧张。 原来最终关的BOSS会二段变身,我只剩最后一条命,看着BOSS变身后快速流窜喷火的样子无能为力。 “你躲到角落去,留住一条命等着看结局!” 我立刻乖乖躲起来,看着他左躲右闪,费了半天劲儿,我们终于听到 了爆炸的声音,BOSS挂了。 我和余淮相视一笑,都松了一口气七。 最后只是一段简陋的音乐和几幕简陋的图画,字幕结束之后,画面又回到了―开始。 终于圆了小时候的一个心愿。 “小爷说陪你打到最后,就一定做得到。”他得意地扬眉,然后又慢慢地垂下眼睛,笑了。 “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他说。 已经二点半了。 我关掉了电视,客厅没开灯,忽然一下我们两个人同时陷入黑暗。只有远处工作台上的电脑屏幕还亮着,传递过来些微银色光芒,让我刚好能看淸他的侧脸。 他的左手臂靠我那样近。不是所有的温度都需要靠接触来传播。只要他在我附近,我就能感受到温热的气息,像一只温柔的野兽,潜伏在月光里。 我忽然扑上去,双手环抱住他的脖子,用力地吻住了他。他的眉眼离 我那样近,我瞬间什么都看不淸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吻一个人,我只知道我很想亲他,我很想念他, 我至今还是喜欢他。 余淮只是愣了一刹那,就闭上了眼睛,用一只手扣住了我的后脑勺, 紧紧地、紧紧地推向他自己。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地需要一个人的怀抱和体温。我缓缓地闭上眼睛,微弱光线中的一切归于黑暗。 却在下一秒钟,被他狠狠地推开。 “你别这样,耿耿。我不是来乘人之危的。” 他说得很慢,很费力。 我再次冲过去要掀起他的袖子,他立刻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按住了。 “我已经看到了,”我说,“文身。” 余淮低着头不说话。 “你是在高考那年夏天文上去的吧? ” 他还是不说话。 “我的那些信、短消息和电话,其实你都收到了,对不对?我理解的,我要是你,我也不希望见到任何人。你没陪我对答案,这不是什么大事,我也没有怪过你。可是后来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呢?你……”我深吸一口气,眼泪却一直在打转。 “余淮,你不喜欢我吗? ” 余淮忽然抬起头看我,眼神锐利而冰冷。 “文身只是想给自己带来一点儿好运气。这能代表什么码?我为什么要找你? ” 我愣住了。 “我没觉得自己哪儿对不起你,”他忽然站起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太晚了,我得走了,后天我就回美国了,走之前就不再单独跟你道 别了。你保重。” 余淮急急地站起身,转身就要走,被我死死地攥住了手腕。 他转过头看我,泪水汹涌,像是情绪崩盘,下一秒钟就要万劫不复。 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你是天之骄子,虽然晚了一年,可还是得到了你当初想要的一切。你要去清华,要去美利坚,你成功了,失败的是我,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 “你髙考前说过有话要对我讲的,”这样的关头,我说起这句话竟然还会感到不好意思,二十六岁的女人提高考,“那是你欠我的,你应该告诉我。” “我不记得了,”余淮说,"我们以前就没可能,以后更没可能。” 余淮走了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依然没有开灯。 我想,我是不应该后悔的。 现在的我想要的,当年的我想知道的,我已经都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包括臭不要脸地去强吻,包括拉着他的手追问……至少我知道了现在我们没可能,也知道了当年他并没有话和我说。 十九岁的耿耿和二十六岁的耿耿都应该知足。 那么,我到底在哭什么? 第六十三章 最好的你 (N0.343 ― No.347) 我是在沙发上睡着的。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我竟然睡了十二个小时,明媚的阳光打在我脸上,一睁眼就是金灿灿的世界,把昨晚的难堪和丢脸都映照得像—场梦。 可能真的就是一场梦吧。我不允许自己继续想。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好。小时候有点儿什么伤心事,有的是时间回味和难过。现在工作就不允许你沉沧,所以洗把脸,甩甩头,捧着心碎去赚钱吧。 我没有再去过医院,也没有联系过余淮。我记得两天后就是他回美国的日子。 我有那么多不明白的事情,可他已经把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能我无论怎么改变,在他眼中还是那个可怜的耿耿,自然是比不上他这种一路在康庄大道上狂奔的髙才生的。 狗屁,谁稀罕。 谁稀罕你。 我闭上眼睛仰起头,眼泪通通憋回去。 —个星期后林帆出院了。我们三个去接他,我爸破天荒允许我也开车跟着他。 于是我差点儿又追了我爸的尾。 林帆住了四个多星期的院,病床周围居然收拾出了一车的家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远远看着我爸和齐阿姨两人忙忙碌碌地把东西都放好,热热闹闹地拌嘴,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样子也挺和谐的。 林帆还会想起他的生父吗? 那种亲情比我和余淮三年的同桌情要深厚得多吧?我对我爸妈营造的三口之家的气氛的记忆,也应该比对五班的怀念要多得多吧 可是不妨碍我现在看着这两个最终将会相伴一生的人,觉得时间真是伟大,没有什么不登对,没有什么放不下。 我想,我也应该去和自己的过去做个告别,然后将剩下的一切交给时间。 “爸! ”我朝他喊道,“你们先走吧,我还有点儿事。” 我是认不出余淮的妈妈的。 尿毒症和类似病例的病房一共有三个,我挨个儿进去转了一圈,没看见一张像余淮妈妈的脸,倒是看到了上次差点儿把我活活吓死的死老太婆。我记得余淮说,她们是同一个病房的,那应该就是这儿了吧。 在六个人脸上巡视一圈,有一个脸庞苍白而浮肿的女人一直看着我。 我想从她的眉目间仔细辨认一下,她忽然开口,问:“你找谁?” 声音轻得像羽毛。 我早听说尿毒症患者做不了重体力活,没想到会衰弱成这样。 “我想看看余淮的妈妈。” 她笑了,脸上病态松软的肉堆到一起去,没有一点儿皱纹,怪异得可怕。 “我就是。你是他的同学? ” “是,”我点头,“阿姨好,我叫耿耿。” 她缓缓抬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原来是你啊。”她说。 我和余淮的妈妈没什么话可聊,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看一看,除了同在一所医院的客气和对长辈的尊重以外,也许因为最后的一点儿好奇吧。 余淮妈妈似乎很髙兴有人来看望她,问了我很多关于我的工作的事情,—直拉着我的手说:“真好,真好,都有出息了了。” 于是,我更加想不起来家长会上那个凶巴巴的阿姨的本来样貌。 “阿姨,祝您早日康复,”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这段时间,我也没带什 么鲜花水果的来看看您,我……” “阿姨记得,当初我还不乐意让你和余淮坐一桌呢,是不是? ” 我没想到她主动提起,以为她早忘了耿耿是谁呢。 是不是人生病了都喜欢回忆?余淮的妈妈拍着我的手,也不等我的回应,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时候是真怕他不走正道,我也没时间管他,他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爸爸常年在国外回不来,我当然要替他尽孝道。所以对余淮就特别没耐心,做事情不考虑他的感受。这一生病生了六七年,很多事情都看开了,我耽误他两次了,这次不如死了算了,抢救不过来就抢救不过来吧。谁知道,还没死成。” “您别这么说……” 我说过,我根本不适合慰人。 “他都考上清华了,怎么我就不争气了。家里缺钱,他爸要是那个时候硬调回来,家里就没饯给我治病。你不知道,这个病是无底洞,每个星期都要透析,支撑不了。余淮那时候非要把他的肾给我,我怎么能为了我这条老命,赔了他的下半辈子?换肾之后就是半个废人了呀。后来也算天无绝人之路,等到了肾源,终于花光积蓄做了手术。” 我听得心酸,只能紧紧地拉着她的手。 “他爸不能回来,换完肾排异反应严重,要一直吃药,结果比透析还贵,身边儿离不了人。余淮跟我说,他不去北京了。” 余淮的妈妈忽然哭了出来。 “他考上清华了,跟我说他不去了。” 我怔怔地看着这个哭得肝肠寸断的女人。她的哭声在我耳中忽然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余淮去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工科大学,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妈妈,还是努力在三年内就修完了全部学分。 “他跟我说,他复读过一年,最难受的时候朋友发短信劝过他,没什么好难过,大不了比别人都多活一年不就赚回来了。所以他特别努力,上不了淸华,就铆足了劲儿要跟同学们同一年毕业。” 我当然知道这句话。 因为是我发给他的。 “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好转了,不能干重活,但是不用住院了,我觉得都好了。不过他说要去美国读书的时候,我还是担心,家里都没有钱了,哪能供得起他?他说拿了全额奖学金,自己打工,不用家里帮忙,那些保证金什么的都是亲戚们凑的。我心里也不好受,他上一个志愿被我耽误了,这次我不能再拖着他了。” “谁知道现在……”余淮的妈妈呜呜哭得越来越伤心,“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死?” 我安静地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个世界有太多天降横福,太多飞来横祸。我没成熟到可以坦然看待的地步,只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可当一切发生在余淮身上,我实在没办法用平常心对待。 “你别怪阿姨拉着你絮叨。阿姨心里苦,也知道他和他爸更苦,不能一天到晚跟他们念叨死啊活啊,那不是让他们更难受吗?是我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给坑了啊,他之前还特别高兴地跟我说他遇见你了,说你现在发展得可好了,他在你面前都觉得抬不起头,说自己也这么大年纪了,还不如你独立,见到你就又高兴又难过。我心想那怪谁?那不都怪我吗?……” 余淮的妈妈就这样哭了很久,最后才羞涩地放开了我的手。 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漂亮话来宽慰她。 走出病房很久之后,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走廊里依然人来人往。我曾认为医院是生死桥,却忘记了,在死亡这个结局之前,漫长的痛不欲生的过程,也是在这里发生的。它不光折磨病患,也折磨健康的人,在与死神的交锋中,病患付出生命,家人却付出了整个人生。 我以为那个面貌不经风霜的男孩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挫折站不起来,我以为他依然满身天之骄子的傲气,却不知道那个笑嘻嘻地对我说“我们一起坐同桌吧”的少年,背后已经过了万水千山。 我忽然在人中看到他,提着饭盒走过来,转进了病房。
他说“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他没有,自然是没有。
可我无法迈出步伐再次拉住他的手,问清楚这漫长的过程。
我喜欢当年的那个余淮,那个最好最好的余淮。
可那些脆弱的崇拜和美化的记忆,真的足够承载现在的余淮那山一样的悲哀吗?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我颓然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第六十四章 都过去了
(NO.348—NO.355)
我过了一个月浑浑噩噩的生活。
没有出门拍片,每天只是不停地修片,出片,让助理下印厂,一切都交给别人。
然而坐在家里的时候,常常还是会一看到沙发,就想起那个黑夜里,他推开我的一瞬间。
那双情绪汹涌的眼睛,当时我看不恐怖行动,此刻回忆起来,心中尖锐地疼。
我没有怀恨在心。
因为我懂得他。
他在张平说落榜生张继名满天下时,说成王败寇活在当下;他在顶楼向我小小地展示了自己对竞赛成绩的恐慌后,就立刻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这样的余准,怎么会愿意让我戳破他的谎言。
谎言已经和他的尊严紧密不分。
记忆中的少年余淮越是闪闪发亮,现在这个活在谎言里的男人,就越让我心疼。
我居然还曾经在他面前提张三的近况、李四的新工作、王五的留学生活……
何其残忍。
这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得到过,所以也不觉得可惜。
他却实实在在地失去了。
我想给β打电话,虽然她总是不着调,但是有个人说说,至少有缓解心中的焦灼。
现在才发现老朋友是多么重要。
我和余淮之间的过去,即使我记得再清晰,时至今日也没有办法再和新认识的人说起。少年时代的东西,再怎么纯正鲜活,被我在这个年纪讲出来,也难免荒腔走板。
我从小就不怕别人笑我,但我怕别人笑我和余淮。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打电话。
我不想让β她们知道余淮的近况——这种无奈并不是耻辱,也不是失败,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去维护喜欢的人的形象。
不是,不是。
但我就是不想。
余淮小心翼翼地避免和任何人联络的举动,假装自己已经飞回美国继续读书的样子,都很可笑,我一想却会疼得翻滚。
第三次竞赛失利,他走出阴影时对我说,林杨可以,我为什么不能重来呢?
你还想重来吗?余淮?
我有时会在夜里跑到市一院门口中,然后停步在病房门口;有时会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绞尽脑汁地想要对他好,绞尽脑汁到觉得把他当年对我所有的好都回报出来也不足够。
可我知道,他不需要。
我不想再用短信和电话逼迫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关停,所以没有找到他。
他一次次被命运捉弄,一次次拼尽全力把人生道路拨回正轨,然后再一次次输给命运的翻云覆雨手。
所以,我选择让他活在自己的“美国”。
可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十一期间我没有休息,因为之前小助理接的那个北京飞来的拍婚纱照的顾客已经到了我市。
助理说,人家要去振华取景,让我跟着一起看看,边看边谈。
我整整七年都没回过振华了,这对夫妇真他妈能折腾人。要不是助理说开了个高价对方也乐呵呵地没奓毛,我才不伺候。
我没精打采地站在振华大门口,幸亏只是取景,要是今年拍片,我估计能直接死在操场上。
赭色的大门是我们入学前一年刚修的,到现在正好十年了,风霜雨雪的侵蚀之后,颜色褪淡,竟然比以前好看了不少。
算明白恍如隔世是什么感觉了。十年前我第一次站在大门口的时候,曾经盯着它激动又忐忑地看了许久。
那时候我是耿耿,我还不认识余淮。
“耿耿?久等了。”
我转过头,眼前站着一个有点儿眼熟的女人,皮肤很白,长发抚媚,眉眼细长。
“你看着有点儿面善。”我笑着问。
“当然。我是洛枳。”
我愣住了。
“洛枳学姐?!啊啊啊啊怎么是你!电话里怎么不说! ”
她背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在校门口哇哇疯叫,那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啊,当年的感觉都回来了。
“你结婚?你拍婚纱照?谁?谁娶你啊哈哈哈,这么有福气! ”
“我也觉得他很有福气,”她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把我逗笑了,“而且我觉得,你可能会认识他。”
她朝马路对面招招手,笑得明媚。
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一个髙大的男生抱着三瓶水,穿过斑马线朝我们跑过来,看到洛枳招手,瞬间也绽放出一脸无比灿烂的笑容。
是盛淮南。
是“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的盛淮南。
我站在原地,几乎要忘了呼吸。
我看着盛淮南,半晌没说话,只是死盯着,彻底把人家看毛了。
洛枳自然不会知道我曾经在墙上见过那句话。
“你不会以前对人家小学妹……”洛枳面色难看地转头对盛淮南说。
“绝对没有……吧? ”盛淮南挠挠头,被洛枳狠狠地掐了一把。他大笑,顺势将她揽在了怀里,从背后抱住,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
他妈的老子还没反应过来,你们就秀上恩爱了,有没有王法了?!
“你是不是特意回来跟我显摆的? ”我瞪洛枳。
洛积点头,一脸阳光。
“对啊。”她笑着说。
爱情竟然可以这样改变一个人。那个总是讲话意有所指的洛枳,永远藏着秘密一样的忧郁学姐,此刻会如此坦荡开怀地笑,这比她传奇的梦想成真还要让我惊讶。
“你盯着他看什么?”洛枳问我,自己却歪头去打量已经尴尬地背过身去的盛淮南。
我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我小时候那么相信,世界会善待我们,年少时第一个倾心喜欢的人,就一定会在一起。
我没做到,简单没做到,β也没做到。
但洛枳做到了。
我一直都相信爱情。现在世界用他们来证明,我是对的。
我不知道这过程中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和曲折,但是她做到了。 不是所有坚持都有结果,但是总有一些坚持,能从一寸冰封的土地里,培有出十万朵怒放的蔷薇。
而懦弱的我,只配站在旁边,默默地观赏一场与我无关的花开。
洛枳和盛淮南此次就是专程从北京飞回来拍照片的。他们原本打算自己找个朋友来拍,可是拍摄效果很糟糕。她的思路就是回到两个人相识的高中去拍照,和我这个工作室一直以来的拍照风格很契合,她在网络上翻了很多推荐帖,一眼看中了我的工作室,再—看,老板叫耿耿。
我自然要使出最好的本领。
我陪他们在学校里转了很久。他们挑选地点的时候我自然要问问题,一个个问题串联起来,串联成一段爱情的骨骼。
某些部分与我所知道的暗暗相合。
比如她的那些精心写成的考试作文,都是为了他有朝一日能够在优秀作文讲评课上看到。
可他一篇也没看过。
我在一旁听洛枳随意地对我讲着她为那场漫长暗恋所做的种种傻事,不禁莞尔。
“真好,这些话现在都能用这样的态度讲出来,真是成王败寇。”我说。
“成王败寇? ”走在前面的盛淮南忽然转身看我。
别这样,一把年纪了,我还像个小姑娘似的脸红了。
“是啊,”洛枳敏锐地注意到了,忍着笑为我解围,“比如现在你是我的了,以前多么说不出口的秘密,现在都能拿来当趣事讲。谁说结果不重要。”
谁说结果不重要。
因为修成正果,当年洛枳那样隐秘而酸涩的心思,都可以摊开在正午走廊的阳光下轻轻松松地讲出口。
而我呢?
那么多阳光下发生的故事,却都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我正在发呆,洛枳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问我:“对了,你的那个同桌呢?现在在哪里? ”
我毫无准备,哑口无言。
“她同桌? ”盛淮南问道。
“嗯,洛枳的每句话在我听来都像是有回声,“他们俩的名字很有趣,连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盛淮南惊讶地扬扬眉。洛枳注意到了,连忙追问:“你认识?”
盛淮南点点头:“当然。”
他停顿了一会儿,像是有些不忍心继续说下去。
“是,”我把话接了过来,笑着说,“余淮上学的时候特别崇拜你,被你影响得从来都不背文言文。”
这是多么怪异的场景。我髙中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来给余淮崇拜的学长和我喜欢的学姐拍婚纱照,和他们两个随便聊着当年的事。
如果把时光倒退—点儿,那时候,他们彼此不认识,我们却那么要好。 我几乎要笑出声来。
你说,这算不算风水轮流转。
我心中已经有数,跟他们又约定了些具体事项,又和学校确认了时间, 本周六就可以租用场地了。
他们走了找,我一个人在学校里面转了转。
很多地方你觉得不敢去,怕被回忆淹没,其实都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还没去呢,就自己把自己感动了。
就像振华于我
我七年没回来了,真的不得不回来了,也没觉得怎样。
这就是一所学校而已。
是的,我在运动场看台上听简单和β唱过蔡依林的一整张专辑,可现在的Jolin已经转型成在能开演唱会的杂技演员了;我也在操场上扮演过英勇的排球女将,现在却爬个楼梯都要吃一整瓶盖中盖髙钙片还不能保证上五楼不费劲儿。
面目全非。
原来我们五班的教室现在挂着髙二十三班的牌子。我从后门的窗户偷偷看
向我和余淮的位置,刚好窗帘飘起,将两张桌子都笼罩在其中。
只是因为三年的相处。我告诉自己。
因为没得到,所以显得格外好,这不是爱。我一遍遍地在心中重复。
醒醒吧,耿耿。
这样想着,突然就觉得没什么不好面对的了。
从振华出来,我打了个车,直奔市一院。
还没走进住院处,就在院子里远远地看到了余淮髙大的背影,晃晃悠悠地,在人中格外显眼。他拎着一个旅行包,可能里面装着他妈妈的换 洗衣物。 我大声地喊:“余淮。” 他应该是认出了我的声音吧。否则为什么停步的时候,那么僵硬。 余淮拒绝了我提出的帮助。 “博士我决定不念了,我这个专业可以中途拿一个硕士学位,也不亏,这样回来工作的话,出路也不错。困难只是暂时的,你别担心。” 他很感激地朝我笑,语气中没有逞强的意味,朴实而坚定。 “我妈妈的病不能再换肾了,只能就这么继续做透析,―个星期一星期 地撑着。难受是难受,但把它当成吃饭睡觉不就行了吗?人每天都要吃饭, 不吃就会死,跟做透析是一回事儿,想开了就好。等我工作了,我爸爸就不用一个人支撑整个家了,能缓解不少呢。” 当年那个骄傲锐利的少年,有一天也会这么平和地对我讲话。再也听 不到理想主义的大志气。 “放弃清华的时候,我是有点儿不甘心。但是这次我没觉得特别难受。 一路衣食无忧地读物理到博士,去美国搞科研,这也太天真了,不是我倒霉,是我髙中时一直不切实际,从来没考虑过现实的压力。你要是以为我都这个岁数了还因为这些想不开,那可太小瞧我了。” 他笑得更爽朗了。 也离我更远了。 我们坐在长椅上,强烈的阳光下,我看到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一点点皱纹,因为清瘦,五官格外地立体,比少年时代舒展了不少,早已有了成熟男人的轮廓。 所谓被时光放过,只是我的错觉。 我们都改变了。 他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觉得你现在这样真的很好,”余淮说,“可比你念书的时候强多了,那时候我都替你愁得慌,也亏你能坚持得下来。现在这样真好,我为你高兴,你……真的很好,我觉得自己面对你的时候,都有点儿抬不起头来了。美国的生活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一早去实验室,里面一堆中国人,忙一天, 晚上十一点才回公寓…累得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吃林杨他们做的剩饭,一边吃一边看PPS,真的,”他笑,“在美国看PPS,想起来都觉得荒谬。真没什么舍不得的。我再过下去也还是会迷茫的,你看,现在我们两个人颠倒过来了。” 不要再说下去了,不要再说下去了。 我突然不敢看他。 我不知道心里那种铺天盖地失落到底是什么。 “你别介意,”我听到自己冷冰冰的声音,“我自作主张跑过来找你,不是来给你难堪的。” “我知道,”余淮说,“这是我自己心里的一道坎儿。你别误会,我不是说想看到你还是比我差,崇拜我,我心里就髙兴了。我不是那种人。” 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 我咬着嘴唇,不知道这场不伦不类的谈话的走向到底会是怎样。我们把一切话就这样像成年人一样摊开了说,两个髙中生要花一个星期的时间断断续续地说完的心声,现在长大坚强了,学会说话和伪装的艺术了,都 能在五分钟内剖白完毕。 多利索,多干脆。 “那天晚上在你家……"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说那些话伤你的。可能面对你的时候,我还是有种落差感吧,讲话就会很难听,做事也变得很差劲儿。见到你的时候,会觉得以前的生活都回来,更显得现在的我无能,没精神。所以我会反弹得很厉害,你别生我的气。” 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余淮,你能不这么平静地说出来吗 我像是能看到我们两个之间的土地在生长,将这张长椅拉得越来越长、越来越远。 “其实……我去找过你。在北京。”他忽然说。 我浑浑噩噩地听到这里,猛然转头看他。 余淮全程都看着我讲话,特坦荡、特有担当、特淡然的样子。 说到这句话,然在我转头看他的时候,回避了我的目光。 “我刚决定不去淸华了的时候,心里特难受。说不难受是假的,我现在还回忆得起来那个滋味。我在家挺过了清华的开学时间,才算是好了点儿, 就像断头台上那把铡刀终于落下来一样,心里再也不慌了。在这边上了大半年学,也接受现实了,想起自己跑得无影无踪,还换手机号这些王八蛋事儿,觉得真丢脸,怎么也要去北京给你个交代。” “我偷偷跟徐延亮打听过你。连徐延亮都不知道我压根儿没去清华的事 儿。我打你们宿舍电话,她们说你不在,我就一直在楼下等,等到天快亮了,看到你牵着一个男生的手,和一人滑着旱冰回来。”
我本能地想解释,却忍住了。
闭上眼睛继续听他说。
“你看上去挺开心的。我觉得就够了。”
我终于打断他:“你怎么知道我开心啊?笑就代表开心吗?”
他忽然拍了拍我的头,手的温度比太阳还暖。
“耿耿,我不再坐在你旁边了,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了。以前的生活结束 了,我们不是同桌了,我没有以前的余淮那么好,你却比髙中时候更好了。你别这么倔了,你……都过去了”
你别这么倔
我睁开眼睛,看到他站起身,摆出道别的架势。
“余淮?”
“啊?”
“你以前,喜欢我吗?”
他温柔地看着我,扑哧一声笑了,低下头挠了挠后脑勺,像十七岁的高中生。
也好,髙中生耿耿要问的问题,髙中生余淮来回答。
很久之后,余淮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瞬间泪流满面。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反应过来的 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笑着说。
“那现在呢?”
他没回答,却看着我,反问:“你呢?你现在呢?你自己知道吗?” 我知道吗。
他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转身匆匆离开。
尾声 最好的我们
― No.357)
我没有告诉洛枳我心中的方案,只是说,我猜她一定会满意。
第一个景取在教室里。
洛枳,端坐在桌前写着作文,白色婚纱的裙摆一直沿着小组之间的走道蔓延。新娘用戴着白色蕾丝手套的右手执笔,微微歪着头,咬唇写得无比认真。
而在她背后,一身西装的盛淮南,像个好奇的大男孩一样,伸长脖子往上张望着。
第二个景在盛淮南原来的班级教室门外。
我也出镜了,一把年纪还没羞没臊地穿着校服,在班级门口将一本笔记本双手递给新郎打扮的盛淮南。
而在远处,侧身对着摄影师的洛枳,正扭过头看着我们,以一个角落里陌生人的身份默默地、卑微地偷窥着,身上的婚纱让她成了整个画面里最骄傲和昂扬的焦点。
第三个景在升旗台上,新嫁娘扶着旗杆,朝着台下仰头看她的男人,轻轻地伸出手。
再也不会因为紧张而把国旗升成那个样子了吧?
再也不会了吧。
最后一个景在行政楼的顶楼。
洛枳是最后一个在助理和化妆师的陪伴下慢慢地走上来的。
她抬起头,一眼就望见了站在早已被粉刷得雪白的留言墙前的盛淮南。
背后的墙上,是他刚刚用最大号的油性笔写下的一句话。
“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知道。”
我正在摆弄遮光板,一抬头就看到洛枳哭得花容失色。
我那个永远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学姐,到底还是在这一行字前面哭花了妆,提着裙角,踩着髙跟鞋,像个十六岁的少女一样,不顾在场的所有陌生人,飞奔上楼梯,扑进了那个她倾心爱了十年的人的怀抱。
余淮。
那一刻,我只想到了余淮。
我想起那个夜里,曾经—把将师兄推开的耿耿,也像此刻的洛枳一样,不管不顾地扑向了旁边的余淮,没羞没臊地亲他。
他没有拒绝我。
吻他的人不是那个坐同桌的怂包耿耿,那个耿耿没有这种勇气。
是我。想要亲他,想要拥抱他,想要和他在一起,心疼他的坚持和妥协,想和他每一天一起面对未知的一切的,是我。
过去和未来真的可以分得那么清楚吗?
我低头看我的手掌,这只手算不对数学题,却拍得下似水流年,我从未将自己割裂成两部分,为什么要我算清楚爱的来源
我想念他,这么多年从未断绝的想念。时间改变了我们,却没有改变爱。
我拿起手机,给余淮发了一条短信。
“我在晚秋高地。
领**的那天上午,我给他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今天我用新的手机号重新发给他。
我们的故事从那条短信之后中断,今天我要从这里,重新开始。
那一年的夏天我没有等到的人,我今天一定会等到。
关于我们的事情,错乱地浮现在眼前。
他假装看不到我惨不忍睹的卷子,嘲笑我包书皮,拎着一兜子书送我回家,拉着流鼻血的我在操场上狂奔,连夜订正田字方格上的函数笔记, 怜着一棵树苗跨越半个城市……最终留下一句没能做到的;有我呢,别怕。
他曾经喜欢这样平凡的一个我。
现在轮到我了。
余淮,有我呢。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一直在你身边,别怕。
爱情的意义本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扭转命运的手腕。
我们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 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靑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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