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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名篇《郑伯克段于鄢》

郑伯克段于鄢 初①,郑武公娶于申②,日武姜③。生庄公及共叔段④。庄公寤生⑤,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⑥。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⑦,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⑧。公曰:“制,岩邑也⑨,虢叔死焉⑩,佗邑唯命⑾。”请京⑿,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⒀:“都,城过百雉⒁,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⒂;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⒃。”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⒄?”对曰:“姜氏何厌之有⒅?不如早为之所⒆,无使滋蔓。蔓,难图也⒇”。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21),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22)。公于吕曰(23):“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24)。?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25),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26)。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27)”,厚将崩。”
大叔完聚(28),缮甲兵,具卒乘(29),将袭郑。夫人将启之(30)。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31)。京叛大叔段。段人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32),大叔出奔共。
遂置姜氏于城颍(34),而誓之日:“不及黄泉,无相见也(35)。”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36),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37)。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君之羲(38)。请以遗之(39)。”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40)!”颖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41),遂而相见(42),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43):“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44)!”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45)!”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46):“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47)。《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48)。’其是之谓乎?”

【注释】

(1)初:当初,从前。故事开头时用语。(2)郑武公:春秋时诸侯国郑国(在今河南新郑)国君,姓姬,名掘突,武为谥号。申:诸侯国名,在今河南南阳,姜姓。(3)武姜:武谥郑武公谥号,姜谥娘家姓。(4)庄公:即郑庄公。共(gōng)叔段:共是国名,叔为兄弟排行居后,段是名。(5)窹(wù)生:逆生,倒生,即难产。(6)恶(wù):不喜欢。(7)亟(qì):多次屡次。(8)制:郑国邑名,在今河南荥阳县虎牢关。(9)岩邑:险要地城邑。(10)虢(guó)叔:东虢国国君。(11)佗:同“他”。唯命:“唯命是从”地省略。(12)京:郑国邑名,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南。(13)祭(zhài)仲:郑国大夫,字足。(14)雉:古时建筑计量单位,长三丈,高一丈。(15)参:同“三”。国:国都。(16)堪:经受得起。(17)焉:哪里。辟:同“避”。(18)何厌之有:有何厌。厌:满足。(19)所:安置,处理。(20)图:课,治。(21)毙:仆倒,倒下去。(22)鄙:边境上得邑。贰于己:同时属于庄公和自己。(23)公子吕:郑国大夫,字子封。(24)若之何:对他怎么办。(25)庸:用。(26)廪延:郑国邑名,在今河南延津北。(27)昵:亲近。(28)完:修缮。聚:积聚。(29)缮:修整。甲:铠甲。兵:武器。具:备齐。卒:步兵。乘(shèng):兵车。(30)夫人:指武姜。启之:为他打开城门。(31)帅:率领。乘:一车四马为一乘。车一乘配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32)鄢:郑国邑名,在陵境内.(33)五月辛丑:五月二十三日.古人记日用天干和地支搭配.(34)城颖西北。(35)黄泉:黄土下的泉水。这里指墓穴。(36)颖考叔:郑国大夫。颖谷:郑国邑名,在今河南登封西南。封人:管理边界的官。(37)舍肉:把肉放在旁边不吃。(38)羲: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汁的肉。(39)遗(wéi):赠送。(40)繄(yì):语气助词。没有实义。(41)闕:同“掘”,挖。(42)隧:地道。这里的意思是挖隧道。(43)赋:指作诗。(44)融融:快乐自得的样子。(45)泄泄(yì):快乐舒畅的样子。(46)君子:作者地托。《左传》作者常用这种方式发表评论。(47)施(yì):延及,扩展。(48)这两句诗出自《诗·大雅·既醉》。匮:穷尽。锡:同“赐”,给予。

【译文】
当初,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叫做武姜;生下了庄公和公叔段。庄公脚在前倒生下来,使姜氏受了惊吓所以取名叫‘窹生’,武姜因此讨厌庄公。武姜玉爱共叔段,想立他为太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没有答应。等到庄公当上了郑国国君武姜为共叙段请求把制作为他的封邑。庄又说“制是个险要的城邑,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如果要别的地方,我都答应。”武姜又为共叔段请求京邑,庄公就计共叔段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说“都城超过了三百丈,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按先王的规定,大的都城面积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大小不合法度,违反了先王的制度,这会使您受不了。”庄公回答说;“姜氏要这么做我怎能避开这祸害呢?”祭仲说道:“姜氏有什么可满足呢?不如早些处置共叔段,不让他的势力蔓延。如果蔓延开来,就难对付了。蔓延开的野草都除不掉,更何况是您习卜受宠的兄弟呢?”庄公说‘干多了不仁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取灭亡,您暂且等着看吧。”
不久之后,太叔命令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同时归他管辖。公子吕说‘一个国家不能容纳两个君王,您打算怎么办?如果您想把国家交给大叔,就请允许我去事奉他;如果不给,就请陈掉他,不要使百姓产生二心。”庄公说;“用不着,他会自食其果。太叔又把双方共管的边邑收归自己,一直把邑地扩大到了廪延。公子吕说;“可以动手了。他占多了地方就会得到百姓拥护。”庄公说“做事不仁义就不会有人亲近,地方再大也会崩溃。”
太叔修造城地,聚集百姓,修整铠甲和武器.准备好了步兵和战车,将要偷袭郑国国都。武姜打算为他打开城门作内应。庄公得知了太叔偷袭的日期,说;‘可以动手了!”于是,他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去攻打京邑。京邑百姓背叛了共叔段,共叔段逃到了鄢地,庄公又攻打鄢。五月二十三日,共叔段逃奔去了共国。
于是庄公把武姜安置到城颖,并向她发誓说:“不到地下黄泉,水远不再见面。”事后,他又后悔这么说。
考叔当时是颖谷管理疆界的官员,他听说了这件事,就送了些礼物给庄公。庄公请他吃饭,他却把肉放在一旁不吃。庄公问他为什么,颖考叔回答说:“我家中有母亲,我的饭食她都吃过,就是从未吃过君王的肉羹,后允许我拿去送给她。”庄公说“你有母亲可以送东西给她,唯独我没有!”颖考叔说“我冒昧问一下这话是什么意思?”庄公把事情的缘由告诉了他,并说自己很后悔。颖考叔说;“君王何必担忧呢?如果掘地见水,打成地道去见面,谁能说这不是黄泉相见?”庄公听从了项考叔的话,照着做了。庄公进入地道,赋诗说:‘隧道当中,心中快乐融和!”武姜走出隧道,赋诗说;‘隧道之外,心中快乐舒畅!”于是。母于关系又与从前一样了。
君子说;“颖考叔真是个孝子。爱自己的母亲,还扩大影响了郑庄公。《诗·大雅·既醉》说‘孝子德行无穷个永久能分给同类。’大概说的就是这样的事吧!”

【读解】
这是一个流传甚广、十分典型的兄弟相争的故事。

人们常用“亲如兄弟”来形容亲情的深厚,也用“亲兄弟,明算帐”来说明亲情和利益冲突之间的关系。我们凭自己的生活体验深知,亲情在很多时候是脆弱的,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亲情远远不足以化解由利益导致的矛盾冲突。

当然,兄弟相争,并非完全没有是非曲直,并非完全没有正义、真理的存在。比如,郑庄公与共叔段的权位之争,按传统观念,长子是王位天然的继承者,是“天理”,不容有违背。这样,郑庄公就代表了合理的、正当的一方,而共叔段夺取王位的图谋,便是不合理的、不正当的。

代表合理的、正义的一方,往往充满“正气”,可以慷慨陈辞。鸣鼓攻之,可以稳坐如山,居高临下,所以郑庄公才可以自豪地、以先知的口吻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抛开这个故事不论,‘多行不义,必自毙”也算是一条普遍真理,正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样。几乎可以说,古往今来,凡是作恶的人,搞阴谋诡计的人,违法乱纪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是,如果坐着等待结果的到来,等待作恶者“自毙”,显然是愚蠢的,无异于自己坐以待毙,很可能让作恶者占尽了风光好处。我们要相信毛主席说过的:“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例。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所以,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起而对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么说来,以恶抗恶,以暴力抗恶,以阴谋诡计对阴谋诡计,在一定范围内便是合理的事。真理、道义总得以某种方式来加以捍卫,对真理、道义的信念,总不能替代实际有效的行动,就好比强盗闯进我们家里,是不可能凭借善良的愿望和对正义的信念来阻止强盗的抢劫的。唯有拿起武器,同强盗搏斗,把强盗赶出家门去,才是用行动来维护自己的信念,因而真理、正义才可能得到证明,得到捍卫。

儒家传统一直是主张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的。在内心承认的真理,在思想和言论中确信原则,必须用实际行动来加以体现,让真理、原则变成行动的指南。如果能做到这样,不溢、恶行、阴谋等等,就既不是可怕的猛兽,也不是不可战胜和征服的。关键不在对方,而在自己是否能挺身而出,以及如何挺身而出,从而让东风压倒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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