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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野史的那些事儿——可能会颠覆你的认知

大家好,我是野史日记,由于很多条友都问我同一个问题——到底啥是野史?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把野史的那些事儿和大家说说。

有很大一部分条友,他们错误的认为正史是真的,而野史是不可信的。潜移默化之下,他们认为真实的历史是正史,不可信的历史是野史,所以,当条友看到一条他不太相信的历史故事,就会说:“这是野史吧!”这样的看法当然是错的。条友们以真伪区分历史,自然说的就是“信史”,而“信史”可以是“正史”,也包含了“野史”。

《清史稿·圣祖纪三》:“壬戌,诫修《明史》史臣覈公论,明是非,以成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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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是“野史”呢?

什么是野史?其实这是一个难题,即使你去问一位历史学家,他也很难给出一个科学准确的定义。那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是野史,你也不能说不知道呀!所以今天咱们就试着找出一个相对确切的解释来,首先,咱们先查看一下辞海,看一下辞海中对“野史”是如何定义的。

《辞海》的解释极为简单:“私家记载的历史”。根据《辞海》对“野史”的解释来看,野史极好分辨,只要是非“官修”的“私撰”即为野史。这看似清晰明了的答案又让人糊涂起来,真如《辞海》所言,“私家记载的历史”即为野史这么简单吗?咱们先看一下人人熟知的二十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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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属于“官修”者9种:

《晋书》、《隋书》、《旧唐书》、《旧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

《元史》、《明史》

属于以史官职私撰者2种:

《史记》、《汉书》

属于奉敕私撰者6种:

《宋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

属于官督私撰者1种:

《新唐书》

属于其他情况私撰者7种:《后汉书》、《三国志》、《南齐书》、《南史》、《北史》、

《新五代史》、《新元史》

如果按照辞海的解释来看,二十五史大部分都属于“私撰”,而这些私撰的史书明明应该是野史,为何堂而皇之的算进了正史的行列呢?在私撰的史书中,《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又是“正史”中特别重要的成员。这还只是二十五史中的一部分,如果扩展开来去看史书,《春秋》、《左传》以及《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等巨著皆属于“野史”范畴,但是从来也没听说谁称这些史书为“野史”。由此看来,“私家记载的历史”这种解释无法令人信服,至少是不准确的,所以,对于“野史”的定义,应该是更全面、更具体才行。

对野史含义深度探索

既然“私家记载的历史”的定义无法令人信服,那么“野史”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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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查找史书,可以发现这样一件事情,在诸多的史书之中,都会列有一类“杂史”。“杂史”名目始见于《隋书·经籍志》,文曰:“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又自后汉已来,学者多钞撮旧史,自为一书,或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这里提到的“杂史”是否就是今日所说的“野史”呢?观《隋书·经籍志》中对“杂史”的描述,与今天大众所理解的“野史”极为相似,又不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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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史学家焦竑对各种史料相对价值的分析,在《国史经籍志》史部各类的各个小序中多有辩证的说明,例如其卷3杂史类序中说道:

“前志有杂史,盖出纪传、编年之外,而野史者流也。古之天子、诸侯皆有史官,自秦汉罢黜封建,独天子之史存。然或屈而阿世,与贫而曲笔,失其常守者有之。于是岩处奇士,偏部短记,随时有作,冀以信己志而矫史官之失者多矣。夫良史如迁,不废群籍,后有作者,以资采拾,奚而不可?但其体制不醇,根据疏浅,甚有收摭鄙细而通于小说者,在善择之已矣。”

由此看来,“野史”应当归于“杂史”类史书。

“野史”“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说明“野史”的作者众多,大多是“率尔而作”,并不是官方的史官(即为史官,亦是私人撰写,与官方无关),可以自由发挥,不受拘束。这里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直言抒发自己的看法,无所忌讳的记录史实;当然,也有一个弊端,“野史”“亦各其志”,记述容易过于倾向于作者的个人意趣,不够客观。“野史”还有一个最大的特征,即“非史策之正也”“盖出纪传、编年之外”,体制不规范,不比《史记》、《汉书》体制规范,“笔法”也不如正史来的严谨。

“编年、纪传均正史也”——《四库全书总目》

《四库全书总目》此处说法又有不妥,并不是所有的编年、纪传两体均正史。例如《穆天子传》,虽然编次年月,但却不可为信史。

未经皇帝批准的史书,也不能算正史,二十四史为正史,正是由乾隆皇帝诏定。《春秋》《通鉴》虽然是编年体史书,但是却不能称为“正史”,因为它们无法“历朝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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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野史即为“杂史”吗?非也,在“杂史”之外,还有一类“杂传”,创自《七录》,《宋史·艺文志》以后称“传记”。

《隋书·经籍志二》:“ 魏文帝 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 嵇康 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

杂传之名,最早见于南朝刘宋时王俭撰写的《七志》。属于人物传记性质的“杂传”之名,当始于南朝萧梁时代阮孝绪的《七录》,亦见于《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小序。杂传因作者率尔而作,不在正史,离史独立,其传主形象反较真实。

传记的史籍以《晏子春秋》为始,还有《家人传》、《臣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唐六臣传》、《义儿传》、《伶官传》、《杂传》等。

至此,我们对“野史”又有了新的认识。

“野史”是“私家记载的历史”,同时又包含了“杂史”、“杂传”,不属于正史的范畴。

看看野史的发展史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汉书·艺文志》

这里所提到的稗官,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如淳曰:‘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

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谐隐》:“然文辞之有谐隐,譬九流之有小说。盖稗官所采,以广视听。”

稗官所记之遗闻琐事或当代见闻便是“稗史”,有人认为“稗史”即为“野史”,故“稗官”与“野史”连为成语“稗官野史”。

说说野史的那些事儿——可能会颠覆你的认知

最古的一部“野史”是什么呢?当属《山海经》了,据传此书是夏禹所记。其内容涉猎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具有非凡的文献价值,对中国古代历史、地理、文化、中外交通、民俗、神话等的研究,均有参考,其中的矿物记录,更是世界上最早的有关文献。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说《山海经》是“小说之最古者”。

但是也有许多人因为《山海经》的内容晦涩难懂,而斥之恢怪不经,这些人中就包含司马迁。

《史记·大宛列传》:“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其高二千五百余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也,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

先秦古籍《穆天子传》中的某些情节就有了小说的味道。《晏子春秋》和《战国策》等算是在先秦两汉时期野史中重要的著作。

当时间来到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野史作者开始多了起来,有的作品干脆直接以野史命名,例如:《大和野史》等等。

到了宋元明清时期,野史撰写形成了繁荣期。这一时期,《四库全书总目》中“杂史”“传记”著作五百余部、五千余卷。

野史的价值

“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因为他们究竟不必太摆史官的架子。”——《华盖集·忽然想到》

鲁迅先生的看法极为准确,正史的弊端在于“涂饰太厚”,这时候如果想“察出底细来”,那就要看野史和杂记了。由此可见,正史虽然可信度较高,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又有一定的“涂饰”,此时就要去靠“不必太摆史官的架子”的野史和杂记来还原历史的真实性,如果没有野史,只有正史,那历史成为了一家之言,再无真相可谈了。

历史的研究主要以文献、实物、口碑为基础,而这三种资料,有很大一部分都存在于野史之中,甚至有些野史记载,在正史中根本无法查到。

说说野史的那些事儿——可能会颠覆你的认知

司马光就曾说过:

“其實錄、正史未必皆可據,雜史、小說未必皆無憑,在高鑑擇之。”——《答范夢得書

司马光还亲自动撰写了野史笔记《涑水记闻》,可见司马光对野史的重视。

“我感觉到一部《二十四史》,虽然不能说全部都是谎言,但是官修的‘正史’,都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除了记载朝章制度、帝王将相、政治的严格、官吏的升沉而外,其记社会经济情况,朝野遗闻,劳动人民创造历史和生产出来的财富的事迹,那就微乎其微”——《明清野史笔记概述》

综上,正史虽然是我们今天了解历史的主要材料,但是野史在历史研究中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野史对于正史补阙、充实和纠谬的作用极为重要,同时,野史描述历史事件会比正史更加详实,两者相辅相成,才能立体的还原一个真实的历史。

本文参考文献:《清史稿·圣祖纪三》、《辞海》、《隋书·经籍志》、《国史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七录》、《宋史·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二》、《七志》、《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汉书·艺文志》、《文心雕龙·谐隐》、《山海经》、《华盖集·忽然想到》、《答范夢得書》、《明清野史笔记概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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