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鬼市”吗?
真正的鬼市倒没有字面上那么吓人,按照现下流行的分类,鬼市勉强算得上是夜市的一种,以售卖估衣为主,文物古玩也有,当然也参杂着一些鱼目混珠、来历不明的小商品。
鬼市在深夜或凌晨开市,那时候天还暗着,有些摊主会带个照明灯,有些就只借着月光,来“趟鬼市”的人,自己也会带个手电筒。
然而这微小的灯光在黑夜里更让人影显得影影绰绰,隔远了看,倒真有几分鬼火的感觉。
而且在鬼市上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灯光只能用来照货物,不能用来照人脸。这就更加使得鬼市神秘起来。
太阳升起,天刚一擦亮,鬼市就如同晨风吹雾一般的散去了。
以前会有一些大户人家的子弟偷拿了家里的古董,趁着鬼市出来倒卖;也有刚得手的小贼,急着把东西脱手。
当然也不乏有用以次充好,用假货当真货卖的,这就需要“趟鬼市”的人自己辨别了。
鬼市是捡漏的最佳场所,常常听人说谁谁在鬼市上花了几块十几块的买到个宝贝,但这也都只是听说,真实性从来也没人去考量。
“趟鬼市”嘛,重要的是这个“趟”的过程,像是穿着鞋子过河一般,小心翼翼。
这鬼市上还流传着很多传说,其中最诡异,也最为人所熟知的,就是曾经有一个小贩在鬼市上捡到了一个包裹。
也正是这个包裹,牵扯出了一起民国奇案。
关于小贩是怎么捡到这个包裹的,最常听见的说法是有个姓何的小贩,出摊时看到前边不远处有个包裹,用手一摸圆滚滚的,细看这包裹的用料也很不一般。
他以为里面装着什么宝贝,于是也顾不上摆摊了,趁没人看见抱着那个包裹就回了家。
然而等他到了家打开包裹才发现,这里面装的哪是什么宝贝,分明是一个插着金钗的人头!
这可把何姓小贩吓坏了,尖叫一声,跑出去报了警。
当时是1947年的冬天,事情发生在天津西广开地区。
事关人命,警察局非常重视,但是当务之急,是要找到这颗头颅的身份。
正巧此时王家饭庄的丫头前来报案,说家里的二太太前天出去买药,就再也没回来,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一个失踪的女人,一颗女性的头颅,真是巧了。
经过丫头的辨认,这颗头颅正是王家饭庄二太太刘氏。
说起来,这刘氏也是个可怜人。
虽然从小出生在富庶人家,家中做着大米生意,可不知道什么时候竟被一帮强盗盯上了。
这群强盗不仅抢光了她的家财,还杀死了她的父母,一夜之间年纪尚小的刘氏失去了生命里所有重要的东西。
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子在那个年代,难逃悲惨的命运,甚至有次刘氏差点被卖到窑子里去。
好在后来被王老板娶回了家,王老板很喜欢她,虽然是二房但也从来没有亏待她。
王老板早年间开了饭庄,生意非常红火,家底也比较殷实,只是比这刘氏大了20多岁,老夫少妻的搭配,经常惹得城里的流氓混混说些添油加醋的荤段子。
刘氏嫁到王家后,和王老板感情也很好,而且她为人非常和善,家里的丫头下人也都很尊重她,虽然年纪小可是并不争宠,早年间漂泊在外的经历让她非常会做人,因此和大太太的关系也很好。
王老板忙于饭庄的生意,白天很少在家,刘氏就喜欢和丫头一起出门闲逛,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吕祖堂。
失踪的那天下午,刘氏也照常去了吕祖堂听经。
根据丫头的回忆,刘氏到了吕祖堂之后,和以前一样让她在外面等,自己走了进去。
往常刘氏听完经出来后,都是直接回家给王老板做饭,但是那天从吕祖堂出来后,一直捂着胸口喊疼,因为她平时就有肺病,丫头也没多想,就打算陪刘氏去买药,却被刘氏拒绝了。
刘氏让她先回家给老爷做饭,自己去药房买药就可以,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当时吕祖堂的香火很旺盛,来听经的人也很多,主事的是一个叫任立奎的人,他长得慈眉善目,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而且在香客中口碑特别好,都觉得任立奎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于是任立奎就收获了一帮爱来听他讲经的“粉丝”,刘氏就是这其中一个。
这任立奎和刘氏,一个俊一个美,走得近了,也难免被人传些风言风语,久而久之这话传到了王老板的耳朵里,王老板没少和刘氏生气。
最严重的一次,王老板拿着菜刀吓唬刘氏,如果她真的在外面有人,一定会杀了她。
然而事发那天,王老板一直在饭店算账,这点饭店的伙计和客人都能作证,等到他忙完回家时,刘氏已经失踪了。
虽然可疑,但王老板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毕竟刘氏是去完吕祖堂之后失踪的,警方决定去任立奎家找找线索。
任立奎倒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似乎早就预料到警方会来,面对警方的盘问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说那天刘氏是听经听到一半时离开的,因为身体有些不舒服,当时任立奎还提出要送她回家,也被她拒绝了,在这之后就再没见过她。
任立奎这话乍一听是没什么破绽,和丫头说得也能对的上。
只是探长打听到,任立奎家在刘氏失踪的第二天遭贼了,但是警方来问话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到这一点,是在有意隐瞒些什么吗?
警局的人走访了附近的药房,根据药房伙计说,当天确实有个打扮阔气的太太来过药房,买了心绞痛的药之后就离开了。
这一点立刻引起了探长的怀疑,刘氏有肺病,为什么会买心绞痛的药呢?而且他还听说,这任立奎就有心绞痛的毛病。
难道说,这刘氏在吕祖堂的时候就已经遇害了?
那之后丫头看到的又是谁呢?难不成真的闹鬼了?
其实任立奎在做吕祖堂的主事之前,曾经唱过一段时间的旦角,而且他个子并不高,身形和刘氏也很相仿。
王家的丫头那天下午看到的,从吕祖堂里走出来的人,会不会是任立奎呢?
丫头仔细想了想,刘氏和她说话的时候,一直有意用扇子遮着脸,只是那时候她关心刘氏的病情,也就忽略了这一点,现在想来,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随后,探长带着人在任立奎家搜出了刘氏生前佩戴的首饰,还搜出了和包裹着刘氏头颅的包袱一样的布料。
在铁证面前,任立奎终于坦白了。
人,就是他杀的。
刘氏和任立奎好上了,这话不是什么流言,而是事实。
因为她经常去吕祖堂听任立奎讲经,觉得任立奎年轻又有魅力,自己的丈夫完全比不上,一来二去两人就坠入了爱河。
渐渐的,刘氏不满足于只能和任立奎偷情,她自己攒了点钱,希望和任立奎私奔。
但任立奎不愿意放弃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和地位,嘴上说着等时机成熟了,一定会带刘氏走,实际上却在渐渐疏远刘氏。
刘氏觉得任立奎玩弄了自己的感情,她知道任立奎在乎的是什么,失踪那天她到了吕祖堂之后,和任立奎大吵了一架,并扬言要将任立奎的破事都抖落出去。
任立奎一怒之下拿起桌上的烛台,对着刘氏就砸了下去。
杀了人,任立奎这才开始后悔,可是已经晚了。
冷静下来的任立奎怕事情败露,就把刘氏的头割了下来,匆匆找了块布包了起来,尸身就藏在房内,准备到了晚上再处理。
他知道王家的丫头还在吕祖堂外等刘氏出去,于是就化了女妆,穿上了刘氏的衣服,骗过丫头,去药房买了药。
当晚,家里失窃,那个贼在黑暗里只看到有个东西被布包着,哪知道是什么,偷了就走了,直到半路上才发现自己偷了个人头。
但毕竟自己也是贼,如果报警的话自己也脱不了干系,于是就把这人头重新用布包好,丢在了鬼市。
这包裹后来又被何姓小贩捡了去……
至于刘氏的尸身,家里遭贼的那天晚上,已经被任立奎扔到了护城河里。
最终,任立奎因为杀人被天津高等审判厅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枪决。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如果当时刘氏和任立奎保持距离,划清界限,又或者任立奎愿意抛下一切,带着刘氏私奔,那这一切会不会都不一样。
可是如果,也只是如果罢了。
文/好奇心实验室
来源: 大荒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