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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王彬彬:吃肉

在我的家乡,有人因为糊涂,因为无奈,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很复杂,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所得的东西,人们就会用一句俗语来评说他:“豆腐盘成肉价。”这句俗语成立的前提,是豆腐决不应该与肉等价。如果有一天豆腐居然与肉一个价,那就是千古奇闻。我的家乡单说一个“肉”字时,必定指猪肉。吃肉,一定指吃猪肉。我的家乡不养羊。我是在离开家乡后才见到羊这种牲畜的。牛当然有。但牛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法律禁止屠宰。所以,牛肉是用钱都极难买到的东西。家家养猪。猪肉是唯一的解馋之物。人世间最美味的东西是什么?在我小时候,这句话问出来都显得荒唐,因为答案是明摆着的,当然是猪肉。难道还有比猪肉更好吃的东西?

豆腐虽然必定比猪肉低贱,但也必定比蔬菜高贵。青菜、萝卜、黄瓜这些东西,本来是草类,是可以用来喂猪的。养猪是为了吃肉。猪吃一斤蔬菜,决不可能就长出一斤肉来。不知道要喂上多少斤青菜、萝卜,才能指望长一斤膘。如果青菜、萝卜、黄瓜这些东西,居然与猪肉等价,甚至价格是猪肉的几倍,就超出了我这样的人的理解能力了。而最近,各地就出现了这种很可能是史无前例的情形。刚开始听说蔬菜的价格高于猪肉,我还以为是段子。待到在小区附近的菜场确认后,我可就心潮澎湃、思绪万千了。记忆的池塘,像被人猛烈地搅动了一番,许多沉入池底、埋入淤泥中的往事,打着旋儿,翻着滚儿,浮了上来。当然,都是与吃肉有关的事情。

王彬彬:吃肉

关于吃肉的记忆很多,这并不说明肉曾经吃得多,恰恰说明吃肉曾经是生活中十分稀有的事。

1966年以后的许多年间,学校的教师,其实是没有暑假的。大学的情形我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情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在我们那个地方,每年暑假,中小学教师都要集中起来,办学习班。我的父母那时都是小学教师,一放暑假,就要离开家,住到学习班上去。学习班有时办在县城,离家挺远的。几个孩子,就由外公外婆照管。记得是1967年或1968年的暑假,我五六岁,父母又到学习班上去了。一天,我和弟弟玩闹。我钻到家中堂屋的桌子下面,一抬头,碰到了桌底;桌上的热水瓶倒了。热水瓶,是那种竹篾编成的外壳,用久了,黑乎乎的。水瓶倒下的同时,软木塞子被水冲开,热水顺着桌面流下。我又恰好从流着水的那一边钻出,热水便流到了身上。是夏天,只穿着短裤。于是背上、胳膊上,都烫得起了泡。记忆里,那水泡有乒乓球那么大。不过,儿时的记忆有放大功能,总是像油锅一般把事物炸大许多。那水泡,乒乓球那么大肯定没有,但也肯定不太小,不然不会留在记忆里。我小时候,一到夏天,身上没一天没有伤口,但十分皮实,破点皮,流点血,从不当回事。这一次,虽然身上烫起了泡,也并不在意,不一会,就到外面玩去了。邻居一位大妈,见到我身上的水泡,问明原因后,便笑嘻嘻地怂恿我:“去找外婆要肉吃!”她家与我家相处甚好,完全是个善意的玩笑。我却当真了。原来身上受了伤,就有要肉吃的理由。一转身,我回到家中。外婆正在灶下烧饭,灶火映红了她的脸,脸上有怒容,可能正好有什么不顺心的事。五六岁的孩子,还没有学会看人脸色说话。我走到灶口,说:“外婆!我要吃肉!”外婆一边用火钳夹着一把柴禾往灶里塞,一边没好气地说:“我到哪里弄肉给你吃?到身上割肉给你吃吗?”我愣了一会,带着疑问走开了。人身上割下来的肉,不是人肉吗?人肉是可以吃得的吗?我寻思了好半天。

现在回想起来,这差不多就是我人生记忆的开始。我人生记忆的开端,居然与吃猪肉和吃人肉都纠缠着,这让我每每暗自羞愧。

王彬彬:吃肉

进入1970年代,我比较懂事了一点,留下的记忆也更为清晰。那时候,农民家家养猪。但一般只养一头,有能力养两头猪的人家极少。谁家竟然养了两头猪,会成为大家议论的话题。一般总是在正月里买来一只小猪崽,养到腊月卖掉。如果急需用大钱,养不到腊月便卖掉,也是有的。卖,只能卖给国家,当然没有讨价还价一说。国家在每个公社设有一个收购生猪和卖猪肉的单位,叫做食品站,老百姓简称为“食品”。农民养的猪,只能卖给公社的“食品”。每年的这一头猪,对于农家极其重要。家中灯油、食盐等每日消耗的东西,靠卖鸡蛋换取;而婚丧嫁娶一类大事,则靠这头猪支撑。农民养的猪,是不能自行屠宰的。自行屠宰属违法行为,公安局会来抓人。这一点,和牛相同。但牛是绝对不能杀的,而杀猪,只要争取到指标,还是可以的。指标按什么原则分配,我也没有弄清楚过,想来应该是按人口分配每年的杀猪指标。我们那个村子,人口不满一百,每年可杀一头猪。杀猪总是在腊月,临近过年的那几天。通常是谁家在翻过年来的正月要迎娶新娘了,就把这指标给谁家。我记得,这杀猪指标虽然少,但并没有为抢这指标而起过争执。那原因,就是大家对自家杀猪并不热衷。得到杀猪的指标后,要去公社履行完税手续,也就是交纳屠宰税。在北方某些地区,过去叫割头税。一只猪崽,从正月养到腊月,一般能养到一百几十斤重;如果能长到二百斤,那主妇就会获得“会养猪”的赞誉。这猪,如果自家杀了,要缴一笔税。所以,那个杀猪指标,并不会成为争夺的东西。但如果要办结婚这个最大的喜事,那就很有拿到这个指标的必要。办场结婚宴,总要好几十斤肉,自家不杀猪,解决这个问题很麻烦,要苦苦地求人。

村中有人家杀猪,有两种动物最兴奋。一种动物是村中的狗,另一种动物是村中的男孩子。杀猪总是在室外进行,先把猪的四蹄用绳子捆住,猪自然嗷嗷地叫。猪一叫,全村的狗们都来了,开始躁动不安。待到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然后是放血,煺毛,开膛破肚,于是血腥味、油腻味、臊臭味四处漫溢,大大小小的狗,便像注射了兴奋剂一般,尾巴竖起来,快速地摇动着,尾尖还在空中画着圆圈。它们在人们的两腿间钻来钻去,这里嗅嗅,那里嗅嗅,突然又抬起头,冲着那红红白白的血肉咂嘴弄舌,想凑上前去,却又不敢。有胆子大些的,试试探探地缓步往那血肉靠,就会招来一声呵斥,甚至被踢上一脚。挨了一脚后,便只能扭头退回,一边把鬼鬼祟祟地低着的头仰起来,发出一声叫喊。这叫喊必定只有一声,而且很短促,表达的是应答而不是愤怒,相当于说一声“OK”。它们知道,人类杀猪,本不关狗的事,狗没有理由捣乱。狗们躁动不安,兴奋不已,无非是指望得到点什么。但它们除了被骂几声、踢一脚,其实什么也得不到。猪肉是多么贵重的东西,怎么可能到狗嘴里。要说啃骨头,那要等到人类先把肉啃掉,现在还远不是时候。杀猪,是用滚开的水煺毛,地上总是弄得很潮湿。待到事情完毕,人们都散去后,狗们则要长时间嗅着舔着这地上的潮湿。这潮湿里多少有一点油和血,要说所得,它们得到的也就是这些了。男孩子们兴奋,除了看一场热闹,还能得到一支香烟。杀年猪,也算是喜事一桩。在屠夫们忙碌着时,主人会给所有在场的男性人物散烟;只要是男性,哪怕刚会走路,也发一支烟。、

王彬彬:吃肉

平时如果人家实在要买肉,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有人回忆那时候,说即使有钱也绝对买不到肉,但我的家乡,情形的确不是这样。我记忆里,公社的食品站,大概每天还是杀一头猪的。这猪是从收购的生猪中留置下来的,还是统一调配来的,我就不知道了。虽然每天必须买点肉的人家决不会太多,但一个公社几万人口,每天一头猪,还是十分紧俏的。我记得,食品站那个卖肉的窗口很小。每天一大早,那头猪就杀好了,在这窗口出卖,一会工夫就卖完了。所以,如果家中实在需要买点肉,必须早早地到那窗口前排队,越早越好。那时候,常听说某个熟悉的人,头天晚上干脆不睡,在那窗口前等了一个通宵,终于买到了肉。天气不太冷时,这样的事还没有多少故事性。天寒地冻时,在那窗外等上一夜,就有点故事性了,但也决不算什么特别稀奇的事。猪肉是宝物,而肥肉则是宝中之宝。每个在窗口买肉的人,都不住声地央求那卖肉者:“多把点肥的!多把点肥的!”如果与窗内操刀者不熟悉,这样的央求其实是没用的。再肥的猪,也不能身上全是肥肉,不可能每个人都多给点。但如果与他有交情,那就能多得到一点肥肉。所以,这个食品站负责卖肉的人,十分受人追捧,每日享受着认识与不认识者的巴结、讨好,走在路上,挺胸腆肚的,像个将军。

……

选读完,全文刊载于2022-2《收获》

王彬彬:吃肉

王彬彬 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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