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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孔乙己》:在世人取笑中活着,在他人闲谈中离开

今天工作完成的早,因为热,就先洗了澡,然后来到书房开了空调,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一本书来读。《鲁迅全集》第一卷第二篇文章《孔乙己》,文章并不长,几分钟读完,但却良久没能从中走出来。

记得上次读《孔乙己》,还是上中学的时候,那时候只觉得孔乙己是个穷酸文人,满口之乎者也,是被嘲笑的对象。一篇课文学完,只记得咸亨酒店里的人都喜欢拿他取笑。就是我们同学之间,此后也常用孔乙己的那句“多乎哉?不多也!”的名言互相打趣。

再后来很久,我大学毕业后去了上海上班,公司在陕西北路长寿路附近,每次从地铁口出来去公司的路上,都能看到有一家一直在装修的咸亨酒店,每每此时我就总想起孔乙己来。也一直期待着,什么时候这家酒店能开业。当然,其实我也知道,即便是营业了,以我当时的薪水,大约也是消费不起的。

我总觉得,咸亨酒店少了孔乙己,便没了灵魂。可鲁迅先生的笔下并不是这样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多么现实又残酷的一句话呀。是啊,就像我们常说的,地球离了谁都照转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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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记得孔乙己的,大约只有店老板,因为他直到最后,也未能还曾欠下的十九个铜钱。孔乙己每次来酒店,都是照例的温两碗酒一碟茴香豆,共九文钱。这十九文钱是如何欠下的呢?大约还有两回,一回要了一碗酒一碟茴香豆,一回只要了一碗酒吧?

这好像也是鲁迅先生给读者的留白和伏笔,意在说明,孔乙己的生活早已一日不如一日吃了上顿没下顿了。

有一年我去鲁迅先生的老家绍兴旅行,在其故居周边转了好几圈,去寻找百草园,寻找三味书屋,寻找那被刻在桌子上的“早”字。当然,附近小贩叫卖最多的,便是孔乙己用来下酒的茴香豆,是盐水煮的控干水分的蚕豆,十元一袋,十五元两袋。

再读《孔乙己》,果真有些鼻酸,大约懂得了生活的艰辛,更见不得人间疾苦。孔乙己有偷东西的毛病,但他算坏人吗?我除了同情和悲悯,似乎并不憎恨这个自己都快吃不上了,还把茴香豆一人一颗分给孩子们的穿着长衫的孔乙己。

孔乙己喜欢孩子,有一颗童心,更对读书识字充满信念,文中的“我”也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孔乙己也曾兴致很高地教“我”“茴”字的写法,得知“我”好不热心后,孔乙己叹了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重读《孔乙己》:在世人取笑中活着,在他人闲谈中离开

原来读过书却到了都没能进学的孔乙己,虽然没能做成秀才,但他的骨子里依然是向学的,是以读书人自居的,即便是偷书,他也敢辩白: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那多年不洗的长衫,便是孔乙己读书人身份的唯一象征。

孔乙己出场时,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但他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个骨子里有些文人风骨和执念却又总是被众人取笑的孔乙己,退场时,早已不能站立,因为双腿已被打折,只能是“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

这哪里还是孔乙己呀,这不是我们街头常见的要饭花子吗?偷东西被逮住的那一晚,身着长衫的孔乙己,到底经历了什么?先写服辩,然后被打了大半夜,最后才打折了腿。打人者是丁举人。这些话不是作者说的,是他笔下的咸亨酒店里的客人言语间说出来的。

一个人的结局,就这么被三言两语当做一件新闻交代了,多么悲凉啊。他在众人眼中,似乎不算一个人,只是阿猫阿狗,死了活了,都只是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谈罢了。

重读《孔乙己》:在世人取笑中活着,在他人闲谈中离开

曾经穿着许久不洗的长衫站着喝酒的孔乙己,最后一次离开时,是坐着用手慢慢走去的。之后的两年再也没出现过。鲁迅先生的最后一句话,令人潸然泪下。他说: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因为许久没见过,所以怀疑他死了,否则品行比别人都好,从不拖欠的孔乙己,一定会来还酒钱,所以用肯定语气的“的确”,这也是对他品行的肯定。但又因没有确切消息,所以又只能说“大约”。

作者的“大约”里充满了对底层人物的悲悯之心,而他的“的确”里又有着令人不得不接受的残酷现实。

于我而言,我也如鲁迅先生想的一样,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我宁可他死了,或冻毙于风雪之中,或饿死于荒郊野外,或因病而逝于某个清晨的街头,都好过他用双手一路爬到咸亨酒店,再一次被众人取笑……

谨以此文,纪念鲁迅先生诞辰1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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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夕四少,本文为少读红楼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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