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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作品《孽子》

孽子5

16

“他们都说是我杀害了他,是么?”

黑暗中,龙子的声音,好象久埋在地底的幽泉,又开始汨汨地涌现上来。

“我杀死的不是阿凤,阿青,我杀死的是我自已。那一刀下去,正正插中我自己的那颗心,就那样,我便死去了,一死便死了许多年——”

我们两个人,肩靠着肩,躺在一铺垫着浸凉藤席的沙发床上。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底,王夔龙父亲那幢日据时代留下来的古旧的官邸里,我们躺在龙子从前那间临靠后院的卧房内。床脚下,点着一饼浓郁的蚊烟香,香烟袅袅上升,床头的纱窗外,几扇芭蕉的阔叶,黑影参差,忽开,忽合,在扫动着。院子里有夏虫的呜声,颤抖,悠扬,一声短,一声长。

“许多年,我藏在纽约的曼赫登上,中央公园斜对面七十二街一座公寓大厦的小阁楼里,变成了一小不见天日的野鬼。白天,我躲在百老汇一家地窖酒吧里,打零工,赚些零用钱。到了深夜,到了深深的夜里,我才露面,开始在曼赫登那些灯光灿烂,行人绝迹的街道上流荡起来,从四十二街一直走到第八街,走到两条腿酸疲得抬不动了,我便在华盛顿广场的喷水池边,坐了下来,坐在那里,坐到天明。有时候,我乘地下车,在纽约的地底下,横冲直闯,从一路车换到另一路,一直乘到方向完全迷失,才从地底下爬出来,跨入一片完全陌生的黑暗地带,在那些黑影憧憧的高楼中间,盲目地乱转起来。有一次,半夜三更,我闯进了哈林黑人区,那个夏天,黑人暴动,每夜都有警察在跟黑人揪斗,那晚我走到一团黑漆漆的人群中间,也给警察拳打脚踢赶上了警车,捉到拘留所去。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害怕,因这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我站在河边公园的一棵大榆树下,雨水从树叶树枝上冲下来,浸得到全身透湿透湿,我的双足陷在泥沼里,愈陷愈深,泥浆灌进了我的鞋子内,冻得我一双脚都发了麻,我一直望着远处华盛顿大桥在风雨中闪烁着的灯光,全然忘却了还有一个人跪在我的脚下,在啃食着我的身体。又一个大雪纷纷的冬夜,我在时报广场一家专演黄色电影的通宵戏院里,倒在最后一排,昏昏睡了过去。醒来时,大概已是清晨,一间又黑又大的戏院里,上上下下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大银幕上人体乱跳,可是我完全没有看见,只是当我低头看表时,手腕上那只我在台湾考上大学时父亲送给我做纪念的劳力士却不翼而飞,让人家顺手剥走了。那些年,我在纽约的街头上流浪,前前后后,大约总吃了几百只牛肉饼了吧。可是我却一直不知道牛肉饼是什么味道,我失去了味觉,嚼什么东西,都如同木屑一般。有一次,我在格林威治村买了一只牛肉饼,一口下去,把舌尖咬下了一块肉来,一嘴的血,我自己也不知道,和着自己的血肉,把牛肉饼一齐吞下到肚里去。然而有一天,我突然恢复了知觉——

“那是一个圣诞夜,纽约大街的圣诞树上都点满了红红绿绿的彩灯,到处都在唱平安夜。那晚落雷落得早,五六点钟,曼赫登巳经变白了,人们跟家人聚在屋内,开始圣诞晚餐。我也跟着一群人,在吃圣诞晚餐。我们一共有一百多个,有六七十岁全身松弛得象只空皮囊的老人,有十几岁四肢刚刚圆滑鼓胀的少年,有白人、黑人、黄人、棕色人,在那个圣诞夜里,我们从各处奔逃到二十二街躲入一幢又黑又旧的高楼里,在一间间蒸气迷漫的密室内,我们赤裸着身子,围在一块儿聚餐,大家静默而又狂热地吞噬着彼此的肉体。我离开那间三层楼象迷宫一般的土耳其蒸汽浴室,走到街上,外面已经曚曚亮了,天上的雪花给寒风刮得乱飞,到处白茫茫的一片。我坐地下铁回家,走过中央公园门口,突然间,里面树丛中闪出一团黑影来,紧紧跟在我的身后。平常夏夜里,中央公园那一带树荫下,经常人影憧憧,在那里互相追逐,就是冬天,有时候,还会剩下几个孤魂野鬼,在寒风中,徬徨徘徊,直到天明。那天,我已精疲力尽,遍身麻木,於是便加速脚步,往七十二街家里走去。走到公寓门口,后面跟着我的那个人,却追了上来,声音颤抖地叫道:‘先生,有零钱么?我饿了。’我回头看,发觉那竟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裹在一件黑呢带斗篷的大衣里,斗篷盖在眉上,遮掉他半张脸,他佝着背,一身抖瑟瑟的。我对他说,我楼上有热可可,他便跟了我上去。进到房中,他脱去大衣,里面只穿了一件暗红色破旧的套头紧身衫,露出他那瘦羸的身子来。他有一头大卷大卷乌黑的头发,蓬松松地堆在眉上,一双大得出奇的黑眼睛,深深嵌在他那张削薄青白的上,烁烁发光。他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象是一个波多黎哥的孩子。我冲了一杯热可可端给他,他接过去,双手捧起杯子,也不怕热,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得精光,他那张冻得青白的脸上才渐渐泛出一丝血色来。他坐在我的床沿上,一双大眼睛闪烁烁地望着我,在期待着。我知道,那些孩子们要的是什么,二十块、三十块,一个礼拜的饭钱,一个礼拜的房租。我过去伸出手去剥他的衣服,我要尽快打发他走,好蒙头睡觉。当我的手指尖戳中他的胸前,他突然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我赶忙缩回手,孩子抬起了头,对我歉然地笑着,可是他的眉头却紧皱着,一双大眼睛好象痛得在迸跳似的。他自己缓缓地将衣衫卸下,露出了赤裸的上身来。在他那瘦骨棱棱青白青白的胸膛上,横横斜斜,赫然印着几条伤痕,条条有手指大小,青的青,红的红,交叉的地方,一块伤疤,有酒杯口大,正正压在他的心口上,伤口破了,发了炎,浮肿起来,鲜红的,在淌着黄色的浆液。孩子告诉我,前几天的一小晚上,他在公园里,撞见一个穿皮夹克骑摩托车裤带上挂满了铿铿锵锵白铜锁匙有虐待狂的家伙,将他带了回去,用一根长长的铁链子把他捆绑了起来,鞭着他象狗似在地上爬。‘绑得太紧了,磨破了——’孩子指着他胸口上那块酒杯大的伤疤说道,他嘴角上一直浮着一抹歉然的笑容,那一双深坑的大眼眼,闪烁烁的。那一刻,就在那一刻,突然间,我在他心口鲜红的伤疤上,看见了那把刀,那把正正插在阿凤胸口上的刀。阿凤倒卧在地上,一身的血,也是那样望着我,一双大眼睛痛得乱跳,可是他那抖动的嘴角上,也是那样,挂着一抹无可奈何歉然的笑容。多少年来,我完全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知觉。可是那一刻,那一刻我好象触了高压电一般,猛地一震,心中掀起一阵剧痛,痛得我眼前一黑,直冒金星。我抓起那个孩子一双冰凉的手,握在掌中,拚命揉搓。我跪倒在他面前,把他那双又脏又湿裹满了雪泥的靴子脱掉,捧起他那双僵冻肮脏的脚,搂进怀里,将面腮抵住他的脚背,来回磨擦,一直抚弄到他那双僵冻的脚温暖了为止。那个孩子被我弄得手足无措起来,我也不顾他反对,把他抱上了床,替他脱去衣裤,去找了一瓶双氧水,用棉花蘸了,替他把他胸上的伤痕轻轻洗干净,然后将一张厚厚的毛毯盖到他身上去。我坐在他头边的地板上,守着他,直到他闭上眼晴,疲倦地睡去。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斜对面中央公园里,树上地上都盖满了一层洁白的雪,太阳刚升起,照得一片晶亮,眩人眼目。我企立在窗前,一身的血,在翻腾,在滚烧,脸上一阵阵的热,如同针刺一般。从前的事,一幕一幕,象万花筒似的,拼凑起来。猛抬眼,我瞥见窗玻璃里,映着一具骷髅般的人影,多少年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那个孩子,在我那里居留了三个多月。他的名字叫哥乐士,哥乐士是波多黎哥人,是从圣璜来的,他的英文破破碎碎,夹满了西班牙话。他告诉我,三年前他们全家移民到纽约,父亲不愿负担家累,弃家而走,母亲就那样疯掉了,给关进了市立神经病院。有一天,我们走过东河河边,哥乐士指给我看,对面河岸凸出一个半岛,半岛尖端,有一所红砖大楼,四周都围了很高的铁丝岗。‘我母亲就关在那里头。’哥乐士对我说道,他说他在纽约街头已经流浪了一年多了,遇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人,也染上了一身的恶疾。他的生殖器上,凸起一块块的红斑,我带他到医院去治疗,他患了二期梅毒,打了许多针。他的内衣裤总沾着点点斑斑黄浊的脓汁,晚上换下来,我便用消毒药水替他洗干净。我那铺单人床窄小,晚上我们躺在一起,我一翻身,手肘触中他胸上的创伤,总是痛得他从睡梦中叫醒,于是我便把我的床让了出来给他睡,我躺在他床下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我听得到他均匀熟睡的鼻息。三个多月,我天天喂他鸡蛋牛奶,还有草莓冰淇淋——哥乐士人瘦,食量却大得出奇,每天可以吃一小桶冰淇淋哩—一他的面颊渐渐丰满起来,胸前那几道铁链子箍出来的创伤也慢慢平复了,结成一条条殷红的疤痕。有一天,哥乐士告诉我他要去探望他的母亲,可是他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然而,阿青,哥乐士失踪了,可是纽约的曼赫登那些棋盘似的街道上,还有千千万万个象哥乐士那样的孩子,日日夜夜,夜夜日日,在流浪、在窜逃,在染着病,在公园里被人分尸。那么多,那么多,走了又来,从美国各个大城小镇。有时候在中央公园的树丛里,有时候在地下车站的厕所中,有时候在四十二街的霓虹灯下,我会突然看到一双闪烁烁的大眼睛,那是阿凤的眼睛,痛得在跳跃的大眼睛。于是我便禁不住要伸出手去抚摸那个孩子的面颊,问他:‘你饿了么?’有一次半夜我带了一个十三四岁的犹太孩子回家—一他蜷卧在公园外面人行道的长靠椅上,睡着了。我把我的床让给他睡,可是天还没亮,他却爬了起来,到处翻我的东西。我没有作声,看着他把我的皮夹从裤袋里拿出来,还顺手牵走了我一副太阳眼镜。又一次,我带了一个饿得发抖的意大利孩子回去,我煮了通心粉喂他吃,吃完后,他却倏地抽出一把弹簧刀来,逼我给钱,那天正好我的现款用光了。他以为我说谎,暴怒起来,一刀戳到我胸上,戳偏了,没有中要害。我倒在地上,也没有呼救,血一直沁到我的夹克外面来。我听得到自己的血一滴一滴落到地板上,渐渐昏迷了过去。第二天,房东太太叫救护车来把我送进了医院,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输了两千cc的血。我的肉体虽然很虚弱,可是感觉却异样地敏锐起来,敏锐得可怕,好象神经末梢全部张开了,一触便发痛。出院那天,是个星期天的下午,走出医院外面,八十二街近公园那里,靠墙坐着一个老黑人,一个满头花白的瞎子乞丐,眨着一双青光眼,在拉拉一架破烂的手风琴,冬天的夕阳把他那张皱得眉眼模糊的脸照得赤红。那个老黑人正拉奏看一首黑人民谣:going home。手风琴的声音在寒冷的暮风里,颤抖抖的。我背着夕阳,踏着自己的影子,走着走着,突然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我也要回家,回到台北,回到新公园,重新回到那莲花池畔。可是我还得等两年。两年后,我父亲才过世——”

龙子那汩汩上冒的声音,突然间好象流干了似的,嘎然中断。窗外那轮黯红的月亮,冉冉沉落到那几扇肥大的芭蕉叶来了,院子里的夏虫,一声短,一声长,仍在细颤颤地叫唤着。我的眼睛酸涩得张不开了,蒙着睡去。等到醒来,纱窗外已经透着青濛濛的曙光。我感到呼吸困难,胸上好象压着一根沉甸甸的铁柱一般,是王夔龙那只钉耙般的手臂,正正地横卧在我的心口上。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衬衫?阿青?”王夔龙带我回来的时候,问我道。

“蓝的,”我说。

“明天我们到西门町替你去买一件,”他把我脱下的衬衫挂到门背上,我的衬衫右肘,破了一个大洞。

王夔龙要求我搬到他父亲南京东路那幢古老的住宅里,跟他一块儿住。

“再给我一个机会吧,让我照顾你。”

他在黑暗中向我幽幽地乞求道,他说怎么我也会有那样一双眼睛,一双痛得在跳的眼睛,他头一晚在公园里便发觉了,他伸出他那只瘦棱棱的大手,在不停梳耙着我的头发。离开家三个多月,在有一顿无—顿,昼夜颠倒的流浪日子里,也曾有几次,半夜里突然惊醒,有时在候车站的下流旅馆里,有时候在万华一间又脏又热的小阁楼一铺陌生人的床上,也有一次,竟倒卧在公园里博物馆前的台阶上,醒来的那一刻,心中确实渴望着有一间能长久栖留的居所,可是有人要收容我的时候,我却又借故溜脱了。我在公国里才出道一个星期,便遇见了一个好心人,一个姓严的中年人。他在西门町银马车当经理。他介绍我到银马车去当小弟,并且收容我到他金华街的那间公寓里。他对我说,才出来还有救,陷下去就要万劫不复了。我穿上了银马车雪白洁净的制服,托着咖啡、红荼、酸梅汤、芒果冰淇淋,十小时不停脚地周旋在那些到西门町来看电影买东西的客人中间。到了第四天晚上,我在厕所里悄悄地脱下制服,换上自己的衣裳,趁人不注意,从后门溜了出去。我从中华路朝着小南门一直奔跑下去,愈跑愈快,一口气奔回到公园里,跳到莲花池畔的台阶上。

我突然起了一个逃走的念头,逃出王夔龙父亲这幢古老的官邸外面去。前些时在新南阳看过一张美国西部片:“黑峡双枭”,是讲落为草莽出没峡谷的两兄弟—一哥哥是亨利方达演的。两人一生抢劫为恶,最后被官兵追赶,哥哥掉进了流沙里,弟弟伸手去救,一齐给拖进了泥淖中,两个人揪着扯着,慢慢沉沦下去,最后只剩了四只手,伸在流沙外,拚命地在抓。我轻轻将龙子的手臂从我胸上挪开,他那根钉耙似的手臂,压在我心口上,那样重,直住下沉,我觉得就如同黑峡谷里强盗哥哥伸出的那只急切拚命的手一般,要将我拖进流沙里去似的。我悄悄地下了床,穿上我那件破了洞的衬衫,走了出去。外面的铁闸大门上了锁,铁闸很高,门上耸着三尺长黑色的铁戟。我费了很大的劲,才翻越出去,把小腿都刺出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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