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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群《最后一个匈奴》

第十六章

昨天晚上,我夜观天象,

看见北斗七星,正君临我们头上;

今天早晨,我凭栏远望,

看见吉祥云彩,正偏集西北方向。

于是,我偷偷地哭了,

我感受到我们居住的北方,

它的神秘,它的奇异,它的魔幻,

它的诗一般梦一般的力量。

…………

那黄土高原千万条沉默的山冈,

像千万条黄牛昂首走向东方,

咬紧牙关,背后拖着冰山和草原,

喘息着,将干裂的舌头伸向海洋。

…………

北方啊,我亲爱的北方,

我们在你怀里出生,又在你怀里死亡,

假如有一天离你而出走,

你会用北斗星夜夜为我导航。

———引自旧作

那静静地佇立于天宇之下的,那喧嚣于时间流程之中的,那以拦羊嗓子回牛声喊出惊天动地的歌声的,是我的陕北,我的亲爱的父母之邦吗?哦,这一块荒凉的、贫瘠的、苍白的、豪迈的、不安生的、富有牺牲精神的土地,这大自然神工鬼斧的产物,这隶属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广袤国土中的一个不显眼的角落,这个黄金高原。

雄心勃勃的作者,欲为二十世纪写一部编年史,于是他选择了陕北高原,选择了这荒落的山村,懒洋洋的小镇,尘土飞扬的盘陀路,以及金碧辉煌的肤施城,作为他的人物一展身手的地方。他选择了那深深沉淀于黄土颗粒中,或像“活化石”一样依然风行于现代时间流程中的种种陕北大文化现象,作为人物活动的诗意的氛围和审美背景。他带领你结识了一群人物,这些人物虽然令人眼花缭乱,但是细细梳理,你会发现,他们隶属于四个家世迥异的家族,即吴儿堡与最后一个匈奴联姻的杨氏家族,自宁塞川南入高原的回族后裔黑氏家族,那古老的自轩辕氏时代就在这里定居的白氏家族,以及被我们戏称的“赵半城”和“赵督学”(他们的后裔将在下一部几乎成为主要人物)———这自山西大槐树底下西跨黄河进ru肤施城,又匆匆离开的赵氏家族。

当然,作者将他的主要的目光,放在了吴儿堡家族身上,或者说,放在了陕北才子杨作新身上。他怀着热忱和梦想,怀着善良的愿望和几分无可奈何的心情,为你介绍了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走向革命的历程,并且让他过早地结束了生命。当然,这结束生命的责任不在作者本身,而只能有一种解释:因为那是事实,生活中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苛刻的读者也许会这样发难,他们认为作者应该给他们甜食吃,应该让一切都像伊甸园(假如没有蛇)一样美好,假如有死亡,那死亡也应当像电影中或小说中写的那样死在敌人的屠刀下,死在冲锋陷阵的战场上。

对于这种责难,我们怎么回答呢?也许作者觉得用一句现成的话来回答,比他自己的思考更有力:“除了作者,谁还应说神圣的真话呢?你们怕深刻探索的目光,你们自己也怕用深刻的目光去看任何东西,你们喜欢用不会思索的眼睛浮光掠影地看一切事物。①”在那场至今还在以另一种形式继续的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中,牺牲和献身,大部分当然是以豪迈的进行曲形式完成的,但是也有许多,是以这种凭简单的道理很难说清的形式完成的,他们同样修得正果,飘扬的旗帜上同样有他们殷红的一丝血迹,历史有权利、责任在他们的面前行注目礼。道理说到这样一个地方,那么作者认为他选择这样一个人物,无可厚非。同样的,无独有偶,作者也可能受到来自另一方面的责难,他们认为,这是一个过时的题材,应当由党史资料专家,而不是小说家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讲述,新潮的小说家应当有他另外的题材。对于这种责难,作者只能说,刚刚经历过的这一切,构成了历史的一部分———陕北历史的一部分、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世界历史的一部分,构成了人类历史进程中无法抹煞的一个链条,构成了时间流程中不可跳跃的一页青史,而当作者,向那刚刚经历过的岁月回首溯望的时候,他透过雾蒙蒙的时间的尘埃,看到了英雄故事、美人传说,看到了这一方人类族群生活的广阔图景,看到了在命运的重轭下走向抗争、走向目标的芸芸众生,看到了大革命在这块苦难土地上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于是他热泪涟涟,于是他感受到了一种悲剧感和崇高感,继而,他像一位行吟歌手那样,行进在高原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弹奏起他的竖琴。

杨作新悲惨地死去了,在高原那拥拥挤挤的坟墓中间,又增加了这壮志未遂的一座。在辽阔的北方原野上,古往今来,有多少这样的坟墓!当我们在北方原野上行走的时候,我们心中那种针刺麻醉般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坟墓引起的吗?而北方黎明那魔幻般的暗蓝,早晨奇丽的霞光,也都与这些坟墓有关吗?据说人一生总要出天花,那些没有出过天花的人,躺在三尺地表之下,变成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骨头也要出一次天花。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宛如一颗没有爆发的原子弹的杨作新被埋在了地下,他能够安宁吗?在陕北高原的西部边缘,横亘着一条古老的子午岭山脉,子午岭的山脉之上,有一条横穿高原,走出陕北的“天道”。这传说中的道路,给代代的陕北儿女以梦想。让他们在寂寞无旁的日子里,在凄清悲苦的岁月中,常常停住手中的镢头,喊住行在路途的毛驴,用片刻的工夫,眺望和遐想。但是,一山放过一山拦,生生灭灭,世世代代,他们更多的是把遐想和梦想,重新带进泥土,而一生一世,不能超越高原,跨出高原半步。

按照遗传学的最新解释,获得性有遗传的可能性。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这话的意思是说,在人类漫长的行程中,它获得的一切,经验、智慧、苦难、失误、成功、屈辱、思考、教养、吃过的咸盐、跨过的桥梁、晒过的太阳,等等的这一切,并没有在一个人躺进棺材的时候,完全地带走,深埋于地下,他有可能通过遗传基因,将这一切“获得”,遗传给后世。

感谢杨作新,他在变成高高山上一抔土的同时,为我们丢下了一个杨岸乡。杨岸乡在成长,在行动,吴儿堡家族那千百年来的沉淀,最后沉淀到这个人身上,这个人便作为吴儿堡家族的代表,代表这个家族生存和行动在杨作新之后的年代里。

当然,眼下,他生活在保育院里,那个被人们善意地戏称为中共的“贵族学校”里,那个在后来的电影《马背上的摇篮》和电视剧《悬崖百合》中被出色地描写过的学校里,那个与彭湃、方志敏、刘志丹、毛泽民的后裔们共寝一室的战时孤儿院里。他在成长,从春到夏,从夏到秋,从秋到冬,他的亲爱的父亲,在临死前,曾经以一位父亲的口吻,向他深情地祝福,说将来的世事是他的;相信他的父亲,在被阳光烤得发烫的地下,仍然会这样喋喋不休地祝福。

而与此同时,在金碧辉煌的肤施城,这陕北高原的首府,历史,正进ru它设州造府以来最辉煌的时期、轩辕东渐以后它的最辉煌的时期。杰出的毛泽东,和他的同样杰出的领袖群体,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正变成一个钢铁的机件,在迫在眉睫的救亡局势下,在为不久后将诞生的人民共和国的蓝图的草拟中,工作着和奋斗着,战斗着和牺牲着。正如我们前边所说,猛虎入林,龙归故渊,在辽阔的陕北大地上,北斗七星开始高高地照耀。

未来的一段时间流程中,时代的标志将以一个人的名字为标志,这个人就是毛泽东,这个时代就是毛泽东时代。毛泽东在陕北高原生活了十三年的时间,他的足迹踏遍了高原的山山峁峁,他居住过一个又一个的陕北窑洞,他在这块土地上,留下了许多的神话与传说。于是令这块神秘的高原,更加变得扑朔迷离,于是令父老乡亲的饭后茶余,多了许多的话题,于是令这块积蓄了几千年力量的土地,因为用力过甚的缘故,更加失血和苍白。

传说毛泽东在睡觉的时候,他的头一定要枕向北方;传说毛泽东在转战陕北途中,每晚睡觉时,他的床下要放一盆水———他是水命,他是真命天子,龙身,离不开水;传说在转战陕北途中,毛泽东经过葭芦河,刚刚过河,后边就发了山水,将胡宗南十万大军堵在河的对岸;传说毛泽东初入陕北,布置完割尾巴战斗后,嘱咐警卫员:“我太累了,我要到半山上那棵杜梨树下,睡一觉去,枪声密集,不要叫醒我,枪声稀疏,赶快叫醒我!”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经过这种有口皆碑有口皆传的民间的艺术加工,这些神话却又从一定意义上揭示了平凡和繁杂的生活所掩盖的事物的精核和本质。借一位英国作家的话来说,“传奇亦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①。”

有一个最为精彩的传说,这个传说也是发生在转战陕北期间,地点是五百年古刹白云山。白云山位于佳县境内,号称陕北灵根。威赫赫的一座石山,屹立在黄河西岸,雄视远处的河套和近处的陕北,接纳鄂尔多斯高原与三晋大地的香客,山上楼宇鳞栉,古柏参天。毛泽东兵困白云山的故事,在陕北地面,流传甚广。

传说一九四七年,毛泽东转战陕北时,胡宗南部下骁将刘戡,率领重兵尾随其后,穷追不舍,发誓要提着毛泽东的人头,回西安向胡宗南复命。后来追到白云山,其时正降蒙蒙细雨,刘戡指挥大军,将白云山围得水泄不通,单等雨停后,上山捉拿毛泽东。毛泽东在白云道观,已成束手待毙之势,好一个真命天子,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他要道长拿来签筒,道一声“游戏文章,不可当真”,抽出一支签来。这支签是上上签,大吉大利,签名叫“日出扶桑”。“扶桑”者,中国之旧称也。这“日出扶桑”一句,正是陕北民歌《东方红》的古典解释。毛泽东看了签,大怒曰:如今此情此境,如何称得上大吉大利,如何称得上日出扶桑,遂一跺脚,将这签,掷到了地上。这一掷不要紧,只见天空“嘎嚓”一声响雷,雨点骤然紧了。如果单是下雨,也不打紧,要紧的是雨中夹杂着蝎子,而地面上的草丛里、石缝中,也纷纷有蝎子生出。这遍地的蝎子并不惊扰毛泽东一行,而专与刘戡大军为难。刘戡的兵,住的大约是帐篷,天上下蝎雨,平地生蝎,好端端的泥土,眨眼的工夫变出蝎子,密密层层的蝎子顺着士兵的裤腿,直往上蹿。刘戡将军见状,大惊,叫道:“老天怒了!”急令部队后撤三十里扎营。瞅这个空隙,毛泽东率九支队,扬长而去。少时雨歇,蝎虫骤然消失,刘戡见黄土路刚能行走,便率兵直奔白云山顶白云观。到了山上,道观里已空空如也,只一群建筑物,香火缭绕,一个老道长领着一群小道童,正在洒扫庭除。刘戡将军以手加额,叹息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遂举起手枪,对着大殿正中正襟危坐的真武祖师塑像,开了几枪。这刘戡不久后死于著名的宜瓦战役。而踌躇满腹的毛泽东,在刘戡将军毙命之时,他正站在陕北高原的另一座山头上,让报务员架起电台,从容地向人民解放军各序列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反攻的命令,然后取道吴儿堡川口渡口,东渡黄河,前往河北西柏坡。

这是传说。这个传说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已无据可查。但是毛泽东在白云山抽签,抽了个上上签“日出扶桑”,毛泽东旋即发出大反攻的命令,这些事实相信是真的。后来有一个叫《巍巍昆仑》的电影,结尾正采用了这一事实,作为对一段历史进程的总结,和另一段历史进程的引言。

这个毛泽东与白云山的故事,还有一个结尾。据说一九四九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日,白云山道观收到一桩布施。有当时进香的人看见了,说是红布里包着的是两根金条。到底是什么,白云山的居士们没有向外边说。施主献上布施,便坐上吉普车走了。童子见布施上得过于隆重,来得又有些蹊跷,于是面露疑惑之色。道长捻着长髯,笑道:“有人欠我一笔人情,今天正是还愿的时辰。”再到后来,“文革”期间,中国地面上,诸多庙宇神殿、道观佛堂,被一荡而空,独这陕北高白云山道观,接上峰指示,劫难中留存了下来,香火依旧,只是香客稀少了些而已。

俚语村言,原本也当不得真,可是说的人多了,而且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便由不得你不信。传统的民族心理的原因,毛泽东在陕北的诸多故事,便像秦皇驾着帝王之辇,时时在子午岭山脊的秦直道上隐现,刘秀被王莽所追,路经丹州圪针滩,喝令这里的酸枣刺不生倒钩一样,以口头文学形式流传下来,代代相袭,并且对碑载文化,给以补充。

杨老太太在杨作新出事后不久,就死去了。她本该在杨干大之后,就死去的,之所以在人世上,多延挨了一些时日,多糟蹋了一些五谷,完全是为了迎接杨岸乡出世的缘故。他不出世,她不放心,她无法在见到杨干大之后,向他交代。杨老太太已经过于地苍老了,她的奶头已经干瘪成两张皮,紧紧地贴在瘦骨嶙峋的xiōng部上,她的手指因为风湿或类风湿的缘故,已经变成了弯曲的难看的鸡爪。现在她好了,她躺在了她的男人身边,可以拉话,可以亲昵,可以不时地伸出手指,为男人捂住那永远不会停止流血的伤口。“先走为神,先入为主,看来,永生永世,你永远是我的统治者!”杨干妈对杨干大说。

荞麦是在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夕死去的。担任进军序列的一个连队的指导员的黑寿山,曾经有幸与她邂逅,向我们透露了些许她的消息。黑寿山后来重返小镇时,站在当街上,自然回想起来了,这个荞麦,正是他的杨干妈。儿子交给公家人以后,荞麦没有了牵挂,她可以放心地回到小镇,重过她的平淡的时光,可以放心地撒手长去———如果光阴不再挽留她的话。她的死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黑白氏离开肤施城时,曾经吞吞吐吐地,提出一桩事情,而她,荞麦,当时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这桩事情就是,她们两个,哪个先死,哪个就去陪杨作新。因此,荞麦抢了先,她安稳地闭上了眼睛,怀着胜利者的微笑回到了她的丈夫身边。高高山上一抔土,现在变成了两座相连的坟头,埋在一起的叫“合葬”,并排躺着的叫“并葬”,他们这个算合葬还是并葬,叙述者没有考证。

黑白氏活了很久,活到了我们的小说后半部开始的那个年代里。她依旧那么年轻和美丽,面白如雪,面红如酡。原先,她曾经准备早早辞世,以便去陪杨作新,当她听到荞麦的死讯后,她说:“上一次,我赶得早了点;这一次,我又赶得晚了点,看来这杨作新无论生死,与我无缘。罢罢罢,我还是过我的闲云野鹤的日子吧!”说完,放慢了时间节奏,款款地活下来,一直活到寿终正寝,老死袁家村。

这些都属于正常死亡。这些死亡,正如那最初的出生一样,无声而又无息,平凡而又平常,不值得为它花费太多的笔墨。几杆唢呐,一根引魂幡,世界上便少了一个生命,大地上便多了一个土包,如此而已。

另一个女性,杨蛾子却顽强地活下来了。她死死地厮守着吴儿堡,站在那三孔寒窑面前,站在畔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打发着日月,等待着伤兵的归来。伤兵留下的那只怀表,在“铮铮铮铮”走着,走着时间,但是在杨蛾子的心中,自从伤兵走后的那个七月的早晨,生命之钟便在她身上停止了,她从此生活中唯一的目的,就是站在畔上盼望,她从此以后所有的工作,便是站在畔上唱歌。她凄婉地唱着:“自从哥哥当红军,多下一个枕头少下一个人。”她身穿一丈青,头发梳得光溜溜的,以永恒的心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她唱出的那首歌子,后来一位有心人曾经将它整理了出来,歌子里庞杂的内容和弥漫在歌曲中那刻骨铭心的思念之情,令收集者不敢冒昧地为歌子取一个名字,于是便冠之以泛称,叫做《信天游》。这支由一位陕北女儿以她的全部爱心和感情唱出的歌曲,我们在本书下卷将要一字不漏地提供给读者。

杨蛾子在停止不动的守望岁月中,在杜鹃啼血般的吟唱生涯中,曾经有一次,稍稍地移动了一下她的脚步。那是一九五四年,去了一次肤施城。当年的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重访陕北。林老在肤施城里,在当年被胡宗南部队破坏了的边区大礼堂门口,正应管理人员之约,蘸饱墨汁,铺开纸张,为这个建筑重题“边区大礼堂”字样,这时,一位身穿皂青,相貌俊秀,风尘仆仆的陕北婆姨来到他面前,跪下来,请他出面,寻找她的丈夫。老夫子听完诉说,站在边区大礼堂门口,感慨地说:当年许多军队和地方上的干部,都找了陕北婆姨,他们很多人离开陕北后,都把婆姨丢了,他们应当为这件事谴责自己。林老答应,他将尽力寻找这个赵连胜,但是,林老走后,没有下文。而杨蛾子,她在拜见了林老之后,又匆匆赶回肤施,她担心在她离开吴儿堡的这一段时间内,伤兵突然回来了,炕是冷的,饭是凉的,那样,她的心里将会难受和心疼。

哦,陕北,我的竖琴是如此热烈地为你而弹响,我的脚步是如此地行色匆匆,你觉察到我心灵的悸动吗?你看见我挂在腮边的泪花吗?哦,陕北,我们以儿子之于母亲一样的深情,向自遥远而来又向遥远而去的你驻足以礼。你像一驾雍容华贵的太阳神驾驭的天车,威仪地行进在历史的长河中,时间的流程中。你深藏不露地微笑着向前滚动,在半天云外显露着你的身姿,芸芸众生像蚂蚁一样出没在你的庞大的支离破碎的身躯上,希望着和失望着,失望着和希望着。哦,陕北!

作为本文作者来说,他觉得他的饶舌到这里该暂停了,他用这一段饶舌向前一位主人公告别,并向下一位主人公的登场酝酿情绪。他觉得到此为止,杨作新可以安安静静地在那里休息了,而读者也许已经有了接纳杨岸乡的思想准备。“隐身其后,让人物粉墨登场吧!”他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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