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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峰散文:麦黄杏

张晓峰散文:麦黄杏

麦子黄时,杏也熟了。

在北方,杏应该是熟得最早的水果吧。李子也是这时候熟,但无论熟得再透,总是脱不了酸味儿,所以把李子算作水果多少有点勉强,它也登不得大雅之堂,上不得席面。再稍晚些,桃子也熟了。桃子比李子好吃多了,但美中不足的是,上面有一层白毛,不收拾干净不敢大快朵颐。唯有杏,熟透了闪烁着金黄的光泽,散发着诱人的甜香,完全脱尽了以往的酸涩,完成了华丽的转身。杏是可以带皮儿吃的,皮薄而且软,当然,熟透的杏也可以把皮儿剥掉。杏可以掰成两瓣,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吃相比较优雅,雅士淑女都不失态。这一切都不是重点,主要还是杏好吃,口感好,果肉多而不腻,汁水多而不溢。杏是大补。大人们常告诫我们,杏吃多了会流鼻血的。我胆小,怕见血,宁肯把口水咽进肚子,也不敢多吃。

青杏更不敢多吃,吃多了会把牙酸倒的。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可不管那么多,明知道它比醋还酸,可还是忍不住去偷摘了吃。像葡萄一样大小的时候,小杏的皮是青色的,里面的核是白色的。核外面还没有坚硬的壳,只是略觉硌手的一层膜,里面还是混沌的一片,连杏仁的雏形都不具备。看起来像晶莹剔透的玛瑙一样,总是忍不住想吃一口,每次都被酸得呲牙咧嘴,上蹿下跳。杏树的主人和家里的大人见了,总要笑骂几句。

吃过麦黄杏,杏核并不扔掉。埋在土里,浇上水,想让它长成一棵杏树。一年又一年,却从不见小杏树长出。后来便不再花费功夫,就拿了杏核玩游戏,一种“吃子”的游戏。大约是这样的:手捧一把杏核,往上一抛,用一只手的背面去接;手背一抬,再用手心去接,只允许接住一枚杏核;再把这一枚杏核抛起,迅速从地上“吃”起一枚杏核,让刚才抛出的那枚杏核落在手心里。完成后,把吃起的这枚杏核收起,继续抛出手中的杏核,这时候就要“吃”两枚杏核了。每次都要增加一枚,还不能碰到别的杏核。玩这游戏,既要眼疾,又要手快,我们男孩子往往要输给手巧的女孩子。输两局,我们便不再玩了,把杏核砸开,吃里面的杏仁。杏核的壳太硬,常常是把壳砸开了,里面的杏仁也砸扁了。杏仁是苦的,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味道。大人们说杏仁是补品,让我们吃,然而他们却不吃。现在的杏仁配上苦瓜,是一道下酒的好菜。也不知卖杏仁的人怎么把杏核砸开的,杏仁保持得那么完整。

街上的杏开始上市了,买回来吃,却吃不出儿时的味道了,但却勾起了我关于麦黄杏的回忆。如今,村里的杏树早已绝迹,那个整日坐在杏树下提防我们偷杏的刺猬奶也早已作古,去找她的丈夫刺猬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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