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蝶衣,一个死不起的男人?

陈凯歌导演的《霸王别姬》以程蝶衣一场人戏不分的自刎结束,于是愧疚和爱都在死亡的高潮中得到了释放,可是捧起李碧华的小说才发现,这场生命的盛宴终究是苍白的,不过是人们对真善美追求中的一段脑补,根本不存在。

小说里的程蝶衣活了,段小楼活了,活在北京,活在香港,活成老伯,尽管两人都假想过死亡,但毕竟,还是活了。

李碧华是香港上上个世纪70年代的著名作家,出挑的作品包括今天所谈的《霸王别姬》,张曼玉和王祖贤主演的《青蛇》,梅艳芳和哥哥主演的《胭脂扣》,陈冲主演的《诱僧》,杨千嬅主演的惊悚故事《饺子》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个年代香港电影的繁荣离不开李碧华的才气。李小姐惯写风月之事,男女奇情,可结局没一个是完满的,好比一盆甜甜糯糯,满口流油的红烧肉,吃到最后都是腻的、苦的。人性的凉薄是小说永恒的主题,只要肯挖,就一定能发现再亲密的关系里都存在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缝隙,而李小姐就像一个孜孜不倦的设计师,给她创造的情欲城市埋下了无数沟壑。

如果,像王尔德说得那样,一切美都要靠牺牲保存,那么是不是可以反过来理解,一切丑都要靠活着来瞻仰?所以,我们的李小姐是不喜欢死亡的,能劳驾她写死的人物大概只有性烈如火极为任性的红萼公主、跨过奈何桥苦等十二少的如花了,其他人,尚在欲海沉浮,配不上。

那我们就来看看,小说中的程蝶衣和段小楼,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究竟可以死上几回,他们的活又代表了什么?

第一回:断指之痛

民国十八年,天寒日短,漫是人声,艳红拉着她八九岁的儿子小豆子,拜见了唱戏的关师傅,请他收作徒弟。小豆子天生六指,虽然长得眉目清秀,却登不得台,吃不了戏饭,关师傅扬手打断,不肯留人,艳红一狠心,在灶旁剁掉了小豆子手上横生的枝杈,血光潋滟,凄厉惨烈,却也给儿子剁开了一条生路。

小豆子是童年时代的程蝶衣,一出场就在血肉模糊之中,但是在医疗条件极差的民国,他却没有感染,没有失血过多,也没有因为后续日夜思念娘亲而死去。从小说框架来说,他当然不能在这个时候死去,死了的话就变成一部志怪小说了,所以后文即便被同门师兄弟欺负,被师傅撕腿、打板子(师兄小癞子因扛不住关师傅的惩罚上吊死去),我们的主人公还是活了下来。

第二回:侵犯

倪老公是满清太监,虽然大清亡了,但是权贵势力却在民国畸形地存留着,六十大寿,倪老公招来戏班子唱一出《霸王别姬》,要讽刺讽刺那帮不肯像虞姬一样为国捐躯尽忠的文武大臣(他忘了自己也是不肯为国捐躯的遗老遗少)。戏间他看上了扮相娇美的小豆子,并在某种近乎变态的心理主导下侵犯了小豆子。小豆子,并没有像《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作者林奕含那样选择死亡,也没有像女主人公房思琪一样发疯、癫狂,他活了,成了角儿,还在十几年后的一个下午看见了落魄卖洋火的倪老公,书中是这样描写他们相遇的情景的:

蝶衣一瞥,怔住。

这老得不成样子的烟贩子,好生眼熟,竟是当年的倪老公!

“您?您老还认得我们么?”

他曾是他抱在怀中的小虞姬呀!

倪老公抬起花浊的老眼,瞅瞅二人。

他坚决地摇摇头,垂眼不答。

为什么再相见是这样的平静?难道不应是不堪回首或者歇斯底里吗?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上,性一直是被压抑的话题,谈性色变,如临大敌,令正人君子不屑,但是这种压抑并不是对等的,统治阶级的特权从生死、财富、名誉上一路渗透,逐渐浸淫了性这件事。蔡永康指导,王祖贤主演的电影《阿婴》从性上反应了男人对女人的压迫,作为统治阶级的男人天生可以三妻四妾,一天换一种感觉,但是女人必须从一而终,否则就要“骑木驴”,被活活折磨死。同样,帝王可以有龙阳之癖,可以不顾所谓的阴阳交合之理。前段时间大火的《凤求凰》中山阴公主有面首数十人,这在一个夫为妻纲的年代完全无法理解,但是权利就这样具有破坏性,一切规则在权利面前都要低头。换句话来说,权利才是最终的规则,根植在封建时代的不是礼法,是权利。所以,小豆子从“神色凄惶”,“自己也不懂,只惊骇莫名”的无知、懵懂转到了他日相见的平静,甚至是对旧时光的怀念,名字变了,命运变了,但是骨子里对于权力的恭敬,没有变。

袁四爷是成年后的小豆子碰见的第二个倪大公,靠着日本人的势力,这个角色可比台上的楚霸王风光多了,书中描写到“袁四爷不是什么大帅将军。时代不同了,只是艺人古旧困囿狭窄的世界里头,他就是这类型的人物”:包厢看戏,袁四爷俯视众生,一切都在股掌之中;请蝶衣去小院一聚时,语含威胁,还留下一班随从;惯用动物做喻,生取稚鸡尾巴,说这样才够伶俐、够柔软,以蝙蝠割颈放血,说这样的才够养生、够滋补……虽然在他成为蝶衣的第一个“男人”背后,有蝶衣“酒不醉人人自醉”的自我欺骗、自甘堕落,但是谁又能否定权利是那么强大,让蝶衣瑟瑟发抖,开始默认、接受并愉悦呢?书中很耐人寻味地写道:

袁四爷又差人送来更讲究的首饰盒子了,头面有点翠、双光水钻石、银钗、凤托子、珍珠耳坠子、绚漫炫人的顶花。四季花朵,分别以缎、绫、绢、丝绒精心扎结。花花世界。他给他添置戏箱,行头更添无数。还将金条融化,做成金丝线绣入戏衣,裙袄上缀满电光片。蝶衣嗔道:

“好重,怕有五六斤。”

班主带笑恭维着他的行头:

“唷,瞧这头面,原来是猫眼玉!好利害!”

背地呢,自由人小声议论:

“又一个‘像姑’……

……

但,谁敢瞧不起?”

就像卷首所说,“每一个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女人依附男人”,而蝶衣依附四爷(情愿也好,不情愿也罢),他的生命不仅不会凋谢,还会枝繁叶茂,越来越珍贵。

程蝶衣,一个死不起的男人?

第三回:日营唱戏

段小楼性子硬,不愿意给鬼子唱戏,得罪了宪兵队,饱受牢狱之苦,菊仙以“离开段小楼”为筹码,请蝶衣相助。蝶衣拼尽所学,给虎彪彪但懂中国戏曲的青木大佐唱了《牡丹亭》,唱了《贵妃醉酒》,最后换来师兄的保释,但是创痕累累,疲惫不堪的段小楼厌恶极了此时此刻为日军唱戏的程蝶衣,书中描写道:

谁知小楼非常厌恶、痛心,呼吸一口子急速,怒火难捱。他的眼神好凶,又夹杂着瞧不起,只同吃下去一头苍蝇那样,逼不及待要吐出来:

“你给日本鬼子哈腰唱戏?你他妈的没脊梁!”

一说完,随即啐了蝶衣一口。

唾液在他脸上,是一口钉子!

他惊讶而无措,头顶如炸了一个响雷。那钉子刺向血肉中,有力难拔。

呆立着。

情之深,意之切,乃至忘却君国大义!蝶衣不是不明白自己走错了,只是不明白师兄为什么要过早地点醒他,书中描写道:

跌跌撞撞,逃不出升天。蝶衣虚弱地,在月亮下跪倒了。像抽调了一身筋骨,他没脊梁,他哈腰。是他听觉的错觉,轰隆一响,吧嗒一声,万籁竟又全寂,如同失聪。

从当时危急的情况上讲,日军宪兵队在林子里枪杀了数名中国人,枪声突突,能让蝶衣的耳朵暂时一聋,但从生理学的角度讲,当人情绪异常激动时,大脑皮层的其他感知会被抑制,所以很多激情杀人犯会形容自己杀人时听不到周遭一点声音,那是因为他的愤怒已经抑制了听觉。放在这里,我们似乎也可以猜测,蝶衣被小楼所不耻后,又羞又恼,这种情绪完全在大脑中占了上风,让他“聋了”。但即便如此,程蝶衣还是没有死,他不像古代的贞洁烈女头悬梁,一上吊,以死谢罪,反而选择了活着。那他是怎么一种活法呢?书里描写到,“留声机的大喇叭里响着靡靡之音”,“房子布置地更瑰丽多姿,什么都买,都要最好的”,“镜子越来越多,四面窥伺”,撕杭州名贵的彩绢扇子、撕戏衣、抽鸦片、逗猫……总之,如果玩物能够丧志,程蝶衣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假如死亡是在现有基础上给生活画一个句号,那么堕落就是在不断试探生活的底层,也正是在这种试探中,新旧痛楚交替,一个带着倔强、妒忌和爱意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当然除了“生不一定比死快乐”这种理由之外,生活中还有一种”奇怪”的现象,或许能再做补充。面对富足的生活,很少有人能选择一走了之,大部分“熬不下去”,都发生在战乱、流离等恶劣环境中。此刻的蝶衣还是那颗被众星星捧着的明月亮,拥有世俗意义上的一切成功:热爱的戏曲事业正处于巅峰、坐卧行走被打点得优渥精致……想要抛下,谈何容易?

程蝶衣,一个死不起的男人?

第四回:文革批斗

文革批斗大概是整部小说最折腾的部分了,概括起来就是:因为扮相妖媚被批斗,因为墙上悬了一把剑被批斗,因为不肯离婚被批斗,因为存了戏衣头面被批斗……总之,道路以目,人心惶惶。在经历了游街、群殴、坦白室之后,小楼和蝶衣迎来了人性中最无耻的考验:互相揭发,刚开始两人还避重就轻,只是谈些对方无关痛痒的缺点,但随着看客愈燃愈烈的不满,每个人不堪回顾的伤疤都被狠狠揭起,小楼说蝶衣给袁四爷做“相公”,蝶衣说小楼逛窑子,小楼说只要不伤害他的爱人菊仙什么都成,蝶衣说菊仙不过是臭婊子、骚狐狸、下三滥的货色……二人隔火对峙,带伤带痛,宛如一具行尸,明白一切都完了。

在日日剧烈的“表演”中,蝶衣的生命终于被一点一点耗尽,他摔碎了破碗,磨尖了碎片,脖子上一拉,完成了距离死亡最近的仪式。我们先来说说,为什么这个时候蝶衣想死了?

  1. 物质环境太恶劣:牢狱里面都是大小便的味道,游街被吐沫星子乱喷、一批又一批的小将拳脚相加……肉体上确实熬不下去了;
  2. 周围环境的暗示:科学研究表明,自杀极具传染性,当周围出现自杀案例后,群体的自杀率也在概率意义上显著提升。在文革前后阶段,蝶衣接连目睹了倪老公的濒临死亡、某作家的濒临死亡、作家妻子的跳楼、菊仙的上吊等等,生命的脆弱在此刻已经达到巅峰,蝶衣似乎除了死看不到其他出路;
  3. 人性的回归:如果说在日营唱戏尚可用文化不分国界来搪塞,那么检举师兄还能用什么来掩饰呢?何况此时此刻,他惊觉小楼是知道自己与袁四爷暧昧的,他没脸活在这世上了。香港媒体逼死了阮玲玉,众目睽睽逼死了程蝶衣,羞耻的秘密一旦公布于世,就宣告了灵魂的败亡。

当然,灵魂死了,身子还能活。蝶衣又活了下来。

这次活既是侥幸,又是必然。侥幸在于蝶衣瘦了,瘦到脖子上全是褶皱,碎碗又钝,磨了好几下,没割着动脉。必然在于,戒备森严,这些牛鬼蛇神们哪能轻易死掉?红卫兵小将们“制造死亡,也可以阻止死亡”,他们大喝了一声,夺了破碗,程蝶衣便死不了了。书中这样描写到:

红卫兵的首领排众而出,下令:

“你要死,偏不让你死!”如同判官,铁面无私,转眼而凶悍。

大伙遂一壁胡乱止血一壁在喊:

“文化大革命万岁!”

蝶衣血流了不少,命却留得长。他跌坐退缩至角落,一双手慌乱地摇,声音变得尖寒,凄厉如月色中的孤鬼:

“我没有文化!不要欺负我!不要欺负我!”

蝶衣并没有虞姬那么幸运,在一个紧要的关头,最璀璨的一刻,不想活了,就成功地自刎。

——他没这福分。还得活下去。

生和死,都是一种权利。有的时候,剥夺死的权利,更是一种压抑。

第五回:梨园重逢

劳动改造后的段小楼来到了香港,起初身子好,能熬夜,在电车公司上班,后来老了,工作失掉了,住在廉租屋里,瞒着蹭着政府补贴过活。某日在街上闲荡,忽然发现一支大陆到港访问的戏曲团里赫然列着程蝶衣的名字,才知道平反过后,蝶衣成了艺术指导。兄弟重逢,半悲半喜,合唱了一首霸王别姬:

蝶衣剑影翻飞,但身段蹒跚,腰板也硬了,缓缓而弯,就是下不了腰。终于这已是一阕挽歌。虞姬抚慰霸王,但是谁又来抚慰虞姬?他唱得很凄厉:

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就用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接向脖子抹去。

血滴……

小楼完全措手不及,马上忘形地扶着他,急着用手捣着他的伤口,把血胡乱地,“拨回去”,堵进去……

剑光刺目。

蝶衣望定小楼。他在他怀中。

他俩的脸正正相对。

到了这里,电影也就结局了,在舞台方寸地,各自赎完了一辈子的孽债。但是,屏幕一黑,故事还在上演。

小说没有结束。

“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蝶衣的臆想,戏唱完了,日子还得过下去,蝶衣回到了北京,继续做他的艺术指导,小楼则留在香港,辗转于生计之间,朝不保夕。

活在了死亡假设的满足中,兀自陶醉。蝶衣明白,前半生的情终究是错付了,不愿意想起,不愿意提起,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遗忘。

我们都是凡人,柴米油盐尚且不易,何来资本谈情弄爱呢?情深不至,没有到杜丽娘“使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的地步,只能盼望着小说中的才子佳人用一场生命的祭奠来成全。从心底,我们大抵是盼望程蝶衣死去的,但是作者偏偏要把他写成一个世俗男子,尚在欲海沉浮,活着不尽如人意,却也好像不值得为什么去死。总之,不得解脱。

程蝶衣,一个死不起的男人?

在《霸王别姬》这部小说里,生死便这样分分合合,扑朔迷离,而围绕着生死的是数十年来的时代变迁以及不灭人性。也许,就像余华的《活着》所描绘的那样,生,大概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只有生,才有欲望的绵延,只有生,才有一代又一代说不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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