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了余华小说《活着》时,有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富贵对老婆家珍那么不好,她还要回来?
家珍,她是什么人?陈记米行的千金,读过几年书的文化青年,用我们现代的话说就是人人羡慕的“白富美”。按理说,她这样的女子,应该比一般传统女性更有主见才对。可是,我们看!就是这样一个温柔贤惠,又有思想的“白富美”,在面对“不知生活艰苦,每天都吃喝嫖赌,整天不回家的丈夫时,”她还是选择留下来,和丈夫富贵一起承担,一起生活。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作者余华在对这段内容进行描述时,文笔用词都很简洁,没有华丽的词藻衬托,有的只是极其细腻、动人的讲述。让人在看了结果之后,虽然感到意外,却又觉得又在情理之中。
他这种写小说的手法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笔法”写作。
所谓“欧亨利笔法”是指:文章的结尾既是出乎意料的,却又在情理之中,合乎逻辑而令人信服。
小说中,家珍的丈夫不学无术,吃喝嫖赌还家暴她,按理说,面对这样一个“极品渣男”,家珍离开他,就等于解脱了。而令许多人都想不通的是:离都离开的家珍,怎样又回来了呢?【这就是小说出乎意料的地方,】
下面我们就具体分析一下原因:
一,家珍对富贵有感情,不忍心舍弃他
小说《活着》中,有一段福贵对家珍一见钟情的描写:
家珍穿着月白色的旗袍,提着一盏小煤油灯,和几个女伴去学校。我是在拐弯处看到她,她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滴滴答答像是下雨,我眼睛都看得不会动了,家珍那个时候长得可真漂亮,头发齐齐地挂在耳根,走去时旗袍在腰上一皱一皱的。
“我眼睛都看得不会动了”,“家珍穿着白色的旗袍”,“提着小煤油灯”,“一扭一扭地”“走去时旗袍在腰上一皱一皱的”……作者通过富贵对家珍,从衣着到动作的细微描述,来表现当初富贵对家珍是怎样刻骨铭心的爱恋。要知道,这些儿描述,都是垂暮之年的富贵对老婆家珍的回忆。时隔那么多年,他竟然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倘若不是真爱,爱到骨子里,怎么会如此呢?
爱一个人或恨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因为对方在和你朝夕相处的过程中,是能感受到的。正是因为这份强烈的爱被家珍感受到了,感动到了,所以,家珍对富贵的感情,应该是亲情和爱情都有。在这种情况下,富贵对于家珍来说,他并不是坏到无可救药,他只是一时糊涂犯了错,自己应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就是家珍为什么会回来的原因之一。
二,家珍作为一个母亲,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她为什么会这样做呢?除了我们上述说的理由之外,孩子也是最大的因素之一。
家珍,在被父亲接回了娘家,生下儿子友庆之后,又毅然的回到了福贵身边。
1.首先在那个年代, 家珍生下儿子,就等于让富贵家有了后,孩子跟着富贵是必须的,理所当然的。她没有阻止的权利,所以为了一家人能在一起,自己不离开孩子,她选择回到富贵身边,是最好的办法。
2.有了儿子,再加上败家的教训,家珍觉得富贵会吸取教训,改邪归正,好好的跟她过日子,因此,她回到丈夫身边,这是打算给富贵改过自新的机会。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家珍这个善良可怜的女子,是做不出绝情绝义的事。这也是她回到富贵身边的原因之一。
3.对于孩子,还是一家人在一起最好,这是家珍对家的理解,对家的责任。
不到万不得已,实在过不下去了,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走到离婚这一步。这就是我们“中国式母亲”的想法。一切都以孩子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