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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金三顺》|池秀贤

第二十章 天国的风
想给我所爱的人

三顺突然好想那个曾和自己一起吹风的男人。

我要继续喜欢你,继续爱你,

只有那样我才会幸福。

我为什么来这儿?

在颠簸的路上行驶的公车里,三顺和真贤都在回忆着相同的往事。

“好了,我要向来美丽的济洲岛旅行的各位乘客问好,现在,我要向各位说一下将要爬的汉拿山。它高一千二百一十五米,被称为城板高峰的城板岳,是新生代从第三纪到第四纪分出的寄生火山的一个,西边是土赤岳,南边是论古岳……”

观光车导游的冗长介绍,三顺一耳进一耳出。突然的冲动,让三顺昨天晚上坐飞机飞到了济洲岛,整整一个晚上她睡了醒,醒了又睡一直都没睡都结束了,但实际上又结束不了,这都因为同一个男人。

三顺把上次见到他以后就关机的手机再一次打开,呆呆地望着,昨天晚上看过数十遍的短信又在看了。

——我说你啊,我知道你生气了,但是你不觉得太幼稚了吗?

——别一个人生闷气了,听我的话。

——嘿,金三顺!

还有这最后的短信。不仅是这些字,连不可能听到他的声音也飞来了:

“金三顺,你是不是在我的蛋糕里放了什么奇怪的药?我看不到你,但到处都是你的痕迹。我,现在真的很孤单。”

和三顺交往的前任男友爱上了别的女人时,曾对三顺说;

爱情在心中,就弹钢琴的声音,就像会在心中响起钟声。但结果是让她看到了前任男友再一次说谎的情景。

但现在三顺感觉到爱情不是弹钢琴所发出的声音,更不是钟发出的声音。爱情是一个人的心,她从他的声音中能够感觉出。爱情的声音是说见不到我会很孤单的声音,是说见不到我但到处都是我的痕迹的声音。

因为见不到,反而到处都是我的痕迹。这像妖怪一样的男人所说的话,三顺能够理解。因为不能见而更想见。三顺也是这样,虽然她极力装作不是这样。但是她恐怕是自己骗自己。

给你去送饭的那天早上,我看见了被你称为和那个女人告别仪式的场面。那时,我生气的程度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心像被撕裂那样的痛。那时的感觉像是在地狱一样。我曾以为只有我有过那样的感觉,但是,想上一次见到你时你对我说过的话,好像又不是只有我有那种感觉。

——若说是地狱我也去过了,都是因为你,因为你这个傻瓜一样的女人!

因为这句话会得到一些安慰?不,不知道!曾对你说过“不知道”的话却是真的。对姐姐说想去喜欢你的话时,真的有点累,我真的想停止爱,像你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可惜的,想起你对我说的谎话,我想去相信,但是我做不到。独自一个人,我的心在煎熬,我想,那时我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很凄凉。爱情是这样的累,我是要继续去爱,还是结束,我真的不知道。

就在那思绪混乱的时候,三顺恍惚中看到电视屏幕上,一个女孩正凝视着济洲岛的汉拿山,接着,她站在济洲岛望着那座山,屏幕上出现了他曾对自己说过的话:

——有一天,我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了那座山,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如果我能爬到那座山的山顶,我真的能够好好地活下去。

他说他如果能爬到那座山上,他就能有勇气好好地活下去,那么,我呢?如果我爬上了那座山,我也能继续爱吗?我的年龄大了,也胖了,有过失败的爱情经历,我还能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生活吗?

不管是谁,能够爬到人们说的离天国最近的山上去,就有可能做出决定,所以,三顺想去爬那座山。

“去吧,去一步一步地爬上去,在那上面做一个决定。”

带着这样的心,三顺踏上了去往济洲岛的路。曾打过自己一个耳光的母亲,温柔地送走了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夜里搭乘飞机的女儿。临走前,母亲打开了一生都没打开过的钱袋,把钱递给了女儿。

“妈妈,对不起,我以为你一直讨厌我呢,呜呜。”

母亲对着哭泣的女儿只说了一句话:

“嗯,傻瓜,快擦干眼泪和鼻涕,走吧。”

就这样,三顺鼓起了勇气飞到了济洲岛。到达的第二天观光了一整天,今天,旅行车终于带着人们向汉拿山的入山口奔去。导游的声音一路上都没有停过。

“原先上山的路有阿里木道,陵室道,圣盘峨道,观音寺道,但现在能登的山道只有圣盘峨道了。从这出发往返需要九个小时。这条道对于熟练的有经验的人来说再适合不过了,但这是最累的道了。”

熟练的有经验者?三顺既不是熟练者,更不可能是有经验者。不知道这是不是导游吓唬人的话,三顺是有点被吓倒了,但是她马上就不去想了,拿出带来的随身听,塞进耳朵里,带着必上的决心,开始了这人生第一次登山旅程。

“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往上爬。腿受过伤的玄真贤也爬上去了,两条腿健全的金三顺不可能爬不上去。不管怎么样,导游一定是夸大其词了。”

所以,三顺对登山老手的导游最后的最重要最核心部分的忠告没有理睬。

“不要什么都不知道不往上爬,山顶上除了没有水的白露潭之外,什么也没有。每年都有不听我的话的人,结果要派搜索队上山去找,每辆车都有一两名……”

二十分钟后,人们看到,一个女孩为了看没有水的白露潭而开始爬山。

爬了两个小时了,三顺终于尝到了此生从来没有尝到的滋味。她感到两胁疼痛,还有像有千斤万斤重的两条腿。

“第一,玄真贤上山之前想到的困难要比三顺想到的多五十倍。

“第二,他爬的山路没有这条凶险。

“第三,对在体力方面不如一般人的三顺来说,第一次登山就登汉拿山是困难的。”

这三顺下山以后才知道的事实。

听到过在济洲岛,风、女人和石头是最多的。不是吧,整个山上,连手掌那么大的平地都没有,怎么可能用这么尖的石头造出这么多——简直是密密麻麻的洞穴。还有,旁边的这些人怎么能像在平地上走路一样飞快向上爬。从前以为一天里能在厨房站着干十个小时以上活的我,在体力方面是不弱的。现在看来这样想就彻底的错了。

入山已经两个小时了,三顺感到全身都痛,自己有二十多岁的外表——我明明就是二十多岁,还没到三十岁!但是她仅拥有十几岁的头脑和七十几岁的体力——不对,刚刚坐在汽车旁边的老奶奶,现在已经走在前面看不见了。那个老奶奶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自己连七十多岁的老奶奶都不如。

“哎,如果能活着出去的话,不管有什……什么事,我都要重新再去健身房!再去减肥、健身!”

新买的运动鞋不合脚,脚趾头、脚掌、脚后跟都开始痛。以前用过的登山帽也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随着每一次呼吸两胁都像刀割一样的痛,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往前爬。“我能够再继续爱吗?”这个烦恼此时此刻只是个奢侈。捡起在石路上滚动的木棍儿,用来支撑疲惫的身体,就这样拄着木棍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上爬。三顺此时只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到达山顶。枫叶峰已经过去了,但是听说能看到像“锦缎、绒毯”般晚秋的枫叶却并没有看到。

即使这样,三顺还是爬到了山顶。别的人,最多只用了四个小时,而她花了七个小时才爬上来,却真的什么也没看到。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没有水的白露潭。

“上当了,啊……”

一个人也没有,三顺站在一个人也没有的山顶上,一边喘着气一边自言自语着。没有听导游警告的她,这么艰难地爬到了山顶,除了没有水的白露潭,什么也没看到,真够倒霉的。但是,小站片刻,三顺嘴里的嘟囔志消失了,因为吹拂到脸颊上的是凉爽的风。

她听到了那个男人曾说过的话。

——以后我们一起去吧,在山顶吹风的感觉肯定和现在不一样。比起平地,山与天空的距离更近了,那将会是一种人间天国的感觉。

就像他所说的,很近地看云,感觉着从离天国最近的地方吹来的风,真的很凉爽。那句有来到天国的感觉的话,现在终于理解了。走过路上像是地狱的荆棘丛,到达的那一刻便感觉到天国好像一直在等待着三顺的到来。风轻抚着她的脸颊,温热的身体在风的吹拂下感到凉爽的快意。

在风的吹拂下,三顺突然好想那个曾和自己一起吹风的男人,想到那个男人曾喜欢过自己,虽然两胁还在隐隐作痛,但脸上却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或许,我还喜欢你。”

“我要继续喜欢你,继续爱你,只有那样我才会幸福。”

做了这个决定,三顺把两手放在嘴的两侧,向着山峰大声地呼喊,天空好像听见了一样,也回答:“啊……”

“金——三——顺——爱——玄——真——贤”

就这样,这边、那边的山都回响着这个女孩的声音。

“金——三——顺——爱——玄——真——贤”

“金——三——顺——爱——玄——真——贤”

“金——三——顺——爱——玄——真——贤”

我虽然不能看到你,但是从你的声音中感觉到了爱。我叫你的声音中也充满了爱。你所想给我的是这天国的风,甚至从这风的声音里也感到了浓浓的爱。

天啊,我从不知道这些声音中有着如此强烈的爱,现在听起来真的有点难为情。幸运的是没有人听见。呀,话又说回来,爬上山顶真的很好,但是,下去的时候怎么办?上来的时候,已经费了很大的力气了,下去的话,山上又有杂木,肯定更不好走。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傲慢无礼的声音回答了三顺:

“很感谢你这样热情的告白,但是,你不能有一些敏捷一点的动作吗?太阳已经落山了,差一点没派搜索队来找你。”

这个男人就是三顺对着天和云说的自己爱的男人,在云的背景下,头发被风吹乱的玄真贤不是正站在那里吗?这不是上天开的玩笑吧?刚刚那个因为思恋而一动不也不能动的女人,突然迈开脚步,向着那个方向跑过去,比风还快地跑过去。

“啊……啊……慢点!很疼唉!”

在饭店客房的床上,三顺蜷缩着身体,没命地叫着。但是十个手指紧紧压着这个女人大腿的男人,丝毫不理会她的叫喊,更加用力地按着。

“别动,大腿上肉这么多,如果不使劲揉的话,痉挛会更严重!女人到了三十岁怎么会这么多的赘肉?”

即使说过要爱这个男人,可听了他这呛人的话,一点爱的感觉也没有了。所以三顺使足了力气,霍地站起来,大声地指出他的错误:

“有话你就直接说!谁告诉你我三十岁了,我现在是二十九岁!你怎么可以把二十多岁和三十岁混为一谈呢?啊!”

但是,刚才猛地站起来的女人,又没命地叫着卧倒在床上。漫热的身体,身体里的数百根骨头和肌肉因疼痛一起叫喊着。

“今天你看起来很伟大,身体不舒服还爬那么陡峭的山?还是我背你下来的。”

“我以为如果能爬上去的话就能到达天国。”

“感觉到天国的风,还有你。”

男人把差一点要说出的难为情的话又给咽了下去,很自然地坐到那个女人的旁边。

真贤已经提前到旅行社问过了三顺的行程,在这女人爬山之前已经先一步到达了山顶,他永远也忘不了和这女人在山顶上相遇的时刻。

你回答她的话似的,现在这个女人还记得。在下山的路上,说怎么样才能让下山不太累。说上山的时候像是地狱,但是自从到达山顶之后,就像到了天堂——嗯,对于男人来说,应该是很重的天堂吧!

“喂,我很重的……”

只有一盏小灯的昏暗的房间里,两个人并排地躺在床上无语,三顺想用不安的声音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因为真贤的嘴唇早已贴上了她的嘴唇。当两人的嘴唇碰在一起的时候,三顺突然想起了以前在房间里说的话:

——下次再做。

一个人来到济洲岛的时候,耳边曾响起他说过的话——下一次我们一起来爬山。下一次,她已经成为他的女人——但好像一切都不真实。真的已经是“下一次”了吗?是的,此刻,这个女人的手掌被一个七十公斤重的有肌肉的男人抚摸着。

“现在,就是现在,现在就做。”

他的嘴唇来到了她的面前,接着盖住了她的嘴唇,她感到了呼吸困难,有一股热气冲上了她的脸。男人充满了热情,女人也受到了传染。

仅仅一会儿之后,这个女人把贴在自己胸口上的他的脑袋移开了一点,断断续续地说:

“喂,等一会!”

“为什么?”

“是这样的,我们以后再做不成吗?我想先减掉五公斤,不对,是十公斤……”

男人皱起了浓眉,还没等这个女人说完就截断了她的话:

“别说这种没营养的话,不成。”

事实上,她说这句话之后,还想再说些什么:这样行吗?对做这件事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我就是喜欢你软软的肉,这样总行了吧?”

“但是……”

即使这样,金三顺也不习惯在男人面前展示她过多的“五花肉”。她要去美容一下皮肤,说什么也要在一次良好的状态下度过自己的第一夜。要很努力地做黄瓜面膜,但是要跟五年前比较的话,对于没有弹力的皮肤,对于怎么减也减不下去的“五花肉”,三顺真有些绝望了。

对于这个女人的犹豫不决,男人还在做最后的努力。

“要比年龄,你有我大吗?要比肉多,你有我多吗?不管你怎么胖,那天金三顺是被玄真贤背下汉拿山的,也只是那么重了!”

在那一刻,三顺很感动,如果这句话里没有“不管你怎么胖”的话她会更感动。

望着这个有像桃子色的两颊,有像星星一样闪烁的眼睛的女人,男人在女人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说道:

“在我的眼中你是最漂亮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会活得很好的。像你所说的,我也能管理好自己的幸福。不管怎么样,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们下次再做,真是的,我到底是怎么了。”

因为这句话,三顺输给了真贤。这个女人如果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她一定会活得很好。女人现在好想抱一抱这个男人。是的,就这样,按着自己的想法,他们在这间只剩下一盏昏暗的小灯的房间里,很自然地度过两人的第一夜……

二十分钟之后,在黑暗里发出这个女人的尖叫:

“啊——我的妈呀!”

在这女人凄惨的叫声之后,还没进入女人身体的男人硬是撑起自己的肩膀,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怎么了?怎么了?会这么疼吗?”

在充满担心的声音下,这个女人摇着满是汗水的小脸吃力地,断断续续地说首:

“不……不是,腿……我的腿。”

突然登山,大腿过度疲劳,对又有经常痉挛毛病的女人来说,做这件事肯定是有点吃力。在黑暗里,能听到男人无奈的叹气声:

“什么,痉挛?又抽筋了。”

“什么又!我都快疼死了!”

“我知道,我知道了。怎么办?我再给你按按?还是出去给你买膏药?”

“不知道,都是因为你。嗯嗯……”

窗外圆圆的月亮好像在微笑着,月光洒在他们的身上。像月光一样温柔,像润肤油一样湿润,像蜜糖一样甘甜的济洲岛的夜已经深了。啊,混合着很浓的膏药味道。
尾声 我的名字仍是金三顺
现在他躲得这样快,我只有妥协。

但是我决不会放弃。

对了,最多我也只用五年的时间申请改名。

啦啦啦……

新郎玄真贤,新娘金三顺。

圣诞节的前两天,在Riviera,进行的餐厅主人玄真贤和蛋糕面包师金三顺的订婚仪式。本来,真贤一直要求干脆提前结婚得了,但是三顺却说不管发生什么事,自己必须在奏走入结婚的殿堂。

然而,就在被期待已久的订婚仪式开始的前几分钟,穿着一身鲜亮的淡粉红色韩服、装饰着头花的新娘的脸上反而显出不太高兴的样子。她盯着西餐厅挂着的自己的名字对未婚夫说

“新娘的名字,就叫金熙真不行吗?”

对新娘的请求,新郎不打算理会。把结婚仪式换成订婚仪式自己已经算是让步了,这一次自己绝不能让步。

“我是和金三顺结婚的,又不是和金熙真这个身份不明的女人结婚,不要再欺骗自己啊,懂吗?金三顺!”

比起一年以前的这个时候,又是承受失恋的痛苦,又是陷入绝望的那些日子,应该说自己很幸福了。不过在名字问题上,这男人怎么比我妈妈还顽固呢?真是的,本打算结了婚之后,能摆脱妈妈的影响力而在这男人的帮助下申请改名的,现在看来没戏,还得换个办法呢!尤其是他每次和我吵架的时候,都神采奕奕地重复强调着金三顺这个名字,真是让气愤。

穿着华丽的新娘用冷冰冰的语调对这个即将要和她生活一辈子的真贤说

“我想如果我把我的名字改成金真贤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但反过来,如果把你的名字换成玄三顺的话,你会怎么样?”

看着她那不服气的样子,真贤则用冷冰冰的语调反驳道:

“我从一开始就不担心这个,很幸运我是老二而不是老三。”

现在两个人是如此的相爱,马上要结婚了,但是还和以前一样,这个油嘴滑舌的真贤从来就没有放弃对她的作弄。三顺对此气愤无比,一双大眼睛像是跳出来似的恶狠狠地瞪着真贤。

他俩就这样相互瞪了五秒钟,真贤对声称不改名字就不进礼堂的三顺说:

“我们以后生了第三个女儿的话,我们就给她起名叫玄世姬吧。”

“别以为这几句甜言蜜语,我就会被收服,名字好是好,但是这不是我的名字。”三顺故意装出生气的样子,噘起了小嘴,但是她还是情不自禁地开始在脑海里想像着这些场景:挂着名字牌背着书包穿着校服去学校的可爱的三女儿的模样,一想到这里,她那涂着粉红色的唇膏的小嘴不经意地露出了笑容。

看着三顺一会儿生气一会儿消气的可爱样子,真贤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心里说道:

“如果要让这种想像变成现实,也就是说最少要生三个孩子,也就是说在晚上一定要不停地努力,哈哈。”

三顺当然看不出来真贤心中的那些“邪念”,女孩子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这句话真是没有错。

“现在他躲得这样快,我只有妥协。但是我决不会放弃。对了,最多我也只用五年的时间申请改名。啦啦啦……嗯,什么名字好呢?熙真这个名字看来有点困难,现在只有想一想别的比较不错的名字,金世英,金姬洙?好像金世姬的名字听起来很不错嘛。本来打算给几年后出生的孩子起这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对我来说也很合适啊?”

憧憬着两个人的未来幸福生活,两个人同时注视着对方。然后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向了礼堂……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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