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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董狐笔”新解:我们一直小看了古人对职责和规矩的执着

引言:“赵盾弑君”事件是春秋时期的一桩著名公案,史官董狐凭借秉笔直书而成为了千古良史的代表人物之一,同时也带来了如何定性“弑君者”赵盾这一延续两千多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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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则认为,纠结无对错无异于郑人争年,不如换个角度来一窥古人的精神世界。


借用《春秋》和《左传》的记载,我们先捋一捋弑君事件的人物和经过。

脸谱化的古人:“纯臣”赵盾和昏君晋灵公

赵盾是晋国上卿赵衰的儿子,他历襄、灵、成三朝达二十余年,政绩卓著,战功显赫,锐意改革并修订了律法,晋国呈现出一篇欣欣向荣的景象,自文襄时代开始的霸业也得以延续,连孔子也禁不住称赞他为“古之良大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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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盾是晋国朝堂的领袖

政敌狐射姑曾言:“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 ,能喻之以日,评价己然不低,较之赵衰之谦让,崇尚法治的赵盾自然令人生畏;韩厥系赵族旧交,其评价二赵则言:“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虽然能力上略逊父亲一筹,但得到春秋著名君子韩厥以“忠”誉之,称之为“纯臣”并不为过。

晋灵公则是昏君的代表,襄公逝世之际将他托孤给赵盾,而后者一开始却打算拥立“秦国强且近,公子雍有才,且其母贤惠”的公子雍接替君位,想来是看不上的。

灵公之所以能够正位,在于灵公母亲穆嬴“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手段,心存惭愧而又心烦意乱的赵盾不得已重新拥戴太子夷皋。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肠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左传.宣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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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赵盾的眼光异常毒辣,长大后的晋灵公不但大兴土木,搜刮民财,还有着高台玩弹弓、杀人不讲理的恶趣,显然有失人君之德,《左传》称之为“不君”。

赵盾自然是看不下去的,史载“宣子骤谏,公患之”,在屡次遭到硬怼之后,晋灵公很快杀心大起。

人品大爆发:两次不成功的谋杀

晋灵公的两次“患”之,其实是一种想动手而又有所顾忌的态度,对于大权在握的赵盾又恨又怕,于是派了一个叫鉏麑的刺客,试图用暗杀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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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左传.宣公二年》

这是一个千古流芳的侠客传奇,鉏麑不忍心杀死忠诚正直的赵盾,也不愿意背上背弃君王的骂名,在君命和本心的两难之间,他索性“触槐而死”,来了个一了百了。

眼看暗杀不成,那就索性一场鸿门宴吧。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 …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左传.宣公二年》

晋灵公“饮赵盾酒,晋侯伏甲,将攻之。”,却被卫士提弥明识破,取得了逃亡的一线生机,赵盾在后者被杀之后本已经在劫难逃,不料刺杀队伍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受过大恩的灵辄,他当场倒戈,用性命挡下了无数刀斧,赵盾也得以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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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放狗,谋杀的第一步

于赵盾而言,一个闻而不识,一个识而不闻,鉏麑和灵辄却同样选择了舍生取义,可知赵盾之施恩不图报,事不重述,其德亦可见一斑。

反杀和救火:也算是迫不得已

晋国显然待不下去了,赵盾只好急匆匆地准备逃亡,但尚未走出国境线就得到了一个不知好坏的消息–晋灵公死了。

六年,晋灵公为赵穿所杀。–《竹书纪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左传.宣公二年》

赵盾选择一逃了之,但由于名声太好,打抱不平的人很快出现,唯一的美中不足就在这个人是自家亲戚,这就有点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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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此时此刻最适合主持局面的人非赵盾莫属,逃跑是没必要了,反而要赶回去擦屁股,赵盾随即重新找回了旅秦公子黑臀接替晋侯之位,是为晋成公。

总结一下,在整个事件中基本可以排除赵盾“大忠似奸”的可能,躲过了暗杀依旧敢去赴宴,可见他想活下去的同时也做好了舍生取义的准备。晋灵公的昏聩则是实锤,所以双方的形象并无争议,真正的分歧将出现在手段和后续处置上。


在春秋屠鸡杀狗般频繁的弑君案例中,赵盾的性质远谈不上恶劣,之所以广为人知还在于其巨大的争议性。

史官的执拗:不是你也是你

赵盾心怀忐忑地回国执政,发现朝堂上鸦雀无声,不依不饶的唯有一个叫董狐的史官。

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左传.宣公二年》

灵公为赵穿所杀,本是事实,与赵盾并无关系,然而太史所书,却以赵盾为责,此段记载遂成为胜过弑君事件本身的历史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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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认为,赵盾身为正卿,逃亡不出国境,回都不追逆贼,明显是弑君事件的幕后主使者做派。

面对这样一根筋的人,赵盾也无可奈何,只好借用《诗经.国风.雄雉》中“我之怀矣,自诒伊戚”进行敷衍:我恰恰是因为牵挂国家事务才走得慢啊。

赵盾此言并非站不住脚,后来也没有为难过董狐,问题在于,他终究没拿弑君者怎么样,赵穿此后依然活跃在春秋的舞台上,在赵氏覆灭的“下宫之难”中也没有出现,想来早已善终。

孔子的和稀泥:你们都是好样的

“(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拭其君夷皋”–《春秋》

孔子的年代距离宣公二年不过百年,事实尚未被黄沙遮掩,基于对前辈史官结论的认可,他既为“赵盾弑君”的行为做了定性,同时也通过直书“君夷皋”这种指名道姓的“春秋笔法”,点出了晋灵公并无人君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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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春秋》的分量,赵盾本应是作为乱臣贼子而万世鞭挞的对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随后的《左传》就在动手为赵盾开始“洗白”了。

孔子曰:「董孤,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左传.宣公二年》

这段话是否孔子亲口所说已经无从考证,可知的这是一个“和稀泥”的态度,将两者分别提升为“良史”和“良大夫”的高度,责任归结于“惜也,越竟乃免”,要怪只能怪赵盾走的太慢了。

然而,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上文说的是历史,接下来探讨的则是本质。

再次推敲:董狐的理由

细看《左传》原文,太史董狐其实给出了两条不一样的理由。

第一是“亡不越竟”,赵盾主政时严明法令,在其“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速逃”的相关律令规定中应有“越境免责”的明文规定,故而董狐才以之公示于朝,而赵盾亦无力辩驳。

第二是“反不讨贼”,这一条不可能有司法解释,而是正卿的岗位职责。赵盾之所以成为忠臣,在于既立无道之君,则尽心辅佐,君不听,则骤谏,遇害则逃,从来没有反叛的行为和想法。既然如此,赵盾自然也有拿弑君者祭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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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琐的礼乐流程

这种朴素的法律和职责,其实是一个意思。

仲尼曰… …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在孔子看来,贵贱之间的差别没有错乱(贵贱不愆)就是所谓“法度”,这在中国古代并不陌生,从夏初的《禹刑》到商汤的“汤刑”以及西周的《吕刑》,再到晋文公时代的“被庐之法”和赵盾的施政方针,其实都是为了维护《周礼》当中“尊尊”为主的社会等级制度,同时辅以“尚贤”人才观。

肯定的说,哪个法或者刑都不会有弑君无罪的认定,在董狐看来,赵盾和赵氏既然挑战了“尊尊”的原则,为何不能承担责任呢?

赵盾的“以身试法”

赵盾其实也处在一个矛盾的处境,杀赵穿吧,毕竟人家是为自己出头,也会导致赵氏内部的不满甚至分裂,不杀吧,确实难平众议。纠结之下赵盾选择了后者,之所以安排赵穿主持新君迎立,一则可将功折罪,二则获得新君支持,不问旧事,三可维护赵氏一族安宁。

然而,如此明显的回护不免给众卿族一种“晋国我说了算”的误解,也令赵盾从晋国现行制度的修订者和维护者转化为破坏者,这才是董狐所指摘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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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独揽大权的赵盾

回想赵盾的执政经历,其“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的行为颇有后世法家的风范,商鞅因秦法大成而作茧自缚,赵盾又何尝不是呢?既然制定了“亡需越竟”的免责条款,规范了正卿的岗位职责,就应该未能身体力行的履行,在料理灵公后事之后就应该将族弟明正法典并随后引咎辞职。

既然做不到,那这口黑锅自然就不算冤枉。

孔子曾担任鲁国的司寇(大法官),针对赵盾之弑君一事他深表同情,而“为法受恶”的判断更是一针见血,遂在董狐之笔与赵盾之惜间寻得了最佳结合点,平议二人,各得其所。

至于赵盾,显然是心知肚明的,满朝文武的噤若寒蝉和董狐的秉笔直书形成了鲜明对比,他其实很心虚,因为从回国的那一刻起,赵盾不再是从前那个耿直的“纯臣”,而是只手遮天的权臣了。

始作俑者,其无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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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晋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权臣,赵盾从不适应到逐渐得心应手,在他去世之前,赵氏四兄弟皆入朝为官,身居高位,赵氏势力膨胀而成为朝堂和国君的公敌。后来导致“赵氏孤儿”事件的“下宫之难”,其实与汉宣帝对霍光家族的清算如出一辙。

哪怕于国有功,哪怕情有可原,赵盾始终是当了一回弑君贼子和压主权臣的始作俑者,其对于普世价值观的冲击和挑战是明显的。其对错参半弑君行为的因,后来家业几乎中道崩殂的果,也算是赵盾的报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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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之后,齐国的太史一家接过了董狐的衣钵,成就了又一段“在齐太史简”的千古佳话。同样是没有亲自动手的“弑君”行为,不同的是后来的掌权者崔杼完全没有了赵盾的心虚和容忍,而是用一种杀到手软的方式结束了无谓的挣扎。


“在晋董狐笔”的经过一目了然,争议却延续千年,貌似无聊无谓,其实是我们低估了古人的执念。

局限性和永久性

平心而论,这种贯穿中国王朝史的“尊尊”原则的确有很大的局限性,所衍生的法律也都缺少了对君王的制裁手段。对于他们从来只有道德上的要求,却鲜有制度层面的约束,所以历史留下了各种版本的“罪己诏”,却从无接受公审的帝王。

但我们不可以为之诋毁古人的坚持,当下我们所言之“封建糟粕”或许正是当年的圭臬,当我们笑话古人的不知所以之时,也将是精神堕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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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广陵散》即将成为绝响之片刻,嵇康可曾想过还要带着那盖世风流再去云游四海?

当司马迁在阴暗的地牢里忍辱负重而苟延残喘之时,可曾想过不管不顾,一死了之?

当文天祥拜谢元帝,南面而死之际,又可曾想过要苟且偷生,留作有用之躯呢?显然都不会,他们的眼中生死不过是肉体寄存于世间的两种方式罢了,死又何苦,死又何欢?从来就没有过刻意追求而可得的青史留名,唯有对信念的追求和坚持方是得以永世流传的精神。

结语:一份不能忘却的执着

其实,史官董狐的执着是一种对真理的不悔追求,哪怕其所向往的“尊尊”社会现在看来并不合时宜,但这种精神始终是值得延续的。

笔者并不认为“董狐笔”已经湮没在无数的历史浩劫当中,它只是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而肉眼难觅罢了。旁人所不能理解的取舍之道,总有无数华夏儿女争相践之:危难之际的毁家纾难,和平之时的默默耕耘,不可见之处又还有多少人在负重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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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说过,舍生取义如同舍鱼而取熊掌,二者不可得兼

回望历史,所有的丰功伟业都将化作黄土一抔,所有的舍生取义也将浓缩于丹青上的寥寥数笔。也许并不值当吧,但正因为此,我们才能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一窥古人的精神世界,才能在不断的感叹中完成前人理念的传承。

中华民族何以自称伟大呢?倘若我们的祖先都是卑躬屈膝、见风使舵之辈,哪怕创造过再耀眼的物质文明,作为后代我们又何来的文化自信,更何敢大言复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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